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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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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探讨

摘要: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是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对降低系统开发成本,提高数字化工作效益,凸现城建档案利益价值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从鉴定工作的背景和与鉴定工作紧密相关的因素等方面展开了探讨,对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城建档案馆;馆藏;数字化;鉴定

中图分类号:G27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9)11-0091-02

1引言

城建档案是城市记忆的凝结,是城市梦想的元素。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数字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全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广泛推进,采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手段整合档案信息资源,构造档案信息化体系,已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社会信息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数字城市建设,其基础就是城市建设信息的数字化和数字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在此背景下,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的建设已成为当今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和数字城市建设工作的核心。近年来,一部分城建档案馆开始对部分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面对数字庞大、类目繁杂的馆藏档案,档案馆面临着将是进行部分档案数字转化还是全部馆藏数字转化?首先选择什么档案进行数字转化?纸质档案数字转化前如何开展鉴定工作等等诸多问题。转化规模与投资经费、使用设备成正比,数字化鉴定工作该如何进行至今尚无确切的理论依据,因而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本人想结合工作实际粗浅地分析探讨一下影响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的几方面因素,以期对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2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的理论导向及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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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城市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的管理。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

第五条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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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研究

按照《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全国范围内,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已基本建成。然而,调查发现,这些档案馆大多限于国土规划系统内部使用,数字档案馆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因此,如何认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的性质,将其建设成一个开放的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真正实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的功能,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形成及其相对封闭性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管理对象是国土档案,即国土资源部门在日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照片、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①。由于档案类型多样,形态差异大,质地多样,管理国土档案存在一定的困难。20世纪90年代,在国家信息化策略推动下,国土规划部门开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数字档案目录,使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利用等。进入21世纪初,目录数据库已经完成,全文数据库不断增多,形成了大量的国土档案,相关管理部门开始建设国土档案管理系统,并不断进行改造、升级,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国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近10年来,尤其是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引导下,数字档案馆基本建成。如武汉市国土规划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山东省济宁市国土一张图档案管理系统、安徽省安庆市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等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称谓“不同的数字档案馆”。目前,全国范围内,国土规划数字管理系统不仅能够满足特定区域内国土资源系统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而且能够满足T级档案信息数据的可靠存储和快速检索,对土地、地质矿产、测绘、综合文书、声像等各大类档案数据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了国土档案数、图、文“一体化管理”。②近年来,国土档案管理系统通过与GIS技术的结合,形成了“空间库、目录库、图文库”三库合一的数字档案馆管理模式,不仅将电子公文流程形成的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后形成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而且具有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和档案利用平台,实现了档案利用的电子化、平台化,初步建成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这种数字档案馆,通过与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测绘部门等的结合,形成了一个开放的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应该说,从国土档案到国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再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化,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GIS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土规划管理部门不断创新的结果。然而,目前看来,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主要体现在:以管理为主,利用为辅;以系统内部使用为主,公共使用为辅;以土地规划为主,与其他部门的结合有限;以区域内利用为主,全国范围内的整体使用尚未形成。也就是说,数字档案馆的功能集中在工作人员对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主要是单位内部国土规划部门使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其他管理机构、面向全国衔接的统一平台尚未建立,导致了国土资源规划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的“管理”与“利用”和“输出”与“输入”存在着不平衡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是因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时间不长,其功能的完善需要时间;二是因为从已有的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成数字档案馆是一个质的飞跃,这在不少单位并没有清晰的概念。因此,需要充分认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促进其快速成熟。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数字档案馆空间范围内的人与其生存的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复合体”,“是用生态系统的概念、理论和方法研究数字档案馆的结构、功能和管理运作”③。据此,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一个由人、国土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地域环境等要素组成的完整统一体。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作为一个有机的生命体,不仅涉及该生态系统的形态结构,而且存在结构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联,以及工作人员与数字档案馆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协调,从而实现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的“管理”与“利用”和“输出”与“输入”之间的平衡。

二、开放性是基本体现

档案馆在社会中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门,它存在于社会之中,受社会的制约,同时也对社会产生作用,具有社会服务性。档案馆不同于档案室,它保管档案的目的不是为某一单位、某一系统小范围服务,而是为社会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它的服务范围大而广,面向社会各个方面,遍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④这是自19世纪40年代至今档案开放的基本结论。数字档案馆的本质是档案馆。数字档案馆是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将原有的馆藏档案数字化,并收集、采集、捕获有价值的数字档案信息资源,通过网络技术建立分布式、跨地域的有序的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系统;该系统以数字档案信息资源为基础,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为平台,以用户需求为根本,提供各种信息服务。⑤国家档案局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⑥指出,数字档案馆的四项基本业务功能“收集、管理、保存、利用”,一旦缺乏广泛的、本机构以外的“利用”环节,便不能称为数字档案馆。基于这种认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理应是服务社会大众的档案馆,是大众利用国土资源信息的开放性的窗口。

1.是自然生态系统基本法则

任何一个自然生态系统都是开放的,有输入和输出,而输入的变化总会引起输出的变化。虽然输出并不是立即变化,有时会延迟,但是决不会赶在输入之前。输出是输入的结果,输入是原因和源头,两者呈现一种动态的平衡。⑦信息生态系统中,信息的生产者、传递者、分解者、消费者与外界环境之间的信息交换,构成了一个信息生态循环。⑧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作为人与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复合体,与外界环境有着不断的交流,其自身处于不断输入和输出的循环往复之中,通过信息传递和价值转化不断地与外界进行交流,包括机构、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这是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法则。

2.是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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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城市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管理和利用。

第四条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列入当地城市建设事业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管理,健全和稳定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城市各有关单位(包括驻市的部、省所属单位)都应从城市建设的全局出发,把城市建设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列入有关规章制度和各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五条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多套分存、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建立以市建设档案馆为中心,以各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系统档案室及各建设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区)城建档案工作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市建设档案馆隶属市建设局领导,是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城建科研、城建信息的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实施宏观管理,负责拟定城建档案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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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通知

*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建设局、规划局(规划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

城市建设档案(简称“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部令90号)和《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部令101号)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的管理,适应我省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需要,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保证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安全、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城建档案的接收、管理和利用是基建程序不可缺少的环节,各级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对城建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设市城市应设立城市建设档案馆;中心镇及经济发展较快、建设量较大的镇也应设立专门的城建档案馆(室)。未设立专门城建档案馆(室)的城镇,城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本地区的城建档案,并接受上级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城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要多渠道争取城建档案馆的经费来源,探索城建档案有偿使用的途径,争取将城建档案的管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各市城建档案馆要加强对县、镇城建档案馆(室)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城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各级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城建档案工作列入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发挥其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保证城建档案完整、准确、及时接收的重要手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建管字[*]35号)和《转发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第78号令,切实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管字[*]105号)精神,支持城建档案馆(室)对竣工工程进行档案预验收。无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认可证明的,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同时,要积极做好有关文件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档案工作的认识,督促做好工程档案收集和整理,并按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城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建设部第90号、101号令的要求进行。城建档案的著录和归档整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一)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提高服务意识,由坐等建设单位报送档案转向积极主动上门、跟踪指导服务,对建设工程档案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有条件的城建档案馆要提前介入建设工程,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收集和编制工程档案。(二)要加强建章立制工作,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实际在城建档案的接收、归档、管理及利用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三)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工作人员的社会责任感,要有计划地安排业务人员参加各类岗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四)推广城建档案的自动化管理,提高城建档案的自动化管理水平和利用率。有条件的城市要结合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利用,实现城建档案资料的动态管理,实现城建档案即时更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建立起城建档案统计制度,各城建档案馆(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时报送统计资料。(五)进一步搞好城建档案馆的达标升级活动,各级城建档案馆要结合实际,把达标升级列入工作计划,通过达标升级活动全面提高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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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城建档案鉴定工作的几点思考

摘要:我国城建档案馆大多建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成立时间较短,馆藏档案保存期满的问题近几年逐渐显露,城建档案鉴定工作亟待解决。文章阐述了城建档案鉴定的意义,分析了城建档案鉴定工作的现状和制约城建档案鉴定工作的因素,提出了切实推动城建档案鉴定工作的四点意见。

关键词:城建档案鉴定保管期限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关怀和支持下,各地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纷纷建立城建档案馆。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国的城建档案事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全国660多个设市的城市中,已建立了近500个城建档案馆,大、中城市100%建立了城建档案馆。建馆之初各地城建档案馆无一例外地把丰富馆藏视为第一要务,经过30多年的发展,各地城建档案馆馆藏数量急剧增加,城建档案馆馆藏资源建设的重心发生了转移,我们在为馆藏数量引以为荣的同时,不得不面对庞大馆藏带来的一系列苦恼:库房爆满,档案管理成本激增,档案安全隐患增加,全国城建档案馆掀起了第二轮馆房建设高潮。如果档案鉴定工作不能取得实质性突破,档案馆藏只有进口没有出口,馆藏将会无休止地增长,馆房建设的速度远远跟不上馆藏增长的速度,如此下去,后果不敢想象。与此同时,信息化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改变了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各地城建档案馆陆续开展了档案数字化工作,这项工作是一项耗费人力、物力、财力的工作。在开展档案数字化的过程中,有一个念头一直在我脑海挥之不去。我们耗费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档案,是否有些已经没有继续保存的价值?除了保存档案实体,还要保存档案数字化信息,数字化信息的保存成本更高,这对档案馆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带着这些问题,我开始了对城建档案鉴定工作的研究。

一、城建档案鉴定工作的意义

档案鉴定是指档案馆(室)按照一定的原则、标准和方法,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剔除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并予以销毁的一项档案业务工作。档案鉴定工作的核心是档案价值的判定和预测。价值是指因档案具有凭证作用与情报作用,表现出对档案形成机关和社会的有用性和有用程度。

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去留存毁的工作。开展城建档案鉴定工作不仅能节约档案存储空间,降低档案管理成本,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它更关系着城市建设信息的准确性。因为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失去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不仅不能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挥作用,反而会带来混乱,产生副作用。市政管线管理是全市乃至全国的突出难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信息的准确性。有些废弃多年的管线,信息还在被保留和应用。

二、城建档案鉴定工作现状

长期以来档案鉴定一直是被管理者和研究人员回避的话题,城建档案鉴定工作基本处于停滞或半停滞状态。我国城建档案馆大多建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成立时间较短,馆藏档案保存期满的问题近几年逐渐显露。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很具体的工作,由于城建档案专业性特点,城建档案馆无法参照综合档案馆在档案鉴定方面的做法,可借鉴的经验很少,各地城建档案馆对档案鉴定工作大多采取等待、观望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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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及网络安全体系的构建诠释

关键词:数字城建,档案馆,网络安全,安全体系

摘要:本文从城建档案馆自身存在与发展的要求方面论述了建设数字化、开放型城建档案馆的必要性,以及数字城建档案馆的特点,并提出了在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时如何保证网络的安全。

一、引言

据《中国现代化报告2004))公布: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居环境、信息化四大类指标共27个评价指数分析统计,2001年我国综合现代化水平在108个国家中排名第60位,比1990年上升26位,预计2050年前后将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标志着在新世纪,我国综合现代化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正在缩小,我国城市的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

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的真实写照,在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随着旧城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的日臻完善以及重点工程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强,我国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与利用问题日渐突出,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将是城建档案部门的头等大事。

二、建设开放型数字城建档案馆符合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

二十一世纪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将进入全新的信息时代。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具有的海量存储、超强的计算和自动化处理能力、瞬时和方便的网络沟通将被广泛地应用于信息量浩大的城建档案工作中。把城建档案馆建设成为开放型的城建档案馆,既是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城建档案馆自身存在与建设的客观要求,主要由三方面因素所决定:

一是城建档案馆的任务。主要是城建档案信息的收集,经过整理后,向用户提供利用。在收集中首先要控制档案信息的质量,其次是城建档案信息的全面性。在目前社会档案意识不太强,有关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关起门来,坐等其送“档”上门,且保证质量和数量,实践证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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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心信息工作打算

一、简要回顾

本中心信息化工作起步较早,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已逐步建立了局域网、档案信息网站和图片信息网站。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全面推行,档案数字化工作有了较快进展,基本完成了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实现了馆藏档案检索计算机化。但是伴随着城市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的不断推进,对传统管理模式带来了极大冲击,正逐步改变着我们的工作方式。这一方面为城建档案工作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对城建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二、主要目标

面对机遇和挑战,按照国家建设部《全国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部署要求,制定了中心信息工作的总体目标:从服务城市建设、服务政府与公众出发,抓紧建立地下管线综合数据库、建设信息数据库、城市规划审批成果数据库、声像资料数据库等各种档案基本数据库;有计划的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有步骤地开展城建档案电子文件的接收工作;积极开展数字城建档案馆的建设。逐步将建设信息中心(城建档案馆)建立成为城市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和城市建设重要数据备份中心。

三、2012年计划

主要内容:启动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加快档案数字化进程,加强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推进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快“建设信息查询服务系统”的启动实施。

(一)进一步加强建设档案信息管理软件和计算机设备、网络网站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现有的硬件设备大多购置时间较早,特别是购于2002年之前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早已进入淘汰更新期,目前超期服役、严重老化、性能落后,对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数据的安全保障都造成了很大隐患。中心的三网一库也是在2004之前陆续建成并运行至今,现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工作环境和要求,更是无法满足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及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需求。

(二)加强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切实做好《建设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的宣传贯彻培训工作。《规范》是各单位收集、积累、整理、鉴定、验收、移交电子文件和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的依据。要把《规范》的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依法行政和推进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及时接收保存好现行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实施文档一体化管理。加强监督和指导,保证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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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

第五条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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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原件归属问题

摘要:目前,正在搞和计划搞地下管线普查的城市,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原件的归属问题。笔者认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原件应归属于城建档案馆保管。

一、城建档案馆是一个城市建设系统唯一的综合档案馆

城市建设档案馆是一个城市城区内唯一的一座城市建设系统的综合档案馆。良好的保管条件、现代化的管理手段、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是任何专业档案馆(室)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原件理应归具有行业权威性、整个城市建设系统唯一的综合档案馆--城建档案馆保管。

二、法律条文规定,档案原件应交由城建档案馆保管

建设部建办[1995] 697号文“关于印发《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的通知”中第3.3条明确规定,“进城建档案馆的文件材料应是原件”。而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中把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归属为Q大类。因此,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所有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都必须按国家建设部下发的文件要求,把所形成的城建档案原件交由城建档案馆保管。

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6号部长令)也明确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应由城建档案馆负责。

三、行政职能要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原件应交由城建档案馆保管

争议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原件归属问题的单位主要是城建档案馆与地下管线测绘部门。一般来说,测绘部门均是企业或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属生产单位,都没有对社会提供档案利用这一行政职能。相反,对整个城市的城建档案进行管理并对社会提供利用乃是城建档案馆的重要行政职能之一。只有把普查成果原件交由城建档案馆管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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