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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议题分解方案的安排,为了给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情况的报告做好准备。9月8日至9日,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杰,副主任许志均、任建新带领由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的调查组,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陪同下,对全县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查。专题调查采取网络调查、实地调查和座谈调查的方式进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过人大网面向社会征求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查组先后深入花林水泥、山泉磷肥、森源公司、楚园春酒业等企业,实地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听取各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在此基础上,常委会驻会部分组成人员听取了县质监局、药监局、工商局、经济商务局、农业局等部门负责人关于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情况的汇报,围绕贯彻落实好《产品质量法》、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深入讨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调查组认为:自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2000年9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对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高度重视,县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力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全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多措并举,学习宣传《产品质量法》成效明显。县质监局、工商局、经济商务局、农业局、药监局等部门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率先学习《产品质量法》的基础上,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广泛采用印发资料手册、张贴宣传标语、咨询服务、宣传车、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知识,并举办培训班对企业生产、产品经营管理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培训,“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理念在全县各生产企业得到广泛认同,人民群众产品质量意识不断增强,为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组织,推进质量兴县活动成效明显。一是围绕提高全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水平,县政府组织开展了质量兴县活动,成立了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制定了精品名牌创建奖励办法,与乡镇签订了产品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加强了检查、考核和兑现,强化了各级各部门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责任。二是坚持以争创精品名牌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创建精品名牌产品,继东圣牌磷酸一铵被评为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全省名牌产品后,全县又有四类产品被授予省名牌产品,三类农产品被授予绿色产品,四类农产品被授予无公害食品,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促进了企业提质增效,有效地推动了工业立县战略实施。三是制定了全县产品质量发展规划,并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投入人力、财力和精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管理,东圣、花林水泥、楚园春、森源等企业严格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加大技改投入力度,不惜重金引进高素质质量检验检测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并加大产品检测设施设备建设力度,实行原材料送检、产品自检、委托检验、接受抽检等多重检验把关,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得到不断的加强和夯实,实现了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成本下降、生产效益提升的“多赢”。四是质监、工商、农业、药监等部门在乡镇、村分别设立了质量维权站、协管员、信息员等机构和队伍,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监督网络,对产品质量实行了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形成了主管部门负责、专业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格局,为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突出重点,依法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效果明显。一是县质监局等部门突出依法履职重点,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工作到位、方法得当,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和职能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产品质量监管活动,真正做到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履职与促进发展相结合、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相结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二是突出合法生产经营重点,各部门加强了全县各生产加工企业的调查,分门别类建立了基础台账,执法管理人员实行分片区域监管,加强产品质量源头管理和服务,为提高产品质量、维护群众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各部门相互联动、联合执法,开展白酒、农资、食品、药品、饮品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仅质量技术监督局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00余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300多万元,规范了产品经营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突出企业产品质量重点,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先后有五家企业产品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25家企业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档案,2家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同时,质监部门依法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及时指导企业改进工作,提高产品质量,2007年以来,国家、省、市抽查我县重点产品504批次,合格率达94%,比十五时期上升了20个百分点,县级质监部门对一般产品定期监督检查348批次,合格率由2007年的79.6%上升到2009年的88.7%,产品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我县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相比,仍然还存在问题,需要以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为抓手,予以研究和解决。主要是全社会关心、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氛围还未形成;小型加工企业和部分市场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还存在死角和漏洞;精品名牌申报、创建和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施、检测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企业内部质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加工企业产品质量还存在不稳定性等。
二、几点建议
抓好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是质监工作的立足点。近年来,我市严抓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产品质量指数持续保持高位运行。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其中食品及涉及健康安全类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较为严重。我们对此问题进行了调研,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食品工业基础比较薄弱。食品工业与农业生产联系紧密、进入门槛低、社会需求多样。虽然社会经济的发展迅速,消费需求层次逐步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但是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市食品工业仍将比较薄弱,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规模企业相对较少、小企业数量庞大,食品工业依然是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行业之一,二是食品工业自身发展和提升的能力较弱,三是缺乏政府必要的产业政策扶持。
2、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不够。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规模小、条件差的问题较为普遍,7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占到80%以上,部分企业自律意识差、自控能力弱,只看到眼前利益,放松内部管理,食品质量无法保证,极少数企业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食品生产企业因利益唯上而导致诚信不够。
3、监管环节和对象理解不一。《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分环节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但是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基层各部门对什么是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什么是食品生产环节,什么是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边界理解不一,食品小作坊、小摊点、小商贩的定义界定不够明确,因而,普遍存在监管范围和对象边界模糊,职责不清,很难实现全链条无缝隙监管。监管环节和对象理解不一,使得无证照经营行为增多,为监管增加了难度。
4、监管力量不足和经费短缺。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经费短缺。虽然全市各级质监部门均设置了食品安全专管机构,但人员编制问题至今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特别是县级质监部门,极大多数仍为兼职人员,人员少、装备差、事情多的矛盾十分突出。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讲,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要真正监管到位确实很不容易。虽然各级政府在检测经费上已经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但若要实现更高层面上的食品安全保障,检测经费仍然不足。
二、通过实施产品质量分类分级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要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市质监部门要通过实施产品质量分类分级监管,明确监管重点对象,合理利用监管资源,充分履行监管职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监管有效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农业环保委和教科文卫民侨委负责人,就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和督查。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质量水平有了新提高,产业素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有了新提升,生产加工水平持续增强;食品监管有了新突破,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品牌建设有了新进展,“**制造”声誉不断扩大;监管体系得到健全,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新提高,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特别是去年8月份开始,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全面、扎实、有力的推进,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仍然不高。全市总体质量水平建立在粗放型增长方式和低端产业结构上,总体滞后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长期徘徊在80%左右。同时,各县区发展状况也不够平衡;传统产业质量不容乐观,小企业质量技术基础比较薄弱,产品档次不高、可靠性不强、标准水平偏低,制售假冒伪劣现象没有完全根除,质量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
(二)企业、农户的主体意识不够强。由于生产企业、农户对农产品安全问题认识不足,质量意识淡薄,加上目前大宗农产品市场准入尚未实施,农产品难以实现优质优价等原因,企业对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动力不足,在标准化应用、质量控制、生产记录、标识使用等各个环节上重视不够。部分小型企业、小规模基地缺乏必要的自查、自检。少数企业和单位在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过程中,只注意申报材料编制,不注重实际管理,敷衍应付。
(三)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任重道远。虽然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和制度,但受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要长期坚持绝非易事,部分企业对为什么要索证索票、建立台帐的认识还比较模糊,认为这是政府“要我做的”,没有认识到这是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便于追溯质量责任的需要,容易导致专项整治出现反复。
(四)“三无”企业的彻底取缔难度很大。由于“三无”生产加工点量大面广、有很大的流动性和隐藏性,目前还难以应对;主观上看,“分段”模糊再加上部门间职能衔接、信息交流不畅问题短期内难以消除,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况且食品生产许可不是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新办证照情况无法及时获取,导致常常处于被动监管的状态,难免会造成监管脱节。而且“三无”生产加工也极易反复,彻底解决确有相当大的难度。
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农业环保委和教科文卫民侨委负责人,就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和督查。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质量水平有了新提高,产业素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有了新提升,生产加工水平持续增强;食品监管有了新突破,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品牌建设有了新进展,XX制造声誉不断扩大;监管体系得到健全,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新提高,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特别是去年8月份开始,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XX实际,组织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全面、扎实、有力的推进,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仍然不高。全市总体质量水平建立在粗放型增长方式和低端产业结构上,总体滞后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长期徘徊在80%左右。同时,各县区发展状况也不够平衡;传统产业质量不容乐观,小企业质量技术基础比较薄弱,产品档次不高、可靠性不强、标准水平偏低,制售假冒伪劣现象没有完全根除,质量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
(二)企业、农户的主体意识不够强。由于生产企业、农户对农产品安全问题认识不足,质量意识淡薄,加上目前大宗农产品市场准入尚未实施,农产品难以实现优质优价等原因,企业对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动力不足,在标准化应用、质量控制、生产记录、标识使用等各个环节上重视不够。部分小型企业、小规模基地缺乏必要的自查、自检。少数企业和单位在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过程中,只注意申报材料编制,不注重实际管理,敷衍应付。
(三)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任重道远。虽然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和制度,但受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要长期坚持绝非易事,部分企业对为什么要索证索票、建立台帐的认识还比较模糊,认为这是政府要我做的,没有认识到这是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便于追溯质量责任的需要,容易导致专项整治出现反复。
(四)三无企业的彻底取缔难度很大。由于三无生产加工点量大面广、有很大的流动性和隐藏性,目前还难以应对;主观上看,分段模糊再加上部门间职能衔接、信息交流不畅问题短期内难以消除,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况且食品生产许可不是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新办证照情况无法及时获取,导致常常处于被动监管的状态,难免会造成监管脱节。而且三无生产加工也极易反复,彻底解决确有相当大的难度。
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和省发改委、市政府的紧急安排部署,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炒作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我市于年6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全市农产品市场价格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在接到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部委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川发改委35号)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会同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统一部署了全市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要求县区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成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价格、商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市场监管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认真组织好农产品市场监管,以确保农产品市场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为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农产品正常市场秩序,市物价局于6月21日分别在日报、晚报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确保价格基本稳定的通告》,另外,各县区物价部门还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以此来提醒、告诫各生产经营者要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检查期间,我市还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12商务投诉电话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确保举报和投诉电话畅通,各部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三、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行为
截止6月18日,全市共组成检查组7个,开展市场检查和巡查29次,出动检查车辆37车次,出动检查人员138人次,检查各类农产品卖场58个。6月下旬,按照市政府的会议安排,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还对各县区政府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这次农产品市场监管,着重检查了各商家是否存在下列行为:少数经营者利用一些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少数农产品生产和价格出现波动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的囤积居奇行为;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以及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从全市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农产品价格水平总体平稳,市场交易秩序良好,市场货源充足,前期涨幅较大的,如绿豆、黄豆、红小豆等品种价格均有所回落;大米、食用价格变化不大,蔬菜价格因其上市量的多少有涨有跌。我市价格环境、价格秩序及价格水平均呈良好的态势,市民心态平稳,人心安定。
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开展七类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我县辖区涉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于今年8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排查。现将我局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专项行动提供保障
为了确保七类产品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成立了七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高鹏为副组长,由综合审批股、环境总量与科技股、环境规划与生态股、法制宣传股、环境监测站、、土木、新保安、东花园工作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结合我县行业分布情况,制定下发了《县环保局关于开展七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更好的落实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并列入日常管理。
二、认真检查企业,摸清七类企业情况
通过检查,我县涉及七类产品企业有2家,分别为县华玉工贸有限公司、强达制肥有限公司(原磷肥厂院内)。
(一)县华玉工贸有限公司
县华玉工贸有限公司于位于镇民营工业园区,占地面积21280平米,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于2004年7月,环评手续为《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有生产锅炉1台,经我局监测站监测后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II时段标准。2008年9月1日通过经我局的“三同时”验收。现场检查,该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和要求,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经县监测站监测废气中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因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待恢复生产后,进行监测,办理排污许可证。
(二)化工总厂
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和健康。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是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是构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关键。在质监部门来说,承担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责任主体是县级质监部门。为了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笔者对__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感到自明确规定由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以来,__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工作,但他们对目前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是否有效感到担忧。这些问题长此下去,必将形成县级质监部门靠自身努力不可愈越的监管障碍,应引起各个方面的重视。
__县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和作坊720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10家,有工商、卫生“两证”的335家,无证375家。其中:茶场类加工46家,粮油加工461家,调味品6家、酒坊酒厂98家、豆制品加工86家、纯净水4家、其它19家。
从调查中得知,__县食品生产企业现状令人担忧。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有生产企业,除10家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条件符合市场准入外,其它均未能达到市场准入条件。二是有工商、卫生“两证”的335家,无证375家小企业和作坊仍在无证生产和销售产品,其产品出厂未经检验仍在流入市场。三是这些小企业和作坊中仅有154家进行了标准注册登记,尚有566家属无标生产。
目前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实行的是“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纵观这些制度,对国家和省发证的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监管作用,而对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确显得无力,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已成为质监部门监管软肋。
就__情况来看,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是农村农、牧、渔、特产品加工的主要去处,尽管它们远达不到市场准入要求,由于它有方便群众、消化当地农副产品、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决定了它们存在的基础,其具有工艺简单、经营灵活、成本低,使作坊遍地开花。这一特点决定了关闭取缔它的难度与不可行。同时由于大多数作坊收入不稳定、设备投入小,它们大多数并不具备办证资格而且也难以承担办证费用。同时,95以上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格按市场准入要求均应取缔。
按照目前的监管要求,一是对有证有照但生产条件差、达不到准入要求,而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且正规企业产品不能正常供应,地处偏远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在地方政府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采用专项监管措施,进行严密监管。二是强化引导帮扶,促进小企业小作坊发展壮大。三是强化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对地处偏远地区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要承诺其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原则上,其产品只能在本乡镇、本村及周边地区销售。四是强化开业歇业申报制。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在其开业或歇业时,应向协管员或监管员报告,协管员和监管员要及时向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在小企业小作坊开业前,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会同技术人员、协管员和监管员对小企业小作坊卫生状况、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准许开业。
按照上述要求监管,就出现以下倍感困惑的问题;一是如果可以允许无证小企业小作坊存在并允许其生产,就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第二章第九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尤其是《条例》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或者销售列入目录产品的,依照条例的规定执行。由此可见这种允许是违法的,也就是说县级监管部门监管工作起步之日起就应负《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二条所规定的法律责任。这种允许导致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在违法情况下运行,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唯一指向的是县级监管部门,同时承担无限责任。二是关于强化开业歇业申报制的问题。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小企业小作坊开业前没有任何前置审批,小企业小作坊开业歇业申报与不申报均不违法,对不申报开业歇业事项无法规依据去处罚。可以说目前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主要问题,是缺乏硬措施和有效的约束方法,更多地把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寄望于业主的道德的自觉;把监管行为是否到位寄望于监管人员的道德责任感,导致了监管工作无奈和责任模糊,使基层监管部门对谁负责出现错乱。
由于监管处于违法状态,上级监管部门又没出台有法律依据的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办法,让基层局处于“管违法,不管的失职”的两难地位,基层局作为、不作为都要承担无限责任。笔者认为,如其用这种表面积极、实质被动的监管办法,倒不如用主动积极的办法去监管。一是国家局应尽快出台小作坊管理办法。小企业小作坊取缔不了,就应合法化。二是如果允许小企业小作坊存在,也应用工商、卫生部门的办法,对小企业小作坊食品实行县级生产许可证管理。这个证可由县级局按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对其审查,在对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时,可对其产品销售区域作出限定,对停歇业报告提出要求。县级生产许可证一年年审一次,办证及年审只收公告费和工本费及产品检验费。凡达不到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依法查处,对拒不办证的依法取缔。凡县级局在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前审查不严、办证后不加强监管的,依法追究县局责任。这样才能使监管合法,责任明确,监管有抓手,分类监管、销售区域限定、停歇业报告的措施才能落到实处。(__县质监局局长)
一、我市药品生产流通情况
全市总面积7440平方公里,全市人口约130万,我市辖区内仅有一家医用氧生产企业和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其中医用氧生产企业每年进行了跟踪检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为新办企业年5月取得GMP证书,6月10日开始投产。共有药品流通企业527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5家,药品连锁公司5家,异地连锁企业5家,个体药品零售药店96家,药品连锁门店411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章立制,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工作部署
为了使药品生产流通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局药品生产流通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全系统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并对全系统传达了国家局和省局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并及时制定了《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何昌文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区)局分别相应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建立由安监、市场、稽查、法规、检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市药品生产流通集中整治检查与立案查处联动工作制度》。同时3月8如召开全局职工大会,传达了省局和市局安排部署,并对我市集中整治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和明确要求。对处室和县区局的目标进行了进一步的分解,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细化了措施,同时每月都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提出要求,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了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完善企业质量管理
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市所有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本企业在履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执行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遵守GSP/GMP规范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各项药品管理的软硬件设施得到进一步增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更加重视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各项管理制度也在逐步健全。目前我市4家药品批发企业已进行搬迁仓库、增加仓库库容、改造库房设施设备等行为来保障仓储药品质量。
(三)突出重点,全力开展集中整治
以下是我们文秘站的编辑给大家认真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4月2日,市人大农村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昌政的带领下,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市农业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并深入到平定县冶西镇华亿种猪场、锁簧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张庄镇美好家居蔬菜基地、阳泉市丰裕农业有限公司、阳泉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地进行了实地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明确监管职责,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检验监测及应急处置等工作,使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保持了近年来我市没有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良好局面。在近两年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核中,市农委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优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省农业厅考核中两年被评为优秀。
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县、乡都成立或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市、县均组建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平定县和盂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全市建立了由107名政府及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210名企业(园区、基地、合作社)企业管理人员及农产品质量内检员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全市各级政府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任务,明晰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切实加强市、县、乡、企业(园区、基地)“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投入品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质量追溯和质量监测能力,初步形成了全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2013年在省级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中,检测合格率达到98.6%,畜产品“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100%,位列全省第一;今年前两个季度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为98.33%,畜产品“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100%。
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全市各级政府以治理整顿为抓手,始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先后对农药残留超标,禁限用高毒农药,生鲜乳和饲料,“瘦肉精”问题,畜禽屠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三品一标”管理使用和农资打假等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仅2014年全市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360余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4起,为消除区域性、行业性的问题隐患起到了积极作用。
快速推进行业生产标准化进程。全市各级政府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因地制宜,探索制定并了农业地方行业标准20个,切实加强科学种养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申报认证,使广大生产者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为可追溯制度的推行创造了条件。
这段时间,农产品消耗量大、交易活跃,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我们严格按照市食安委与省农委的要求和部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随着的临近,市农委及时调整工作重心,认真总结了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认真分析我市农产品生产现状和安全状况的基础上,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值班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一方面结合年底各类农业培训项目及送科技下乡、街头法制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及科技知识宣传培训,如结合我市主导产业国家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培训项目,一月份分别在我市云梯、胡乐等乡镇培训农户1000余户,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街头法制宣传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2000余份。另一方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化奖励验收,检查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2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种养基地(标准化小区)37个,向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及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完善生产档案,帮助提高认识,要求做到不加工、不转运、不储存、不销售、不食用病死畜禽和农残超标蔬菜等有害农产品,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妥善处理,有效控制疫病传播。再一方面,举全市之力,成功举办全省防治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演练,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产生了很好效果。
三、突出重点,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农资市场治理。月份正值各种子经销商进货备货时期,为加强种子市场源头管理,月9-10日,执法大队组织本市主要种子商参加了宣城市种子商培训会议;月日,大队又召开了宁国市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启动会议,对今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严把种子进货关,健全种子经营档案,并对每一品种、每一批次杂交水稻种子进行大田同步纯度鉴定,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抽样品种20份。同时发放宁国市农委《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两系杂交稻种子管理的紧急通知》等资料70份,签订《种子经营承诺书》20份。
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市政办《关于印发宁国市生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农委自年月25日开始,开展为期2个月的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和非法投入品,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联合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冷鲜肉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共计出动检疫执法人员166人次,检查屠宰场4个、养殖场11个、市场21个、214个肉案、冻库15个、肉案154个。查获并无害化处理不符合规定冷鲜肉70余公斤,查处1例私屠滥宰生猪行为,依法没收销毁未经检疫私宰猪肉42.5公斤、注水牛肉110公斤,市场销售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