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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税收政策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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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对企业财务政策的影响分析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不但要面对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还要受到税收的约束。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是重中之重,其中税收对企业财务政策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因此,企业要想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适应市场竞争发展需求的,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财务政策,就必须重视对税收政策的关注。本文根据笔者多年工作实践经验,首先从税收和企业财务政策概念入手,进而分析并详细阐述了税收对企业财务政策的影响,希望对相关企业管理者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关键词:税收;企业财务政策;影响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1

一、简介税收与企业财务政策

税收是在社会体制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是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其定义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其三者是统一的整体,缺一不可。基本职能包括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社会经济、监督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保持经济稳定、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共同富裕、促进对外开放等。

财务政策是指为达到特定的财政、经济、社会等目的,用以调节财务行为而制定的有关政策的总称。企业财务政策是其中的一种,企业管理包括融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股利管理,所以相对应的财务政策就是融资管理政策、投资管理政策、营运资金管理政策和股利管理政策。税收政策对企业的财务政策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做好税收筹划有助于实现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税收对企业财务政策的影响

1.税收对融资管理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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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对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投资政策影响分析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影响下,税收逐渐的成为了企业进行投资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的投资成本受到企业的投资收益影响产生出了税收,所以说在企业进行投资决策过程中,实行税务筹划,这对于实现投资企业收益的最大化目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投资决策中的税务筹划必须是在合乎我国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所进行,绝对不能够将税务筹划变成为偷税以及逃税的违法行为。实行税务筹划是作为一个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行使这个权利的时候绝不能够违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文主要讲述的是税收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投资政策的一些影响进行阐述。

关键词:税收;企业财务管理;投资政策一、税收的内容

1、税收的含义:税收主要是国家凭借着政治权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并通过税收工具进行强制性以及无偿性的征收,参与到国民收入以及社会产品的分配以及再分配,进而取得相关财政收入的一种实现国家职能的形式。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凭借着公共的权利,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以及程序,参与到国民的收入分配中,强制性的取得财政收入,它主要体现出了国家跟纳税人在征收以及纳税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属于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税收收入。

2、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国家通过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着国家政权依据政治力量,并通过颁布相关的法律跟政令进行强制性的税务征收来体现出税收的强制性特征。所有具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以及社会成员,绝不能够违反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法规,纳税人在国家税法所规定的限度内要进行依法纳税,不然就要接受国家法律的制裁,这主要体现出了税收法律地位的表现。

(2)无偿性:国家对于纳税人所缴纳的税费并不支付任何的报酬或是代价,征收他们的一部分收入,税收的这种无偿性的特征主要是紧密联系着国家利用政治权利进行收入再分配的本质。

(3)固定性:纳税人以及课税对象、税目跟税率等税收法令预先规定的,并按照这些固定的法令法规的标准进行税务征收,称之为税收的固定性,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属于一种固定的连续性收入,馆员税收预先所规定的标准,征税以及纳税双方要严格遵守规定,不得随意进行修订或是调整,征税跟纳税双方不能够违背或是改变这个固定的比例或是数额及其他的一些制度规定。

3、税收的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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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

一、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分工日趋于精细化。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长期存在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局面已经很难适应社会的发展,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我国税收改革的必然方向。“营改增”税收政策在2013年8月1日开始向全国予以推广,将会对社会各个行业的财务会计过早造成较大影响。本文以施工企业为例,就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进行探讨。

二、施工企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基本内容

营改增税收政策在施工企业全面实施之后,就将用税率为11%的增值税来代替过去税率为3%的营业税。主要区别在于:营改增税收政策改革之前,施工企业的营业税征税依据为施工企业提供劳务的全部收入;而营改增税收政策改革之后,施工企业的增值税征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通过施工企业在市场上购买材料、设备等获得的增值税发票金额来予以确定,而销项税额则是由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予以确认。

三、“营改增”带给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变化

1.两种税的含义不同

增值税和营业税虽然都属于流转税,但是对于施工企业的意义却各不相同,增值税属于国家所收取的款项,计税依据是增值额;而营业税则属于一种纳税单位的费用,计税依据为营业额。

2.纳税主体身份及计税方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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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财务核算现状及税收政策盲点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巨大的经济总量带来了巨大的货物流量和货物价值量,这为现代物流业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据统计,2004年我国物流总额超过了38万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幅在30%左右。与此同时,现代物流业作为企业的“第三利润源”,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正愈来愈多地被各级政府部门所重视。在中央,2001年,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发展现代物流的总体目标;2004年,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在地方,不少省市已制定了区域性物流发展规划和政策,如上海市政府在《关于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把现代物流业作为上海市四大新兴产业之一。

从宏观角度分析,我国现代物流业适逢行业发展的大好时机。但是,若从微观角度来看,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正处于经营规模小、业务种类单一、市场占有率低、品牌知名度差的阶段,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既反映在物流市场经营混乱、充斥着无序竞争等企业外部环境中,也反映在物流企业财务核算欠规范、偷逃税款情况严重等企业内部管理活动中。在此,笔者就有关我国物流企业财务核算、税收政策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一、收入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物流企业收入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物流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划分与核算当期营业收入。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营业收入的入账时间被人为提前或推迟了。例如:一些物流企业为了调节当期应纳流转税税额,采取推迟确认营业收入的手法来调减当期应纳流转税税额的计税基数,从而达到控制当期应缴税款的目的;一些物流企业为了粉饰经营业绩,将应计入以后会计期间的应税营业收入提前至当期入账,实现夸大营业收入、调增经营利润的目的。由于我国物流企业目前多以货物运输为主营项目,因此一些小型物流企业作为承运方在自身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往往与托运方就零担货物或整批货物签订一次性运输合同。由于此类货运服务很少跨会计年度,所以物流企业只能利用部分散客不需要货运发票的机会,在财务核算时少计经营收入、少计应缴税款。

那些已具备一定经营规模的区域性物流企业已着眼于为其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大型超市、制造企业等提供长期物流服务,尤其是提供汽车货运服务,以此来稳固并扩大其市场份额。在此情况下,物流企业作为承运方通常与托运方依据彼此商定的服务期间及货物批量签订定期运输合同。由于此类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期限通常是跨会计年度的,因此这就要求在会计核算时应依照《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划分劳务收入所属的会计期间,即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时确认收入;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时间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在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物流企业利用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法在收入界定方面的差异,如收入确认原则的差异、收入确认范围的差异、收入确认时间的差异、收入确认方式的差异、收入确认条件的差异等,控制收入确认。

以收入确认条件的差异为例,会计制度规定,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包括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和收入计量的可靠性;税法规定,应税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则是经济交易完成的法律要件是否具备,强调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的同时具备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的凭据。针对此差异,有些物流企业在财务核算时仅以当期开具发票的金额确认当期实现的劳务收入。加之在签订定期运输合同时,交易双方对于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等合同条款一般只做框架式的笼统表述。因此,在履约过程中各批次货运服务的实际完成时间通常只有货运服务的各方当事人才知晓。另外,合同当事人并非按月进行款项结算,有时会依据已履约工作量的多少间隔数月才结算一次,这便导致货款结算和开具发票的时间滞后于货运服务的完成时间。于是,有些物流企业利用这种时间差的存在,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对那些已符合会计制度所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的劳务收入予以确认,只在已实现劳务收入具备了税法所规定的应税收入确认条件,尤其是具备了已开具索取价款的凭据这一条件时,才确认收入的实现。

2.有关税收政策尚存在盲点,致使物流企业有漏洞可钻,同时也存在物流企业重复纳税的情况。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将应税收入置于账外核算而偷逃应缴税款;混淆不同税率的应税收入而少计应缴税款;虚拟货运行为并虚开货运发票;不能采用合并纳税方式而重复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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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模式下城市污水处理厂财务核算及税收政策探讨

[摘要]BOT模式下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近年来在我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益,本文分三个部分来分析论述BOT含义,BOT模式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财务核算及税收政策。

[关键词]BOT 污水处理厂 财务核算 税收政策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业,对城市污水进行处理,既可以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还可以变废为宝。大量污水经过处理可以变成中水,可用于灌溉,也可用于工业用途,能够缓解水资源紧缺难题;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淤泥可转化为肥料等多种产品,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正因如此,污水处理产业正成为国际上的朝阳产业。但是由于政府资金财力以及管理的力度有限,不能顾及到国民建设的各个方面,所以必然对某些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需要企业的参与。近年来越来越多有实力的企业开始尝试BOT项目,而毫无疑问的是随着BOT融资方式的日臻成熟必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

一、BOT含义

世界上基础设施建设私有化的概念出现在18世纪,但真正概念的BOT形式是在 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香港形成并开始实施。尽管目前世界上采用BOT形式建设基础设施时,操作及具体实施有很大差异,但是关于BOT的一些基本原理和构想都是相同的。

BOT从原理上讲非常简单,BOT代表的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转让,这是一种直接吸收企业资金和技术(包括外资企业)的方式,用以建设、运营和转让给公用部门的基础设施计划,并据此组织这个项目,政府授权给下属公用专业公司,邀请企业投标,经过谈判签订专营合同,经政府批准,某企业获得特许权,筹措资金,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专营公司,设计并建设该项目;运营该项目一定的期限(通常20~50年),并获取一定效益,最后在特许期结束时,将该项目无偿转让当地政府运营。采用这种形式操作的项目即为BOT方式的项目。

BOT方式不仅是一个融资的协议,而且还是一个长期专业化的协议。在协议的基础上,政府与企业双方建立起伙伴关系,并向公众提供经济、高效的服务。

BOT项目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项目是否可行,尤其是在经济上是否可行,由于BOT项目通过股东的股本投资和借贷筹集建设资金,股本回报和贷款本息的偿还,完全倚赖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收益,项目本身能否产生预期足够的收益,是立项时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另外项目的投资环境、政府的支持程度、项目公司的经营能力对于项目成败关系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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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9年3月27日财税[2009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20081114号)有关精神,现就文化企业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2010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不超过3年。

三、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四、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依据《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172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具体范围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另行发文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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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分析

【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分工逐渐趋于精细化。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之下,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税并存的局面已经不适应于税收体制的整体发展,营改增是税收改革的必然方向。营改增能制度的实施必然会给国内企业带来影响。本文结合施工企业,分析了营改增制度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的应对影响的建议措施。

【关键词】 营改增 施工企业 财务会计 影响

一、施工企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基本内容

根据国内发展形式以及国务院关于“营改增”情况的汇报,预计最迟2015年营改增制度将在建筑业推行。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营改增制度实施后,施工企业的税种由3%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其主要区别是,改革前施工企业的营业税税收主要以施工企业提供劳务的全部收入为计税依据征税,税率为3%,改革后增值税税收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销项税额由施工企业提供劳务获得收入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进项税额则是通过购买材料等方式获得的增值税发票确定,从理论上讲增值税税额是以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税款。

二、“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及其原因分析

1、营改增制度为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带来的积极影响及其原因分析

(1)减轻亏损和微利企业的税负压力

在营改增制度实施前,施工企业营业税计税依据为全部劳务收入,无论企业是否盈利,均需缴纳营业税,亏损或微利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税负压力较大,而在增值税制度下计亏损企业以增值额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很可能会小于改革前的营业税;此外,文件规定营改增后施工企业采购的原材料按照17%税率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进项税额的税率高于销项税额的税率显然也为亏损和微利企业减轻税负压力提供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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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地方财政在税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目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要求,地方财政应该强化和优化对税政的管理,以提升税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益,但是在具体的管理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地方财政在税政管理中还存在若干的问题,如果不正视存在的问题,势必会对税政管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新形势下,地方财政应该立足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优化税政管理。本文中,笔者从大量的文献研究出发,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首先分析了地方财政在税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认真把脉,对症下药,探究了具有针对性的优化对策,希望能对税政管理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地方财政 税政管理 问题 对策

一、地方财政在税政管理中存在的题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务管理与征收制度和政策改革的推进,目前我国的税务征收和税政管理总体秩序良好,实现了既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针对地方财政管理税政的问题,确实也存在若干牵强人意的地方,这些问题必须给与正视,否则势必会限制我国税务征管和管理工作的发展。

(一)地方税收和税政征管体制上不协调

税政管理的主要部门就是地方财政管理部门,但是由于我国在这一块的权责划分不明确,在体制上也没有明确的区分和划拨地方税收征管与税政管理的界限,使得两者有时候混为一谈。在很多的地方,由于地方税收和税政征管体制上不协调,使得税务部门的权利范围过大,同时操办着税务征收和税政管理,导致财政部门对税政的管理呈现了真空的状态,让其流于形式。另外,在税务征收和税政管理的过程中,部门工作不协调,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健全,也大大限制了税务管理和税政管理的发展。

(二)“征退查”合一的税政管理模式恶化了地方财政发展环境

目前,随着我国税收政策的改革,地方在税政征管管理中采取“征退查”合一的税政管理模式,那么在此体制下,监督和制约效果不佳,在法理上也有悖于《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细则》,在具体的工作中,税务征收受到某些部门的干涉导致税务征收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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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微企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小微企业由于规模、人员、资本等因素的局限,在不断革新的时代形势下,面临持续发展的经营风险,因此小微企业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同时,对政府部门政策扶持的要求显得日益迫切。本文对苍南县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对如何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 发展 建议

一、苍南县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苍南县地方税务局统计,截止2012年底,苍南县企业所得税属于地税管辖的企业户数共计1476户,其中小微企业1307户,占企业总户数的88%,足见苍南县小微企业数量及比重较大,小微企业的发展对于苍南县经济、就业等方面的意义重要。从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看,被认定为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有805户,占小微企业总户数的61%;被认定为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有502户,占小微企业总户数的39%。苍南县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瓶颈制约逐步加大,小微企业发展面临困境

苍南县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着许多问题,在当前形势产业链下,物价指数增长拉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推动职工工资提高,厂房租金年年上升,交货后资金回笼困难,形成小微企业举步为艰的困难处境。小微企业的招工难、业务难、生产场地难、资金周转难悠然而生。总体看,我县小微企业缺资金、技术、设备、生产场地,高原辅材料采购成本、产品运输成本,低劳动生产效率、产品成品率,很难适应新的经济环境中激烈市场竞争大潮。

(二)企业财务制度不够完善,会计信息失真

目前小微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财务制度不健全,部分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财务处理、账证设置仍不够规范,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管理不严,往往出现资金闲置与资金呆滞两个极端,企业缺少严格的赊销政策和催收措施导致了大量呆账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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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会依据现实的经济发展状况,变革财政税务制度。由于财政税务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大,所以需要这一制度能够充分体现经济的发展状况。本分着重分析了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并为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提出了一些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财政税务制度 企业 财务管理

财政税务是国家收入的其中一个项目,由于其所占比重较大,已经成为了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财政税务是国家依靠自身的力量强制从社会财富中获得一部分收入,是通过对国民经济活动的运行而收取部分费用,以应对公共开支,保障国家机器有序运行。财政税务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将财政税务的收取、分配、支出进行制度化的管理,从而使得财政税务的运行变得合理高效,有利于国家管理财政税务的方方面面。

财政税务不仅仅扮演着国家收入的主要部分,还承担着调控国家宏观经济状况的职能。财政税务的收支作为财政政策的主要部分,通过税收制度的政策调整,达到控制国家经济运行状况的效果。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必然会对市场参与主体造成重要的影响,而企业作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会影响到企业财务管理的运行。

一、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的概述

所谓的财政税务制度,就是将财政税务的一系列发挥作用的过程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种法律约束力,从而要求被约束者无条件遵守,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与和谐。财政税务制度包括了税收征收的管理规定、课税标准以及各种与税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这一制度集中反映了纳税人与国家税收机关之间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由于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所以需要充分保障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和有序性,从而避免了各种可能引发问题的情况出现。同时,财政税务的收支也是作为国家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的手段,通过对财政税务的收支调整能够对国家的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造成影响,从而成为国家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的财政政策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具体的经济运行情况出现了很多的新模式,在新情况出现的背景下,需要不断调整我国的各种财政政策以适应我国出现的宏观经济新变化的情况。同时,国家的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会影响市场参与主体――企业的变化,在国家调整财政税务制度的过程中企业也会调整内部财务制度,以适应这些国家政策的变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作出合理的税务规划,从而达到合理降低企业纳税支出,进而降低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的目的。所以国家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会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也会对国家的经济状况造成影响。

二、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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