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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会议纪要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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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物资设备采购廉政协议书范本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为加强物资设备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供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经双方同意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廉政协议。

一、甲方义务

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银行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2、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

4。不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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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招投标中心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招标投标中心紧紧围绕“重规范、重服务、重效率”的工作思路,以主动、高效、规范、廉洁为目标,锐意进取,大胆创新,以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原则,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招投标服务工作。

截止今年10月底:建设工程共招标60项(招标率达到100%),招标总造价34622.62万元,节约投资3569.09万元,节约率约10.3%;政府采购13项,采购预算908.89万,节约资金260.67万元;土地招、拍、挂和产权交易20项,成交额9.7835亿元,增值率35.77%;公共资源交易12项,交易总额600多万元,增值200多万元。

一、围绕中心,在规范服务平建设上求突破

中心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旋律,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不断加强中心效能和作风建设,全面推进高效、透明、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营造“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招投标统一平。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宽思路,探索新方法,使招标采购宣传教育工作充分体现时代性,加强媒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努力推进招标采购宣传工作。一是从维护业主利益的角度,采用“面对面”的形式将招标采购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深入透彻的讲解,使其对招标采购在理性和感性方面有了一个全方位的体验,从而改变了他们对招标采购的看法。二是印制“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等手册。放置在招标大厅的显目位置,让参加交易的各方主体能够更加了解中心的工作流程,主动配合中心工作。

二、创新机制,在规范交易服务方式上求突破

积极探索我县招标采购事业的新规律、新特点,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我们努力做到了“六心”即接待热心、学习用心、工作细心、释疑耐心、服务诚心、办事公心,进一步提升了中心综合服务能力,努力实现“服务效能大提速”,塑造“公开透明、公平有序、公正规范、诚实守信”的招投标阳光平;达到了“五强化,五形成”即:强化服务理念,形成服务社会氛围;强化服务能力,形成便捷高效的办事效率;强化服务功能,形成公平透明的服务平;强化服务秩序,形成积极有序的服务环境;强化诚信服务,形成有诺必践的中心良好形象。

三、规范管理,在严格招标采购程序上求突破

在纪检监察、采购、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中心按照“管理科学、职责明确、运行流畅、分工负责”的招投标交易模式,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程序和规则,努力使招标采购的整个操作过程在制度框架下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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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政府集中采购评标决策监督机制

近年来,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认真落实用改革精神规范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要求,在构建政府集中采购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首先是建立省直政府集中采购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监督员制度

2004年初,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与吉林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共同建立了省直政府集中采购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从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纪委(监察室)聘请了65位同志(后增加到83位)作为省直政府集中采购监督员,于2004年7月1日召开了建立省直政府集中采购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会议,正式在省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实行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2005年6月和10月,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又分别聘请了20位省人大代表和20位省政协委员作为省直政府集中采购监督员,建立了省直政府集中采购人大代表监督员和政协委员监督员制度。

其次,制订政府集中采购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与吉林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共同研究制订了《吉林省省直政府集中采购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也作为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并与《评标委员会(询价小组、谈判小组)职责、义务和评委回避制度》、《评标工作纪律》一并在评标室上墙公示,以便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把握。

再次,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始终做到每个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都聘请1~2名监督员,对采购项目开标和评标决策全过程直接进行事中监督。截至2007年底,累计聘请监督员1949人次,参加了1916个采购项目开标和评标决策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其中,聘请省人大代表监督员44人次、省政协委员监督员28人次,参加了72个较大规模采购项目开标和评标决策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最后,及时征求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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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督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是指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聘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按规定从事监督检查、见证、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包括对集中采购项目的监督和对分散采购项目的监督。

第四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的聘请范围和方式:

(一)特邀监督员从本市各派、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专家学者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员和离退休干部中聘请。

(二)由市财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选聘工作。考察合格并经本人同意后,向其颁发《**市市级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聘书》并通知其所在单位或组织。

(三)特邀监督员名单定期在**市财政局网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公布。

第五条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的聘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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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作风联系群众自查报告

一、提高认识抓学习

一是镇党委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全体职工及村干部学习,分批次、多形式地专题学习会议精神,并召开了全镇镇、村干部会,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二是专门成立了改进工作作风的领导小组,及时部署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工作,制定了《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从精简会议、规范文件、厉行节约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在机关工作氛围建设上,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宣传口号、标语上墙,每台电脑上安装了廉洁文化屏保,在职工工作坐牌上,设置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和岗位廉政承诺,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时刻提醒机关职工遵纪守规。三是加大宣传,利用电脑屏幕、手机桌面平台等向镇、村干部发送廉政信息,让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深刻领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实质内容,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出现。

二、落实行动抓执行

一是以电子化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为重点,提升服务水平。我镇将群众办事的窗口全部集中到政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一层楼办理,一站式服务。不必要的办事程序不断精简,办事时间缩短,设立了首问责任岗专人为办事群众做好引导,同时电子化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实效,提升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二是以民主评议基层站所为平台,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为切实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大力促进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意识,镇纪委分批次对我镇基层站所进行民主评议,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去年已完成了农林站和社事中心的评议,今年,我镇将对建环中心、卫生院、十中的评议,强化群众监督,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三是以打造廉政景观为契机,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镇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投入资金50余万元,深入推进“一街一线一园”为主体的廉洁文化景观建设。一是打造“一街”。以镇南北干道为载体,建设廉洁一条街。二是打造“一线”。以沿江路沿线为依托,建设廉洁沿江线。三是打造“一园”。以永兴村村级服务中心为圆心、聚居点范围为半径,打造新村聚居点廉洁文化园。

三、完善制度抓长效

一是文建明工作法本土化,创新考核“六制”。创新机关职工考核体制,按工作对日常工作、目标工作、创新工作、中心工作、应急工作、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实行“拉大差距、以奖代罚”的方法,打破了公务员吃“大锅饭”的格局,落实责任、落实任务,实行一岗多责、统一调配,激发干部职工的干事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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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企如何深入落实专项巡视反馈意见

河钢唐钢设备机动部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5-000-01

摘 要 为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到位,我单位围绕省巡视组关于落实“设备和工程领域违反《招投标法》问题”、“解决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存有涉嫌照顾特定关系和背后利益输送问题”及“清理三外和中间商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

关键词 落实 专项巡视 意见

一、关于采购和工程建设等领域违反《招投标法》的问题

(一)梳理采购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规范物资采购管理

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重点梳理供应商管理是否规范、招投标有无违法违纪行为、采购合同的条款有无不合理之处。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对采购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重新进行梳理,先后共梳理规章制度19项,其中修改完善15项,新建3项,沿用1项。

(二)强化监督,规范招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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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部署“十二五”期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文/本刊记者 韩 倩

3月11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京组织召开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主要工作,研究“十二五”期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发展思路和目标, 部署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及要求。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简称国采中心)主任陈建明指出,“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与国采中心团结协作,实现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十一五”期间集中采购金额累计648.46亿元,节约资金108.56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4.34%。

陈建明还表示,“十二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总体发展思路是:紧密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战略目标,不断扩展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和影响,努力发挥节约财政资金以及政策功能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规范操作;正确把握采购价格、质量和效率的综合平衡,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发展网上竞价,建立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建设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的采购队伍,有效提升采购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精品项目和样板工程,切实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在谈到2011年国采中心的总体工作安排时,陈建明强调,坚持依法采购,严格执行目录和程序;加大批量集中采购力度,试点开放评审现场;扩大协议供货在线议价的实施范围,发展和完善网上竞价采购,着力改进日常监管;推广电子招投标,推进采购信息化建设;多措并举,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2011年度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协议供货竞争性谈判会在沪召开

3月17日~21日,由公安部012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举办的“2011年度公安机关警用(专用)车辆、警灯警报器协议供货竞争性谈判会议”在沪召开。

此次会议,012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组织了由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部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审计署(公安部审计署)、公安部纪委、监察局、《经济》杂志社《中国政府采购服务指南》专家、省级公安装备部门有关同志组成的谈判评审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主任陈建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司长徐永胜、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副局长刘明望、公安部纪委机关监察室主任董振宇、公安部纪委地方监察室张金锋副主任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采取集中采购谈判和协议供货报价两种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原则,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车型规范、质优价廉、符合实际需求的各种警用(专用)车辆、警灯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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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物资采购招投标监督的思考

[关键词]企业;物资采购;招标;监督;制度约束;工作重点;统筹协调

一、结合企业实际,强化制度约束,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1.健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物资招投标是一项集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为一体的系统工作。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深受企业的信任,组织的重托,如何有理有据、积极稳妥、依法按章地做好在物资采购中的监督工作,切实做到监督采购,而不代替采购,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权限分明、易于操作的监督工作机制。

2.严守程序,做到按章办事。物资招投标工作之所以需要监督,就是因为买卖双方由于利益的驱动,容易引发一些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为了有效地避免和杜绝损害企业利益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好自身监督职能作用,这就需要企业纪委监察部门始终严格要求本部门参与物资招投标监督工作的同志,必须不折不扣地按照监督制度规定,严格按照业已形成的规章制度监督物资招投标部门依法按章办事,凡是对出现的违反规定行为要不折不扣地敢于提出质疑,并坚决予以制止,积极维护物质招投标制度的严肃性。

3.从严执纪,做到违章必究。加强法纪教育,健全完善制度,严惩腐败分子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能。实践证明,只要纪检监察部门敢于坚持原则、铁面执纪,就能够有效地制约和根除在物资采购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过程监督,严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纪委监察部门在参与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中,就要增强责任意识,全程紧密跟踪,明确监督重点,严把主要关口,才能严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1.严把资质审查关,抓好事前监督。在物资采购招投标中,对参与投标企业的资质认定,直接关系到招投标是否具有合法性。为了杜绝不具备资质的经销商违规进入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在开展的招投标活动中,纪委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和同志必须做到将投标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项目、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按章按时纳税情况,是否具有所经营物资、设备的权,是否有企业规定的入网证明,企业经营业绩等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审查,凡是负责法律事务的同志能够抱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有理有据地提出致以和反对意见,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要敢于坚持原则,当场明确表态,予以坚决支持,就一定能够保证物资招投标工作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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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区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方便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旗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和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实施列入我旗《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第三条旗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下列具体原则:

(一)集中采购主导原则。采购人采购列入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采购项目,应当委托旗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二)优先原则。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

(三)无差别待遇原则。采购人编制的采购需求、采购标准、采购条件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以不合理的采购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四)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逐步推行电子化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目录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和采购项目信息等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全过程应公开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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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想、敢干、敢闯的经纪人

在河北藁城南董镇,经纪人许欢的出色表现让人刮目相看――他能说毫不犹豫地说出某种苗子各种规格的价格。他的这种熟悉程度,得到了当地苗农的绝对信任:小许就是个明白人,他比苗农更了解市场,听他的没有错。

许欢在大学读的是机械制造,毕业后他没有到大城市去找工作,而是决定回到自己的家乡藁城市南董镇自主就业。毕业回到家乡后,乡邻们都非常吃惊,他们认为父母含辛茹苦培养的大学生,好不容易跳出了农村,就应该在大城市里坐办公室,而不是回乡继续在土里刨食。但许欢心里早有了自己的目标,他要在苗木产业中干一番事业。说服了父母后,他开始进入苗木行业,当起了苗木经纪人。许欢当苗木经纪人和其他的经纪人不同,他不是从倒买倒卖开始,而是一开始就高起点,直接做园林工程公司的苗木采购商。他的第一个单子是做园林工程的表哥给的,表哥给他单子的时候,心里也没底,因为自己承担的是一个政府立项的城市主干道绿化提升工作,对苗木质量要求十分严格,但经不住许欢的软磨硬泡,终究是把单子给了他,还专门派了一个有经验的员工给许欢作助手。许欢接到单子后,带着助手跑了十几个苗乡,在比质比价后,最终圆满地完成了苗木采购,苗子不仅质量好,而且价格合理,表哥也高兴地支付了佣金。此后,在表哥的介绍下,许欢成为五家园林工程公司的苗木采购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许欢组建了自己的采购团队,专门为工程公司做采购服务。

虽然许欢只有29岁,但他干起活来一点不含糊,不仅思路清晰,而且责任心强,最重要的诚实守信。许欢说,他是土生土长的苗乡人,从小就和苗木打交道,大学虽然不是学的林木专业,但他却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林业专业的主要课程。他认为,做苗木经纪人,不仅要会算账,更重要的是要对树木有深入的了解;不仅要能帮委托方把好质量关、价格关,还要能当好采购方的参谋。一次一家园林公司委托许欢采购一批广玉兰,许欢很快便为其找到了苗源,但他了解了这批苗木的栽植地后,却给园林公司提出建议不要种植广玉兰,因为广玉兰属于华北地区的边缘树种,在小气候环境非常好的地方才能安全越冬:而这批广玉兰种植地点恰好是个小气候不适合广玉兰越冬的地区。在许欢的建议下,园林公司和设计方、发包方进行了沟通,最终更换了树种。许欢说,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责任感:广玉兰的案例中,经纪人完全可以不提这个建议,只要采购的苗子符合要求,园林公司就会付佣金;但一个有责任的经纪人不能那么干,合格的经纪人要有所担当。

对自己未来的事业,许欢有自己的打算:继续发扬自己敢想、敢干、敢问的拼搏精神,把苗木经纪事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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