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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制度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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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施工的特点,建立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安全技术部门是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为强化安全管理,项目部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各施工队也应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技术小组。各级安全技术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

第三条安监(检)人员的配备

项目部及施工队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安监(检)人员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且有一定施工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经验,安监(检)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变动时应征得项目部的同意。

第四条坚持方案报批制度

在施工时,所有施工防护方案均预先设计,并按规定格式填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管理单位审查,按批准的方案付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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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改善全县部门统计管理,提高全县部门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部门统计在多层次决策和管理中的信息、咨询、监督功能,避免数出多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重庆市部门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部门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国家机关、县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集团公司和工商领域联合会或协会的驻足机构、经授权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中央和重庆市驻足单位(以下统称部门),为满足政府管理需要而依法实施的专业性统计工作。

第三条县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县范围内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指导各部门的统计业务。

第二章部门统计调查

第四条部门统计调查是指部门搜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用于政府管理目的的专业性统计调查,其内容和范围应该与部门的管理职能相一致,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的调复、矛盾。

第五条部门统计机构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统计调查活动,组织制订本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计划和方案,其他职能机构不得单独制订统计调查项目。

第六条部门统计调查必须按照经过批准的计划进行。制订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必须同时制订相应的统计调查方案或统计报表制度,报县统计局审批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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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部门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部门统计调查行为,提高统计调查的整体效率,减轻被调查者负担,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提高共享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授权代主管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国家级集团公司和工商领域联合会或协会、经国务院授权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人民团体开展的统计调查,以及上述部门和单位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法院、检察院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统计调查,是指部门搜集国民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情况,用于政府管理目的的各类统计调查。包括以数字形式、文字形式或混合形式;以表格、问卷、电讯(电报、电话、传真等)、磁盘磁带、网络通讯(网络表格、电子邮件等)等为介质的普查、经常性调查、一次性调查、试点调查等。

第二章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管理和协调部门统计调查。国家统计局管理和协调国家一级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县及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统计局管理和协调同级部门的统计调查。

第五条部门的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统计调查活动,制定本部门的统计调查总体方案。部门内其它职能机构无权单独制定统计调查项目。

第六条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通过建立审批备案制度、有效期制度、调查项目公布制度、跟踪检查制度、举报制度,对部门统计调查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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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部门统计调查行为,提高统计调查的整体效率,减轻被调查者负担,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提高共享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授权代主管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国家级集团公司和工商领域联合会或协会、经国务院授权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人民团体开展的统计调查,以及上述部门和单位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法院、检察院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统计调查,是指部门搜集国民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情况,用于政府管理目的的各类统计调查。包括以数字形式、文字形式或混合形式;以表格、问卷、电讯(电报、电话、传真等)、磁盘磁带、网络通讯(网络表格、电子邮件等)等为介质的普查、经常性调查、一次性调查、试点调查等。

第二章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管理和协调部门统计调查。国家统计局管理和协调国家一级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县及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统计局管理和协调同级部门的统计调查。

第五条部门的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统计调查活动,制定本部门的统计调查总体方案。部门内其它职能机构无权单独制定统计调查项目。

第六条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通过建立审批备案制度、有效期制度、调查项目公布制度、跟踪检查制度、举报制度,对部门统计调查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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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统称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当事人的违法会计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跨行政区域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确定,由相关的财政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财政部门指定管辖。

上级财政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财政部门管辖的案件,下级财政部门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可以报请上级财政部门管辖。

第四条财政部门对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处理,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经审查立案、组织检查、审理后,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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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部门度法制小结

市公安法制部门依照市局党委和上级法制部门的安排,年。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三项建设任务,深化执法监督工作,以“规范执法,促进和谐”为总要求,大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法制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有了新提高。

一、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局在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以后。成立了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规划、组织、督导等工作。同时在法制科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并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法制部门依照《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案件操持、审核、审议等环节中,对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及其他参与研究人员提出的不同意见,如实记录,作为落实责任追究的直接依据。今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头一年,局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切实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各县市区局(分局)均成立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如公安分局还出台了公安分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并要求各执法单位根据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执法制度。

不时创新执法制度建设机制,全市法制部门积极推动公安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规范,严密办案流程,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积极协助基层办案单位发现、总结、提炼、完善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和制度,确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指导执法办案的有效机制。

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如公安分局实施兼职法制员制度、庭审旁听制度。一是推行《公安分局规范执法质量规定》规定明确了办案民警、办案单位及领导、审核案件的法制民警之间的责任,各基层法制部门通过抓好执法制度的建设与落实。规范了执法监督的顺序。该规定推行以来,民警普遍感到有压力,以往执法中不够负责任,办案拖拉,收工不出力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二是推行执法质量“通行证”制。规定民警评先、评优、晋职、提拔必需通过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的资格审查认定,取得“良好”以上执法质量成果。使每名民警、每起案件都在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之下,保证了案件的处置公开、公平、公正。

各级法制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年市局法制科分别对《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安部《涉案财物管理意见》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实施规则意见》和《公安机关执法大纲》进行修改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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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部门绩效考评制度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目的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对企业部门绩效考评制度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部门内员工思想统一,工作热情高列举事实,具体材料请详见:

1.目的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0802-04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4.1.6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Q/BW·G0802-04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Q/BW·G0802-04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4.3.1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4.3.1.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4.3.1.4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4.3.3员工处罚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Q/BW·G0802-04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Q/BW·G0802-04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5.相关文件Q/BW·G0205-04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Q/BW·G0305-04安全生产奖惩条例Q/BW·G0306-04环境保护奖惩条例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Q/BW·G0801-04员工聘用管理规程Q/BW·G0803-04员工薪酬方案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6.记录文件GJ0802/01绩效考核表(员工)GJ0802/0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GJ0802/03绩效考核表(部门)附加说明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审定人:日期:04年5月30日版本号:G-A受控(编号/章):Q/BW·G0802-04附录1、绩效考核表(员工)编号:GJ0802/01-(样表)年月日姓名:部门:职务:考核时间考核人:考核人职务: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加减分标准该项扣分考核得分厂纪厂规1、迟到、早退-1分/次2、中途外出(未经请假)-1分/次3、串岗、脱岗-1分/次4、其它违纪被公司扣罚或通报批评-3分/次5、会议迟到、早退、旷会-0.5分/次工作主动性1、不服从安排(包括临时性抽调)-3分/次2、遇到困难不想办法、不协调、不反映或反映不及时-2分/次3、服务态度差、有投诉-4分/次4、与其它部门缺少沟通,不能很好协调-2分/次专业水平1、进、销、存信息反映不完全-2分/次2、储存信息和实物不相合-4分/次3、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发现联系不上-4分/次4、错发、不按计划收货-5分/次5、帐、卡、物记录不完全、不完整-3分/次6、专业水平欠佳,其它部门有抱怨(技术状态)-2分/次7、不按工作程序办事-2分/次8、每月大件盘存表不按时交纳-2分/天9、每月积压不合格明细表不按时交纳-2分/天10、货物摆放不整齐-2分/次职业素养1、思想不端正,有投诉(查情况属实)-10分/次扣分合计奖励情况1、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3分/次2、为公司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采纳+5分/次3、公司级奖励+5分/次4、经评议服务态度好+3分/次5、在公司《博盈园地》上发表文章+4分/次加分合计最后得分(≤120)说明:100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及以上为基本合格,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综合评价结果:分级总结部分:根据员工各自的工作能力,从实际出发,表扬先进以鞭策每一位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使本部门的绩效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考核人评估:考核人签名:Q/BW·G0802-04附录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编号:GJ0802/02-(样表)年月日姓名:部门:总经理办职务:考核时间:考核人:考核人职务: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总分得分部门考核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120关键指标计划的可行性,计划实施的监控非调整每更改1次扣2分100(注:此三项指标根据部门职能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指标可以不同)规章制度的纠察,部门关系的协调缺项扣5分;投诉属实每次扣1分公司级会议的组织安排投诉属实每次扣2分质量考核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120安全考核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120成本考核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120小计考勤情况1、事假每次扣1分2、病假每次扣0.5分3、旷工每次扣5分4、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奖惩情况1、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每次加2分2、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每项加5分2、公司奖励1次加5分3、书面警告1次扣2分4、通报批评1次扣5分合计得分说明:优秀(95分及以上)合格(80-94)基本合格(70-79)不合格(70分以下)综合评价结果:分级考核人评语:考核人签名:Q/BW·G0802-04附录3、绩效考核表(部门)编号:GJ0802/03-(样表)年月日被考核部门:考核时间:考核小组成员: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总分得分部门目标完成情况(90分)1、按时、保质完成总经理办公会布置的任务未完成每项扣5分,单项扣完为止302、按时、保质完成部门周、月计划303、按时、保质完成部门日常工作204、按时、保质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完成每项扣2分10协作情况(10分)1、部门内员工思想统一,工作热情高列举事实,1分/件52、部门间协作顺畅,无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现象列举事实,1分/件5小计100奖惩情况1、部门受奖励每次加5分2、部门受表彰每次加2分3、员工受表彰每次加0.5分4、部门受罚每次扣5分5、员工受罚、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每次扣0.5分6、部门被投诉且有事实依据每次扣2分7、员工被投诉且有事实依据每次扣0.5分8、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每次加0.5分9、对公司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每次加2分10、宣传稿件2篇每篇加1分,缺篇扣1分小计合计得分≤120说明:优秀(95分及以上)合格(80-94)基本合格(70-79)不合格(70分以下)综合评价结果:分级总结部分:请说明该部门需要采取何种行动或接受何种培训来改善其工作,并根据以上各方面情况总结该部门的总体工作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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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管理制度

1 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保卫、公司管理)

1.1 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编号、传递、催办归档。

1.2 负责公司文件打印、复印、传真函件的发送、各种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及纪要的制发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向总经理作出汇报。。

1.3 负责公司的对外公关接待工作。

1.4 为总经理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及各种报告。

1.5 保管公司行政印鉴,开具公司对外证明及介绍信。

1.6 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及工作协调。

1.7 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的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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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根据集团总部精神,为给员工一个实现和证明自我价值的途径,特制订以下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一、参选人员

1、月度优秀员工参选人员为各部门基层员工、季度优秀员工人员为各部门基层员工和管理人员。

二、优秀员工参选资格

1、工作时间满1个月,无客户投诉、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

2、当月无工伤者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优秀员工名额

1、月度优秀员工评选名额5人:服务员(含高服)1人、传菜员1人、收银、预定及领位1人、出品部1人、后勤仓管工程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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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诊部门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应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和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生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各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科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是。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的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需通知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急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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