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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煤矿频繁发生瓦斯燃烧、爆炸事故,暴露了部分煤矿隐患排查不细致、通风瓦斯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对技改矿井安全监管不严格,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要保证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预防、控制瓦斯爆炸事故,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是关键,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化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势在必行。
【关键词】瓦斯爆炸事故;防治
一、瓦斯爆炸的条件
瓦斯爆炸的条件是:一定浓度的瓦斯、高温火源的存在和充足的氧气。(1)浓度。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浓度范围,我们把在空气中瓦斯遇火后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瓦斯爆炸界限。瓦斯爆炸界限为5%~16%。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形成燃烧层,当瓦斯浓度为9.5%时,其爆炸威力最大(氧和瓦斯完全反应);瓦斯浓度在16%以上时,失去其爆炸性,但在空气中遇火仍会燃烧。瓦斯爆炸界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还受温度、压力以及煤尘、其它可燃性气体、惰性气体的混入等因素的影响。(2)一定的引火温度。瓦斯的引火温度,即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一般认为,瓦斯的引火温度为650℃~750℃。但因受瓦斯的浓度、火源的性质及混合气体的压力等因素影响而变化。当瓦斯含量在7%~8%时,最易引燃;当混合气体的压力增高时,引燃温度即降低;在引火温度相同时,火源面积越大、点火时间越长,越易引燃瓦斯。(3)氧气的浓度。实践证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时,瓦斯爆炸界限随之缩小,当氧气浓度减少到12%以下时,瓦斯混合气体即失去爆炸性。如果有新鲜空气进入,氧气浓度达到12%以上,就可能发生爆炸。因此,对火区应严加管理,在启封火区时更应格外慎重,必须在火熄灭后才能启封。
二、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
(1)装备设置不足,管理存在缺陷。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原因很多,但最为直接的是工作人员的违章失职、监控系统没有启动,安全装备配置不足,没有瓦斯抽放系统或者抽放系统不能正常的运行。(2)煤矿职工素质较低、受到的教育较少,没有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不懂通风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安全意识淡薄。(3)瓦斯积聚的存在。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2%在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体积大于0.5m。另外就是种种原因包括矿井主通风机不能很好地供风或者是通风系统不合理,巷道变形、调节风门故障等原因都会造成的矿井通风不畅,导致瓦斯积聚,发生瓦斯爆炸。(4)引爆火源的现象存在。引爆火源比较多,又不易被注意,比如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只能尽量的避免而不能彻底的防范。另外就是专业技术不够的电工无意损坏或拆除了防爆密闭圈,造成失爆。最后就是明灯明火、电气设备下井存在失爆的现象,造成瓦斯爆炸。
三、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根本的技术措施是防止瓦斯积聚。井下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很多,最常用、最可靠的是加强通风,加强检查,加强局部瓦斯积聚处理,消除微风区或无风区,构筑科学、合理、可靠的通风设施,树立“微风作业就是事故”的观念。(2)杜绝火源是防治瓦斯事故的重要手段。瓦斯与空气混合气体的最低点燃温度,绝热压缩时565℃,其它情况下650℃,最小点燃能量为0.28mj。煤矿井下能引爆瓦斯的火源很多,矿井井下的明火(1000℃以上)、煤炭自燃、电弧(平均4000℃)、电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可达1500℃)撞击和磨擦火花,都能点燃瓦斯。(3)建立健全防治瓦斯制度并强化落实到生产中。瓦斯事故的有力保障建立健全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高冒区等薄弱地点通风和瓦斯的管理制度,消除盲区,消灭盲点。加强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建设和管理,提高事故预警能力和反应能力,是很重要的防治瓦斯措施。预防瓦斯首先必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从国家到地方,从地方到企业,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4)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防治瓦斯事故。瓦斯事故的核心在生产力的三大要素中,人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因素。“领导不重视安全等于杀人,职工不重视安全等于自杀”。因此,人在安全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抓安全就要始终如一地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们自身的潜能得到充分地发挥。坚决树立“瓦斯不治,矿无宁日”等一系列先进理念;全力推行开采保护层和区域预抽等最可靠、最有效的防治瓦斯治本之策。加强实现三个转变,即治理瓦斯由“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由“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由“管理措施型”向“技术工程型”转变,建设高标准的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而实践证明了的有效做法是:“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重利用”。
摘要:对一起储汽罐爆炸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发现储汽罐爆炸的直接原因是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容器,操作工操作失误使储汽罐超压,导致储汽罐爆炸,酿成事故。
关键词:储汽罐;超压;爆炸原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TK229.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0711(2016)01-0060-02
一、事故概述
2015年7月,辽宁省一家大众浴池的某台储汽罐发生了爆炸事故。储汽罐的筒体纵缝、封头与筒体连接环缝全部撕裂,接管或管座与壳体连接角焊缝大部分撕裂。与储气罐相邻的桑拿房墙倒塌,桑拿房和浴池的房屋吊顶垮塌,导致正在洗浴的5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二、事故现场勘查及校验、检验情况
1.现场勘查情况事故现场锅炉房平面示意图如图1所示。通过现场调查了解到,蒸汽锅炉平时运行压力为0.3~0.4MPa、温度144~152℃。运行时,分汽缸上除主汽阀外,至少2~3个阀门保持开启状态,其中通向储汽罐的阀门为常开状态。但发生事故前,操作工将除主汽阀门及储汽罐阀门以外的阀门全部关闭,此时,蒸汽锅炉、分汽缸和储汽罐形成了一个封闭系统。爆炸设备为1台立式容器,放置于紧靠桑拿室的一角,用于储存蒸汽供桑拿房使用。该洗浴相关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没有发现任何有关该容器的资料,且无铭牌、无安全保护装置、材质不清,为使用单位私自使用的三无产品。2.安全阀验证性校验蒸汽锅炉顶部共两个安全阀,在事故后成功拆除安全阀1(型号A27H-10,公称通径:DN25、压力级别:0.30~0.70MPa),经校验当压力升至2.0MPa时起跳;另一个安全阀2(型号A27H-10,公称通径:DN25、压力级别:0.70~1.0MPa)的阀座未能成功拆除,无法校验。3.母材化学成分经检测,材料的化学成分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该材料为铝合金,其化学成分符合GB/T3090-2008标准中的5052铝合金成分范围。4.母材力学性能分析试样力学性能分析结果,屈服强度:172MPa,抗拉强度:223MPa,断后伸长率:12.0%;按GB/T3880.2-2012标准,5052铝合金材料的屈服强度≥160MPa,抗拉强度210~260MPa,断后伸长率≥8.0%,符合标准要求。5.事故容器宏观检查现场进行宏观检查及壁厚测量,内径约500mm、高约1000mm、封头和筒体壁厚约4.5mm。检查容器断裂位置,储汽罐筒体纵缝,封头与筒体连接环缝全部撕裂,接管或管座与壳体连接角焊缝大部分撕裂。检查撕裂后的焊接接头,发现存在严重未熔合,未熔合达到近2.5mm。6.断裂处应力分析按JB/T4734-2002标准,铝合金5052在152℃时的许用应力为42.6MPa。该容器承受内压时候,环向应力为轴向应力的两倍,所以纵缝是相对受力大的位置,而且存在严重未熔合等缺陷,大大降低其有效承载面积,焊缝处是最为薄弱的位置。代入上述公式,计算出δθ=50MPa。即正常操作时候其焊缝薄弱处承受的压力就已超过母材的操作温度下的许用应力,事故发生当天,当压力继续在密闭系统(安全泄压装置失灵)持续升高时,作为整个系统的薄弱环节的容器焊缝,最先发生破坏。
三、事故原因分析
2014年8月2日,我国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了特别重大粉尘爆炸事故,给全国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应当采取哪些粉尘防爆措施呢?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一级安全评价师郭建中,了解粉尘在生产中的爆炸危险和技术防范措施。
粉尘爆炸特性
爆炸性粉尘有很多,煤粉、面粉、麻粉、金属粉尘等可燃粉尘都具有爆炸性。郭建中介绍说:“粉尘的理化特性中,有些与其块状物料的性质一致,比如石头不可燃,破碎成细砂、尘土以后也不可燃;但粉尘也会具备一些其块状物料没有的特性,比如麦子能够燃烧,不会爆炸,但是磨成面粉以后就有爆炸的可能。另外,同一种物质的粉尘爆炸特性和粉尘粒径的大小也有关系,粒径越小,爆炸的危险性越大。”
发生粉尘爆炸需要有几个必要条件:可燃性粉尘;分散在有限空间内;有点火源;粉尘浓度在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之间。在生产作业的粉尘防爆中,人们通常所关注的是爆炸下限。“比如铝粉的爆炸下限在40 g/m3左右,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要求,作业场所中铝粉的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值为3 mg/m3。相比较来说,爆炸下限是职业卫生标准的1万多倍,是非常高的。”
据此来说,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即使超过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也不可能达到爆炸下限,那么为什么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仍然发生了如此剧烈的铝粉爆炸呢?郭建中以1987年哈尔滨亚麻厂发生的亚麻粉尘爆炸事故为例作出了解释。
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发生特大亚麻粉尘爆炸事故,死亡58人,受伤177人,炸毁了1.3万m2的厂房。郭建中说:“哈尔滨亚麻厂的爆炸波及范围比‘8・2’昆山事故还要广,这一结果是由3次阶梯式的连续爆炸造成的。”亚麻厂的梳麻车间在作业时会产生麻纤维粉尘,“当时工厂内所有生产设备都配有通风除尘系统,一共有几十套,但都是前苏联援建的非常老式的除尘系统。”这起事故的调查结果表明,此次亚麻粉尘爆炸事故首先发生在亚麻厂中央换气室南部的2个除尘器内,首次爆炸的范围只是2套除尘系统。但由于各个除尘系统之间都是通过遍布全厂的地沟作为主管道相连接。首次爆炸把地沟里常年积存的大量粉尘震起,使得地沟内的粉尘浓度瞬间达到爆炸下限,引起了二次爆炸。二次爆炸将地沟上方覆盖的水泥盖板炸开,形成的冲击波把车间地面、设备、房梁等表面积累的粉尘扬到空气中,又使得上万平方米范围内的车间粉尘浓度瞬间达到了爆炸下限,造成了三次爆炸,最终使整个厂房被夷为平地。
郭建中说,二次爆炸或多次连续爆炸,是粉尘爆炸具有的一大特性。粉尘爆炸中,大多数致命的、大规模的破坏,都是由二次和多次爆炸造成的。在昆山事故中,郭建中根据目前工人们反映的情况推测,中荣公司的工厂职业卫生状况一直很差,轮毂加工车间里原本空气中的铝粉浓度就超标,加之不注意安全管理和日常的清扫维护,使得工作环境极为恶劣,地面和设备等表面上必然有大量粉尘堆积。因此当局部地区有一个点发生燃爆后,产生巨大的能量,使积尘受到冲击波的影响,车间内的铝粉浓度瞬间达到爆炸下限,引起更大规模的爆炸。
通风除尘系统的选择
[摘 要]本文主要通过对近几年发生的乳化炸药生产爆炸事故进行分析和研究,指出了对乳化炸药相对安全的错误认识,分析了爆炸事故产生的原因,研究了乳化炸药发生爆炸的机理,探讨了乳化炸药生产过程中关于设备、工艺、管理方面采取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乳化炸药 爆炸事故 对策
中图分类号:TQ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3-0261-01
1 引言
乳化炸药是指一类用乳化技术制备的油包水(W /O)乳胶型抗水工业炸药,它是以氧化剂水溶液的微细液滴为分散剂,悬浮在含有分散气泡或空心玻璃微球或是其它多孔性材料的似油类物质构成的连续介质中,形成一种油包水型的特殊乳化体系。由于乳化炸药中含有9%左右的水,一直以来,乳化炸药在受到撞击、摩擦以及受热时人们总认为比其它炸药相对安全,而且,乳化炸药具有优良的爆炸性能和抗水能力,它不仅组分简单,原料来源广泛,不含具有爆炸性能的敏化剂,生产成本较其它炸药低,而且对人体和环境无伤害和无污染,因此受到广泛的欢迎。但是,近几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使人感到对乳化炸药相对安全的认识陷入了迷茫。
2 乳化炸药发生爆炸机理
乳化炸药在均匀作用下的爆炸又称为热爆炸,其过程是化学反应自动加速到爆炸的过程。炸药热爆炸的理论首先是从气体混合物热点火理论发展起来的,后来,莱第尔、罗伯逊将气体热爆炸理论用到凝聚相炸药中,并把理论用到机械爆炸机理中去,最后谢苗诺夫等人建立了完整的炸药热爆炸理论。热爆炸理论既是炸药起爆机理的基础,同时对炸药的热加工和大量炸药贮存中的安全又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
在一定条件下炸药发生化学变化时总是要产生大量的热效应,即在一定的温度下,炸药发生分解反应时常伴有热量放出,它的放热性随着外界温度升高或者是自催化作用的加剧而不断增加。如果外界的通风和散热的效果较好,且炸药的药量又较少,那么在一般情况下,炸药自身和环境的温度及压力是不会升的过高的,在这种条件下炸药难以发生爆炸;反之,如果炸药在反应时所放出的热量大于向外界环境传走的热量这时在炸药的内部便产生了热量的积累,它自身的温度和环境的压力就会升高,这样持续的相互间的促进和循环的最终结果必然导致炸药的爆炸。因此炸药发生热爆炸的必要条件是炸药受热分解反应的放热速度大于环境介质的散热速度。
摘 要:本文对军工企业半自动炸药压制生产工艺过程爆炸事故,运用事故树分析评价方法,分析导致爆炸事故发生各种原因,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其危险程度,得出分析评价结论,提出防范爆炸事故的安全对策措施,为企业指导安全生产提供参考。
关键词:事故树分析 炸药压制 爆炸事故 评价
引言
现代化战争对弹药的需要,一是精确打击,二是高效毁伤。生产各种导弹、火箭弹、破甲弹、子弹战斗部及各类引信的传爆药柱等的装药都是采用炸药直接压制成型技术,也就是把颗粒状的松散炸药倒入模具或弹体,通过大吨位压机和自动化设备及相应的压制过程控制技术,将太安、黑索今、奥克托金、TNT等炸药加压 成为一定形状和一定强度的药柱,以保证药柱密度及密度均匀性,提高弹药威力,实现达到高效毁伤的目的。
现阶段我国军工企业采用压装法装药比较普遍,几乎所有传爆药柱、小口径弹药都采用压装法装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也比较多。尽管多数炸药压制生产线通过技术改造基本实现了本质安全自动控制技术,但是由于全自动炸药压制生产线存在调试时间长,设备维护技术难度高,产品生产良品率较低等方面的因素,致使炸药压制半自动化生产线仍然大量存在。因此,本文采用事故树分析理论对半自动炸药药柱压制工艺过程爆炸事故进行风险分析评价,为军工企业在类似炸药压制工艺过程中防范爆炸事故提供参考。
1 炸药压制工艺简述
炸药压制工艺流程按以下工艺流程示意图的步骤进行生产:
图1 炸药压制工艺流程示意图
目前,我国已进入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快速发展阶段,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和矛盾凸显期,公共安全形势严峻。石油化工等行业在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规模,数量和类型都呈现上升趋势。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本处于城市周边和远郊的重化工企业已置身于繁华的闹市,再加上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的重化工企业经过数十年的生产运行面临技术陈旧、设备老化等问题,近年来。重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屡有发生。
有些爆炸无需明火也能发生
大部分人认为,有明火才能引起爆炸。其实,有些类型的爆炸是不需要明火的,如热传递引起的水蒸气爆炸,其虽不产生火焰,但破坏力却很大,有时还能形成冲击波。发生水蒸气爆炸的条件是少量的水与大量的高温熔融物接触。工业生产中引发水蒸气爆炸事故的高温物有:炼钢厂的熔融铁或高温矿渣,金属冶炼厂的电炉渣、熔融铝,电石生产厂的熔融碳化钙,造纸厂的回收熔盐等:水的来源主要是雨水的进入和地下水的涌出、高温设备冷却水的泄漏,熔融矿渣破碎用水的淤积、火灾时的灭火用水等。此外,锅炉水或热载油、高温高压下的反应液,火灾情况下液化石油气储罐等也会发生爆炸,而无需明火点燃。
重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3大特点
1 发生突然,扩散迅速
重化工企业的生产原料、中间产物以及产品多数为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为密闭、连续性操作,工艺流程中设备间相互连通。生产过程中若发生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泄漏,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点火源就会突发火灾爆炸事故,并且迅速波及毗邻设备或设施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引发连锁性火灾爆炸事故。
2 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
大型化工装置中储存着大量易燃、易爆的原料,中间产物以及产品,发生火灾后,事故的持续时间长。而且高温火焰的熏烤还会导致相邻设备内的可燃物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形成大面积火灾,使火势范围扩大。
摘 要:氮气作为化工原料和保护气体越来越多的被应用于冶金、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等多种行业。氮气通常以压缩气体的形式被盛装在气瓶中,由于气瓶质量不合格或使用不当等,可能会导致氮气气瓶发生爆炸事故。本文通过对氮气气瓶爆炸事故后果模拟进行模拟分析,为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氮气气瓶提供参考。
关键词:氮气气瓶;爆炸;事故后果模拟
中图分类号:X928.7 文献标识码:A1 概述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氮气作为化工原料和保护气体越来越多的被应用于冶金、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等多种行业。氮气通常以压缩气体的形式被盛装在气瓶中。氮气气瓶属于压力容器,由于气瓶质量不合格或使用不当等可能会导致氮气气瓶发生爆炸事故。
氮气气瓶爆炸属于物理爆炸,是气瓶内氮气体积急剧膨胀,在瞬间释放出大量能量并对外做功的现象。氮气气瓶爆炸时,不仅能够使气瓶破裂,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还能摧毁和震坏建筑物,造成严重的破坏和伤亡。
2 氮气气瓶爆炸事故后果模拟方法
2.1 氮气气瓶爆炸能量计算
氮气气瓶中的氮气是以气态形式存在的而发生物理爆炸的,爆炸的能量与气瓶内氮气的压力和体积有关,其释放的爆炸能量的计算公式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对2010―2014年非煤矿山领域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除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等事故,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等事故也较为多发。
近5年,非煤矿山领域共发生爆破和火药爆炸较大事故12起、死亡50人,分别占较大事故的8.0%和7.7%,排在较大事故发生类型的第4位,主要包括露天矿山和小采石场爆炸事故、地下矿山爆炸事故。
露天矿山和小采石场爆炸事故
露天矿山和小采石场爆炸事故的原因主要有8方面:违规使用明令禁止的炸药和爆破工艺;炸药变质或起爆器材失效;炸药与起爆器材违规储存、码放;无爆破设计,或爆破设计不合理,或未按爆炸设计实施作业;处理空炮、哑炮、残炮、缓炮时,违规操作引起早爆;违规在夜间、雷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或工业电流环境影响下进行爆破作业;爆破警戒实施不严格,违规在警戒线内避炮;爆破安全距离不足。
较为典型的有安徽省池州市亚华采石场“3・19”较大放炮事故。2010年3月19日,安徽省亚华采石场,在爆破作业时,违规作业,造成4人死亡。亚华采石场开采建筑石料用花岗岩,设计能力10万m3/a。2010年3月19日,亚华采石场火工品仓库保管员兼矿山安全员,带领两名民工在+80m工作面从事扩壶爆破作业,3人均未接受过正规爆破知识培训,无爆破作业资格证书,晚上天黑以后,爆破作业尚未结束,矿山投资人用汽车灯光照明,让工人将两箱炸药装入药壶内,期间,矿山投资人妻子进入爆破作业现场,工人在连接起爆网路时,发生哑炮爆炸,造成3名现场工人被埋。投资人妻子被飞石击中,送往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亚华采石场雇用无爆破作业资质人员,夜间进行爆破作业,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扩壶爆破工艺,连接起爆网路时,违规操作,引发早爆。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无视国家法令,违规采用明令禁止的扩壶爆破方式,二是爆破作业人员未接受过正规培训,无爆破作业资格证,三是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四是爆破警戒实施不严,无关人员进入爆破场所。
国家已明令禁止小型露天采石场采用扩壶爆破,但违规使用扩壶爆破,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仍屡见不鲜。2010年6月17日,吉林省九台市永鑫采石场,由无爆破资质人员在雷雨天处理哑炮,雷管被雷电引爆,造成7人死亡。2008年6月21日,吉林省蛟河市白石山采石场采用扩壶爆破,遇哑炮未处理,导致第二天哑炮突然爆炸,附近作业的工人1人死亡,2人受伤。
如何预防爆炸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结了9方面的措施。一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人员,编制爆破设计书或说明书,并严格按设计施工,采用中深孔爆破。二是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专业资格,严禁无证上岗。三是加强爆破器材管理,严格执行领、退制度,禁止采用非法和禁用的爆破器材。四是严格按规程作业,严禁雷管与炸药混放,严禁投掷药包,严禁边打孔边装药,严禁烟火。五是爆破前,应掌握天气情况,禁止在夜间、雷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雷电高发地区,应当选用非电起爆系统。六是禁止在工业电流环境影响下进行爆破作业,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衣物。七是实施定时爆破制度,设置爆破警戒范围,不得在爆破警戒范围内避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爆破现场。八是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采用机械破碎,不得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九是确保爆破安全距离,相邻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以及采石场与周边生产生活设施之间的最小距离,都应当大于300 m。
摘 要 作为一种重要的热工设备,工业炉被广泛应用在物料的焙烧、干燥、熔化、熔炼、加热和热处理等各种生产过程中。近年来,随着燃烧技术的发展和大型工业炉的采用,有关工业炉的安全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广泛关注,分析工业炉爆炸事故现象及原因对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十分必要。
工业炉的爆炸事故按爆炸起因分为入炉燃料燃烧引起的爆炸事故、熔剂蒸汽爆炸事故、可燃性可控气氛爆炸事故、蒸汽爆炸事故以及粉煤爆炸事故,其中入炉燃料燃烧引起的爆炸事故是最多的。
关键词 事故;爆炸;水蒸气
中图分类号 TF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103-0096-02
1 燃烧爆炸
向已处于危险状态的未燃物及因不完全燃烧产生的可燃性生成物上点火时,便会产生燃烧爆炸现象,燃烧爆炸一般发生在点火时、燃烧中、再点火时。对燃气和燃油工业炉所发生的爆炸事故的分析结果表明,燃气工业炉在点火时引起的爆炸约占总数的2/3,其中有半数是由于停炉时燃气泄漏造成的,其余一半是由于操作人员为了省事在关闭主燃烧器的阀门时没有同时关闭主管的安全切断阀而引起的。燃料爆炸事故中,气体燃料要占一大半以上。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用不完善的点火烧嘴去点燃主烧嘴时,也容易引起爆炸。燃烧过程中的爆炸约占爆炸事故的一半,其中一半是在烧嘴出现熄火时产生;其次是由于在空气不足的情况下燃烧产生的CO、H2等气体又和空气混合成为有爆炸危险的混合物,点火时引起的爆炸;其余的爆炸起因就是再次点火,其原因是再次点火前,没用新鲜的空气对炉内吹扫一段时间,将可能存在的可燃气体清除。因此炉子非正常灭火后,应先关闭燃气阀门,用新鲜空气吹扫后再点火。否则再点火时容易引起爆炸。燃油或油气共用的工业炉在点火时引起的爆炸约占1/4。其中大部分是因为几次点火未点着,而没有用空气吹扫,再点火时引起了爆炸。也有许多运行中的燃气或油气共用的工业炉,由于没有火焰检测装置,火焰脱火后没有发现而引起爆炸。
燃气工业炉内燃烧引起的燃气爆炸事故,其原因和比例大致为:违反燃烧安全操作程序占60%;燃气压力过高或炉内负压过大,发生燃烧器脱火占15%~20%;燃气经不严密的切断装置漏入,使可燃混合物聚集在炉膛及烟道占10%~15%;由于不完全燃烧,在炉膛和烟道中发生爆炸占5%~10%。因此,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最多。
2可燃性保护气氛的爆炸
2015年8月12日23时34分6秒,一声巨响,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第五街与跃进路交叉口,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的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生爆炸。截至2015年8月24日记者发稿时,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遇难者人数已上升至123人,失联人数50人。
然而,在1993年8月5日,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也发生过一起特大爆炸火灾事故。危化品仓库爆炸每次都伤亡巨大,却不断发生,值得深刻反思。
本文刊登原劳动部向国务院请示报告以及选登《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期还原事故过程,反思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
关于“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结论的请示
国务院:
1993年8月5日,深圳市清水河地区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火灾事故,截止到8月12日,这次事故已死亡15人,仍有101人住院治疗,其中重伤员25人。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这是一起特别重大事故。劳动部根据国务院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组织专家组从8月8日起对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论报告如下:
一、事故原因
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及仓内化学危险品存放严重违章,是造成“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氧化剂与还原剂,发生接触发热燃烧,是“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