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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报表审计是审计业务中的一项重要业务,研究会计报表审计中的技巧显得至关重要。本文通过论述,从合并会计报表审计、会计账簿审计、往来账审计、利用外部证据审计、审计询问,以及审计设备现代化等方面简单介绍了会计报表审计应该注意的技巧,希望对审计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启发和帮助。
[关键词]审计技巧合并报表往来账审查审计询问
一、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技巧
在合并会计报表审计实践中,需要寻找既准确又简便的审计技巧。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内部业务的抵消审核上,因而审计师常常会利用合并会计报表与母公司会计报表、各子公司会计报表之间的特殊必然联系,对合并会计报表的主要项目进行复核,来确定合并会计报表数据的正确性。总结下来,应该注意下面几点:
1.利用“合并净资产”与“母公司净资产”之间关系核实“合并净资产”的正确性,合并抵消对净资产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合并前子公司报表调整等对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数、累计未确认投资损失数、资产减值准备抵消数、存货抵消数等。核对关系如下:合并净资产+累计未确认投资损失数-(或+)长期投资调整数-(或+)资产减值准备抵消数+(或-)存货所含未实现利润抵消数+(或)其他资产所含未实现利润抵消数=母公司净资产。
2.利用“合并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关系,核实“合并净利润”项目的正确性。其存在的关系为:合并净利润+(或-)存货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消数+(或-)其他内部购销未实现利润抵消数-(或+)资产减值准备抵消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数+(或-)合并前投资收益调整数-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它不属于投资者所有的利润分配数=母公司净利润。
3.利用“合并投资收益”与“各子公司净利润合计数”的关系来核实投资收益项目抵消的正确性。由于子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体现为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各个项目,因此存在以下计算关系:合并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本期收益+本期计提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他不属于投资者所有的利润分配项目-本期未确认投资损失=子公司净利润合计数。
二、会计账簿审计技巧
在会计报表审计业务中,是通过确定和运用重要性标准,即性质标准和金额标准来实现的;是在计划审计工作确定审计程序性质、时间、范围时和评价错报的影响时应当考虑的审计原则。通过运用重要性原则,有利于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最终实现“较小的成本、较大的效益”的目的。
一、重要性原则的意义和内容
目前,世界各国对于重要性原则的表述虽不尽相同,但对重要性概念的认识却是基本一致的:都认为信息的错报或漏报可能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就是重要的。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公布的《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指出:“重要性涉及财务资料误报的数量或性质,不论是个别的还是合计的,根据周围的环境,作为这种误报的结果将会对人们依据这些资料做出尽可能合理的判断或决策产生影响。”
因此,正确运用重要性原则对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由于现代经济活动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使得会计必须运用合理的假设、判断和估计才能进行有效的核算。因此,现代会计报表不可能是绝对真实,而只能是公允反映。重要性原则就是会计师确定的一个会计报表中会计报表使用人对会计信息错报或漏报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是通过审计人员确定和运用重要性标准来实现的。
新独立审计准则对重要性的定义是:“重要性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如果一项错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报表审计中的运用,是通过审计人员确定和运用重要性标准来实现的。重要性标准是衡量一项会计信息的错报或漏报是否重要的尺度,需要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来衡量。
1)重要性的性质标准。指确认各项会计报表及其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错报或漏报在性质上是否重要的标准。作为一种具体标准,它是用来衡量会计报表审计中抽查出的每一笔错报或漏报在性质上是否重要的标准。由审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从每项审计项目的实际出发合理运用职业判断确定的。“涉及舞弊与违法行为的错报或漏报是重要的;可能引起履行合同义务的错报或漏报是重要的等等。
2)重要性的金额标准。指确认会计报表及其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错报或漏报在总金额上是否重要的标准。作为一种总体标准,它是用来衡量会计报表及其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错报或漏报总额是否重要的标准。它是由审计人员根据被审单位实际和预期财务报表使用者的构成,运用职业判断确定的。它是会计报表及其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可以存在的,不影响报表使用者决策的最大错报或漏报金额,也叫重要性限额。
二、重要性原则
一、问题的提出
所谓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合并会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合并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越来越大,走集团化发展道路的越来越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许多集团公司应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因而,在注册会计师面前就存在一个问题——如何进行合并会计报表审计。从近年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来看,在规范其审计程序与方法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难点,并且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此问题还认识不足。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国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实务操作还处在探索阶段。因此,本文拟结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就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基本操作思路作以探讨,以飨同仁。
二、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基本操作思路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时,可以参照个别会计报表审计的基本程序,在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同时,应分别在审计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对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有所特殊考虑,现简述如下:
(-)制定审计计划时的特殊考虑
1.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当对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与客户进行沟通。其主要包括: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集团内公司间的股权关系;集团内公司交易的频率、性质及规模;母公司和子公司会计核算组织形式和会计政策;母公司和子公司适用的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子公司的行业性质及特殊的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其他重要事项。这里所讲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母公司应将其直接控制、间接控制、直接和间接控制。共同控制以及达到实质上控制的所有境内外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范围。但已关停并转或已宣告破产等子公司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集团内公司股权关系是指集团内公司之间直接控制关系、间接控制关系、直接和间接控制关系以及共同控制关系,尤其应注意的是集团内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交叉控股、托管、承包等关系。如果存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作特殊考虑。集团内公司之间交易的频率、性质及规模将会影响合并抵销分录的调整。另外,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母公司应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政策。如果母、子公司相关政策不一致时,母公司应对子公司政策作相应合理的调整,以利于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2.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审计计划
时,应重点考虑:审计范围、重点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审计风险及重要性水平的评估、对木同子公司的审计策略、审计小组的组成和人员分工及其组织协调等因素。
[摘要]会计报表审计是审计业务中的一项重要业务,研究会计报表审计中的技巧显得至关重要。本文通过论述,从合并会计报表审计、会计账簿审计、往来账审计、利用外部证据审计、审计询问,以及审计设备现代化等方面简单介绍了会计报表审计应该注意的技巧,希望对审计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启发和帮助。
[关键词]审计技巧合并报表往来账审查审计询问
一、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技巧
在合并会计报表审计实践中,需要寻找既准确又简便的审计技巧。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内部业务的抵消审核上,因而审计师常常会利用合并会计报表与母公司会计报表、各子公司会计报表之间的特殊必然联系,对合并会计报表的主要项目进行复核,来确定合并会计报表数据的正确性。总结下来,应该注意下面几点:
1.利用“合并净资产”与“母公司净资产”之间关系核实“合并净资产”的正确性,合并抵消对净资产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合并前子公司报表调整等对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数、累计未确认投资损失数、资产减值准备抵消数、存货抵消数等。核对关系如下:合并净资产+累计未确认投资损失数-(或+)长期投资调整数-(或+)资产减值准备抵消数+(或-)存货所含未实现利润抵消数+(或)其他资产所含未实现利润抵消数=母公司净资产。
2.利用“合并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关系,核实“合并净利润”项目的正确性。其存在的关系为:合并净利润+(或-)存货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消数+(或-)其他内部购销未实现利润抵消数-(或+)资产减值准备抵消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数+(或-)合并前投资收益调整数-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它不属于投资者所有的利润分配数=母公司净利润。
3.利用“合并投资收益”与“各子公司净利润合计数”的关系来核实投资收益项目抵消的正确性。由于子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体现为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各个项目,因此存在以下计算关系:合并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本期收益+本期计提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他不属于投资者所有的利润分配项目-本期未确认投资损失=子公司净利润合计数。
二、会计账簿审计技巧
自从资产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以来,会计信息造假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如国内的蓝天股份、琼民源、银广夏,长安股份,国外的安然事件、施乐公司舞弊案等等,这一现象严重危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更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究其原因,学术界基本认同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内在的原因,如相关利益关系人利益驱使,致使会计人员人为舞弊,或者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导致会计报表出现重大差错;二是外在的原因,如政府监管不力,会计方法可选择性、会计准则的不完善以及在会计实务处理中需要过多的职业判断等、也使会计造假有机可乘,在操作中选取对自己有利的方法,使会计信息失真不可避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加大。虽然审计理论经历了账表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传统风险审计、现代风险审计的不断演变阶段,审计方法不断创新和发展,然而由于舞弊手段的不断新颖化、复杂化、更加的隐蔽化等特点,使审计舞弊行为防不胜防,审计失败依然不断发生,安然事件的发生就说明了即使运用最先进的风险导向审计理论方法进行审计依然存在审计风险。而我国目前还不完全具备使用这种审计方法进行审计的条件,同时随着入世,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的介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规模小、经济实力差、技术方法落后、人员素质不高的情况下,还得参与竞争,这无疑加大了入世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压力和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应该坚持谨慎性原则,兼顾成本效益原则,在审计技术、审计环境、审计条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寻找、探索出更适合我国国情的虚假会计报表审计的高效率、低成本的审计方法和对策,并逐渐与国际方法接轨,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与国外事务所抗衡中各具优势、各具特色,立于不败之地,促进我国审计行业的发展,补充、完善并创新我国审计准则和制度。
一、常见的舞弊手段
1、瞒报利润:企业管理者瞒报利润一般有两种目的,一是偷税漏税,通常通过增加成本、费用来人为抵减利润,包括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具体表现为虚开发票增加费用,发出成本计价时不按规定的方法计价,将资本性投入费用化而不是资本化,多计折旧,多计算当期摊销费用,或者将收入计入往来账项,如应付账款、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再通过以还款为借口的方式提出这部分收入挪作他用,并冲销往来账项。另一个目的是为以后企业编制会计报表留有余地,通常隐满一部分收入,将应该记入当期的收入不记入当期而是计入下一个会计期间,以保证报表上的利润稳步增长。
2、虚报利润:通过虚增资产调节利润,如虚增应收账款;提前确认销售收入,混淆会计期间;隐瞒费用,少计成本,发出成本计价违背会计准则;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不按规定方法处理该摊销的不摊销,该预提的不提,少计费用;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处理不当,任意调解利润;销售退回不作处理,或者虚开当期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并于次年以退货为名开红字发票冲销;将其他收入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入账;将费用不计入期间费用处理而是作为递延资产达到降低费用虚增利润的目的。
3、漏列负债、虚列负债,常见的主要是漏列负债,或低估负债,少计提利息,不按实际发生的负债金额入账,人为降低资产负债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或者将长期借款列为短期借款等手段来粉饰财务报表,虚增企业的偿债能力。
4、人为抬高企业资本周转能力。资本周转能力是企业有效利用其经济资源或资本,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能力,主要反映企业使用其经济资源的效率及有效性。企业往往通过调节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现金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等等提高现金的存量和流量,以达到不正当目的。
5、实收资本造假。实收资本或股本,是反映投资者所有者权益的账户,我国相关法律对经营各种业务的公司的注册资本都作了最低限度的规定,为了保障各相关利益人的权益,相关部门还需对此进行验资。在实际工作中,投资者投入的注册资本没有按规定的章程缴足,以实物资本投资的资本未按评估或双方协议价入账,入账金额不正确,现金投入的资本根本未存入银行,外币投入的资本不按规定的汇率折算,随意抽逃或虚增注册资本。
二、审计方法探讨:
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合并会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合并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审计合并会计报表旨在确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正确、完整;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基础是否正确、完整;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结果是否正确;合并会计报表及附注各项目的披露是否恰当。下面我想结合上述四个方面谈谈如何进行合并会计报表的审计。
一、检查合并范围是否正确、完整
根据财会字(1995)1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规定:凡设立于我国境内,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八条:企业对其他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该单位注册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规定执行。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合营企业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对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予以合并。
根据上述规定,审计人员应检查符合下列条件的被投资单位是否已纳入合并范围:
1、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的被投资单位,具体有下列几种情况:(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控制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
2、被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具体有下列几种情况:(1)通过与该被投资单位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3)有权任免公司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4)在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同时,还应注意是否将下列不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了合并范围:已准备关停并转的子公司;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准备近期出售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资本的子公司;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应注意有的企业将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二、检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基础是否正确、完整
1、检查合并会计报表工作底稿所列个别会计报表是否经审计。如经审计,则与审定后的个别会计报表核对一致,并考虑个别会计报表审计意见对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如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应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的资料进行复审、分析和判断,必要时,可以以审计问卷的方式商请答复。如规模较小,其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在企业集团中所占比例不大,则可要求该子公司提供与合并报表及其附注有关的明细资料。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银行业开放具有双向性。一方面,将有更多的外资银行前来设立分支机构,拓展业务;另一方面,将有更多的国内银行“走出去”,到境外设立机构,发展业务。随之,我国银行审计业务也要进一步对外开放。国际上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来华开展银行审计业务;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到境外对中资银行进行审计。我国银行审计市场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面临着机遇和挑战,银行审计亟待相应地加强和完善。为此,笔者对银行会计报表审计的要点谈几点意见。
一、恰当确定重要性水平
银行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其经营服务的产品非凡,具有较大的固有风险。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审计计划和执行审计任务时应当考虑银行业务的特点,恰当确定重要性水平,如按照总资产、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确定有关项目的重要性水平。
确定银行审计计划重要性水平时,应注重银行不同的风险资产权数。权数最小且为零的资产是银行库存现金;其次是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权数最大的是对一般企业和个人信用贷款或透支,风险权数为100%.银行资金存放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国家政局比较动荡的银行,其风险比较大,权数也比较大。银行的交易总量对重要性水平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当前,我国大部分银行的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80%-90%左右,利息支出占各项支出的主要部分。银行损益主要产生于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但利差大小不能决定银行损益,呆账损失是侵吞银行利润的血盆大口。有的银行从事外汇和债务保证金交易,表内记录存放行的金额不大,但合约数和交易额却很大,其可能产生的损失也很大。银行不同的经营策略,其重要性水平不一样。银行经营的品种不一样,其重要性水平亦不一样。如中国银行外汇业务比重比较大,其汇率风险与外汇头寸缺口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其境外分支机构多,分散风险的有利条件比较多,外汇风险程度可能比其他银行小。
确定银行审计计划时,可以对银行现金分配比较低的重要性水平。因为现金本身固有的敏感性及银行对现金实行比较有效的内部控制(如双人管库、交叉查核、现金日记账记录及出入库制度等),现金差错的可能性比较小,所以对银行现金库存一般不需要全面盘点,只需抽样监盘。对银行出纳部门的现金查库登记簿及现金日记账进行查核后,即可以确定现金有无错报,以较低的审计成本,得到较高的审计可靠性。但对表外业务应分配比较高的重要性水平,因为银行大量的表外业务,尤其是银行担保、授信额度和远期外汇买卖,可能造成巨额损失,应注重采集充分的证据,关注其风险。
恰当确定重要性水平有利于识别银行严峻违背监管法规的错报。银行经营活动受到金融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如银行必须达到8%的资本充足率最低标准,保持适当的资产负债率和存贷比等),小额的错报和审计差异虽然从量上看并不重要,但从质上看,可能是重要的。因为其更正或披露关系到银行是否遵守监管法规和有利于银行监管当局发现问题。
二、审计的重点领域
当前,我国银行实行分业经营,业务范围比较狭窄,经营品种比较单一。银行会计报表资产方主要项目是贷款,各项贷款占资产总额的70%左右;负债方项目主要是存款,各项存款占负债的80%左右。注册会计师对银行会计报表审计的重点领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我国许多大型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较广,通常包括多个甚至几十个公司的会计报表,有些公司还存在多层投资关系,涉及抵销事项即复杂又繁多,很容易产生合并数据错误,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在审计实践中,我们可以采用一种即准确又简便的审计方法,即利用合并会计报表与母公司会计报表、各子公司会计报表之间的必然联系,对合并会计报表的主要项目进行复核,来确定合并会计报表数据的正确性。
利用“合并投资收益”与“各子公司净利润
合计数“的关系来核实投资收益项目抵销的正确性
1.确定两者的核对关系。通过合并抵销,子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体现为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收益”、“未确认投资损失”、“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他不属于投资者所有的利润分配”项目,因此存在以下计算关系:
合并投资收益
加:少数股东本期收益
加:本期计提的职工奖福基金及其他不属于投资者所有的利润分配项目
减:本期未确认投资损失
摘要:本文从理论与实务出发,关注我国税务师事务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相关业务时的专业性以及审计质量能否得到保证,对将两种不同性质的审计杂糅在一起的做法提出不同的看法。本文亦对两种审计进行了区分,以期对实务界有所贡献。
关键词:所得税审计;会计报表审计;审计质量
一、前言
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包括:设计财务会计制度,建立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控制系统;帮助企业建帐和记帐、培训财务会计人员;筹划会计电算化系统,评审和验收会计电算化软件等及验证资本手续、专业审计服务等。
当然,两者都实行“行业准入制”。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最大的区别是: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从事税务鉴证业务,而税务师事务所则不能从事验资和审计业务。
二、实务操作及其存在的问题
然而在实务中,往往出现这样的问题――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所得税审计以及会计报表审计――当一家企业同时需要做税审以及会计报表审计时,不论是税务师事务所还是会计师事务所,都想把两者揽入自己手中,以增加业务收入。上文已经说过,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从事税务鉴证业务,而税务师事务所则不能从事验资和审计业务,那么在实务中是怎样操作,达到自身目的的呢?很简单,形成“同盟”。简而言之,便是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与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是多对多的关系)达成某种默契:比如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当拥有客户资源时,税务师不仅要完成本职的税务审计工作,同时还需要完成会计报表审计的工作底稿,然后将工作底稿交给“同盟兄弟”――某家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审核无误,该会计师事务所会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审计报告,并且由该所的注册会计师签章。如果注册会计师觉得有问题,将工作底稿退回,由执行底稿的税务师进行修正,直至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水平,没有实质性错误为止。反之,对一家会计师实务所而言亦是如此:由注册会计师执行工作底稿,然后交由对方的税务师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那么这样的行为可行吗?得出的审计报告和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真实可靠吗?两者的执行质量又如何呢?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想法,以供参考:
【摘要】本文从审计目标、对内部控制的侧重、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四个方面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进行了比较,指出了在整合审计中应关注的这两种审计的异同点。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报表审计;整合审计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下简称审计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是促进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扎实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开拓执业领域、进一步做大做强新的业务增长点。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以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整合时要注意两者的区别,因为内部控制审计和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
一、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指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下,审计主体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境地或最终结果。不同形式的审计活动,其审计目标也不相同。
(一)内部控制的审计目标
审计指引对内部控制审计有明确的定义,即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如果在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之后,注册会计师不能证明企业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就可被认为是有效的;否则,则认为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