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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选取了2008至2012五年间能够反映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指标,分析了辽宁省上市公司2008-2012五年的股权结构现状,并进行对比分析,对其中变化的原因进行了探讨,总结辽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
关键词:辽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股权集中度;股权比例变化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5011201
自从中国进行经济改革,特别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来,辽宁板块的上市公司一直是重要的区域板块之一。辽宁省上市公司对促进辽宁省经济发展、转变居民的投资观念、发展证券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本文通过对辽宁省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的分析,考核上市公司过去几年的治理状况,发现辽宁股权结构存在问题,以期对改进辽宁省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一定的推动作用。
1辽宁省上市公司总体概况
截止到2013年底,辽宁省上市公司共有71家,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其中,发行A股的58家、同时发行B股的5家、创业股8家。辽宁省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较为集中,制造业企业38家,占据1/2强,这与辽宁省作为工业大省的身份和该省支柱行业的分布情况相符合,辽宁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辽宁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描述性统计
为反映辽宁上市公司近年来股权结构状况,本文选取了2008至2012五年间的辽宁上市公司作为分析样本,在收录数据的过程中,剔除了ST公司,因为这些公司的绩效一般较差,不再具有代表性,这些公司的财务数据和指标包含极端指标值,不利于整体计算结果的客观性分析。本文剔除了ST和数据不全的上市公司,最后选取了57家上市公司作为分析样本。
在缺乏委托人对人监督成本数据的条件下,一般将股权集中度指标作为反映委托人对人监督程度的间接指标。
现通过股权集中度指标体系CR1、C123、C5、C10、H5、Z指数等指标对辽宁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进行统计性分析(见表1、表2),根据样本数据,得出57家样本公司最近五年6个股权结构数据的平均值。
3辽宁省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特点
第一,从2008年开始至2011年,股权集中度逐年降低。无论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值、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值、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值还是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平方和,在2008年达到最高峰,2011年达到最低值。从2008年至2011年,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从2008年的37295%下降到2011年36.5%,下降幅度为3%;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从2008年的52.08%下降到2011年的4993%,下降幅度4.3%;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从2008年的55.78%下降到2011年的53.34%,下降比例为26%。以上研究数据表明股权分置改革后,辽宁省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在逐年下降;同时可以看出第五位到第十位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很低,各大股东之间股权分布极不平衡。
第二,从对辽宁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的进一步分析来看,可以通过计算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H5的数据指标来分析,其中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H5的值分别为0.1822、0.1888、0.1814、0.1751、01768,这表明样本中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和较小,股权相对分散,可形成的上市公司的集体决策现象,这样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追求平稳的收益,不利于公司治理。
第三,辽宁上市公司2008至2011年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CR1均值是37%;低于总样本40%,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总和CR123均值是48%,低于总样本51%;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CR5均值达到51%,较总样本54%的比例低些,表明辽宁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尽管小于总样本公司的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但前五大股东均值超过50%,基本控制了上市公司的投票权。即按照前五大股东进行控股模式的划分,那么辽宁省上市公司已经达到了绝对控股模式。
4结语
通过对57家辽宁上市公司2008-2011年的股权集中度描述性统计分析,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值为37.1%,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为48.03%,已经对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为51.17%,说明辽宁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已经基本控制了上市公司,股权相对较为集中。(对控股类型的划分,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总和50%以上,称为绝对控股(高度集中)模式。)前十股东持股比例均值为54.5%,第二至第十股东持股比例均值20.79%,说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要比第二至第十股东持股比例之和超出近1倍,辽宁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公司有相对较高的控制权。这从Z值也可看出,Z值能够更好的界定第一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能力。如果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倒明显高于其他所有股东的持股比例,这样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会对公司的治理以及股票价格产生决定性的作用。一般以10为界。若Z值大于10,表明第二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的权利相差悬殊,那么第一大股东的优势就较为突出,而辽宁上市公司的Z值均值达到24.36,说明股改后辽宁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仍居于主导地位,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
综上所述,从股权集中度及其变动两方面来看,尽管辽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已有几个年头,但总体辽宁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仍然较大,这可能导致大股东之间的权利分配不均衡,不易对第一大股东进行约束和制约,不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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