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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甘肃地震灾害及赈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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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1920年12月16日甘肃海原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大地震,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给本已贫瘠的甘肃以重创。由于多种因素,这次地震所带来的损失比发生同等强度地震的其它地区损失更为严重。中央政府救灾态度默然,救灾重任让渡于民间,各地方团体及地方绅士相继肩负起救灾重任,积极组织赈灾,使灾后损失降到最低。但一个健康的社会,赈灾需要政府的公共救济与民间的自我救助相结合,不论政府还是公民都应承担起使社会正常有序运行的责任。

关键词: 民国时期甘肃;海原大地震;赈灾

中图分类号:K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81?穴2012?雪01-0144-05

The Study of Earthquake Disasters and Earthquake Relief in Gansu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Based on the Haiyuan Earthquake in 1920

SHANG Ji-fang ZHANG li-kun

Abstract: On December 16th, 1920, a huge earthquake happened in Haiyuan, Gansu. This precipitate disaster badly destroyed the impoverished Gansu province. With so many reasons this earthquake had brought greater losses than the other places with the same earthquake intensity. Howev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did not pay much attention to this disaster, so the nongovernmental people had to take the burdens about the earthquake relief and reduced the disaster losses to a minimum. But in a healthy society, earthquake relief needs the cooperation of the governmental and nongovernmental work. Government and citizens should take the responsibilities for the normal orderly operation of society.

Key words: the Republic of China; Gansu; Haiyuan earthquake; earthquake relief

自然界的变异发生在人类活动的地区,对人类社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时,才称之灾害。如果干旱、洪涝、地震等发生在荒芜人烟的地区,也就不能称之为灾害。同样程度的自然灾害发生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区、不同生产力条件下,社会对灾害的反应也是不同的。1920年发生于甘肃震惊世界的海原大地震所带给人民、社会和国家的又是什么?本文试对上述问题作一探析以透视民国时期甘肃社会的诸多层面。

一、 海原大地震的发生及损失

1920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20点06分09秒,在甘肃海原(今属宁夏)发生了震惊世界的8.5级大地震。极震区东起固原,经西吉、海原、靖远等县,西至景泰县。地震时“北京‘电灯摇晃令人头晕目眩’,上海‘时钟停摆,电灯摇晃’,广州‘掉灰泥片’,汕头‘客轮晃动’,香港‘大多数人感觉地震’。”[1]受震地区波及甘肃、陕西、四川、湖北、安徽、河南、山西、河北、山东、内蒙、青海等全国大部分省区,面积约一百七十多万平方公里,范围波及了大半个中国。“甘肃省兰州市白塔山公园的三星殿《震毁重修记碑志》中称海原大地震为‘全球大地震’。”[2]可见此等规模的地震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是屈指可数,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尤为罕见的。

此次甘肃地震造成的损失之巨大前所未有。灾情发生后,时任甘肃督军的张广建第一时间把灾情上报中央政府,张致政府电云:“计灾情至省城以西较轻,东路及东南北毗连,各县较重。且连日各地,仍震动不息,人心惶恐,几如世界末日将至。所遗灾民无衣、无食、无住,流离惨状,目不忍睹,耳不能闻。牲畜伤亡散失,狼狗亦群出吃人,实本年北五省灾旱情形为尤重。”[3]这些记载虽有言过之处但也是对海原大地震灾区惨景的一种写照。据不完全统计“该次大地震共死亡273465±9700人,较为可靠;压死牲畜1104068±76000头,可供参考;只有41个县提供了倒塌房屋的可靠数字,总计为590635间。”[4]以往学者对于海原地震死亡人数的统计都是说法不一,这个数据是国家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的最新研究数据,可以说较为准确。“甘肃全省,无一县不被灾,无一县不伤人,亦无一县不倒塌房屋,压毙牲畜。”[5]以下将受灾较严重县的损失情况简单列出,见表1。

从总表来看,受灾最重之地区当属海原和固原,这两地死亡人数、压毙牲畜在整个甘肃地区来说数目最大,据表中数据可以发现不管是固原和海原还是甘肃省的其它县房屋的倒塌率相当高,海原、固原地震中心房屋基本被毁,其他县也平均有十分之五的房屋被毁坏。

大震之前并没有小震,大震之后则小震颇多。12月16日大震后,当晚小震有多至数十次。此后,逐日有余震,二三次或三四次不等,时间短,烈度也低,因此成灾的也少。虽然如此,城墙、房屋等,经大震后而未倒的,在相继发生的余震中却都倒塌了。“固原至民国十年十一月三十日共余震510次,较大之震204次,微震309次;静宁至民国十年七月七日共余震414次,较大之震427次,微震14次;定西至民国十年五月初八共余震48次,较大之震18次,微震30次;秦安至民国十年六月十七共余震500余次。”[7]从中得知大震开始后小震连续不断,极震地区的余震在400次以上,较大地震占余震次数的比例也较高。余震持续的时间最少的在半年,长的将近一年。“且闻至民国十年十二月犹闻有地震发生”[8],可知余震之波也尚未尽熄。次数多且时间持续长的余震必定会给本已惊骇的灾民增加更多的心理负担,也加重了灾区损失,甚至给救灾带来诸多不便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