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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报告重创优莎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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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唐继刚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继圣地亚哥诈骗侦查局递交了500页的报告给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调查局和美国国税局刑事科之后,3月15日,优莎纳股票大跌。

这篇报告由巴里・敏高撰写,此人曾因股票欺诈罪锒铛入狱,出狱后从事私家侦探工作,他做的一些调查得到了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赞扬。然而,他最近的这份报告却被认为有谋取暴利之嫌。敏高公开承认他自己购买了优莎纳股票的认售权证,并且扬言优莎纳股票将会下跌。3月15,优莎纳股票每股下跌8.92美元,下跌了15%。《华尔街日报》立刻报道了敏高的言论。随后,敏高就《华尔街日报》这篇独家新闻又写了一篇文章,并在个人网页上大势宣扬。

优莎纳总裁戴夫・华斯表示:“我对敏高先生认为优莎纳是一个金字塔传销公司的想法感到十分惊讶,更为华尔街日报竟然相信一个为了谋取利益而诋毁(优莎纳公司)荣誉的人感到茫然。”3月15日,优莎纳立即地以诽谤罪了敏高及其公司。华斯认为:“这是敏高个人对我们公司的偏激认识,并且他很好地利用了公共关系,即利用了《华尔街日报》报道了他的所有言论。”

3月15日晚上,《华尔街日报》的官方人员并没有对优莎纳高层的言论做出回应,采写文章的作者――基因・温斯坦也拒绝发表任何言论。

《华尔街日报》文章中说,优莎纳与安利公司一样,是通过经销商用多层次经营的模式销售产品和支付佣金。优莎纳收入中的86%来源于153,000名直销人员的销售,只有14%来自于与公司无关的人员的消费。2006年,优莎纳销售总额为3.74亿美元,获得利润4100万美元。根据公司最新数据,到2005年底,只有37%的经销商获得了佣金。并且在那些获得佣金的销售商中,87%的人由于没有达到每个月销售116美元的最低要求,而不得不自己购买或者求助他人来获得佣金。

敏高认为优莎纳的多层次经营模式实质上属于“金字塔”模式,是不能持久的。因为这种模式的经营需要不断地招募新的直销人员,而新招募来的直销人员则将去销售那些价格明显高出同类竞争品很多的产品。

华斯认为,《华尔街日报》一方面赞同敏高关于公司不能持久性的言论,同时又将优莎纳与安利归为一类,这是自相矛盾的。事实上,安利公司到现在为止已经经营了50年。华斯声称敏高在报告中捏造数字,优莎纳正在准备一份内容更为具体的文件来敏高。

在3月15日的电话采访中,敏高仍然坚持他报告中的观点,为了支付公司调查的花费,他已经抛售了个人的优莎纳股票的认售权证,公司的花费中包括了实验室测试优莎纳维生素和其他营养品的费用以及进行调查而秘密录制会议内容的费用。敏高认为优莎纳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经销商和股东。

世界直销协会执行副总裁兼运行部经理约瑟夫・玛亚诺不同意敏高关于优莎纳经营模式的言论,他认为敏高的言外之意是所有的多层次直销公司都是金字塔模式的经营,并且反对《华尔街日报》中引用了联邦商务委员会制定的标准:判断一个公司非金字塔式的经营主要看零售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是否超过了63%。

约瑟夫・玛亚诺认为:“金字塔式的经营,个人收入仅仅依靠他所招募的新员工。然而优莎纳不是金字塔式的经营,因为它拥有实质的销售产品。自己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因为华斯是世界直销协会的副主席。实例已经证实多层次直销适合于销售营养品、化妆品、通信服务和书籍等所有的物品。这种模式不仅是一个可以持久经营的模式,而且是一个成功的模式。”

链接

优莎纳被指控为金字塔传销

背景资料:尽管没有可靠的经营模式,为什么优莎纳的股票持续在高位徘徊?

1.优莎纳股票的涨跌不定导致卖空型投资者难以甚至不能购买大量的股票。因此,仅靠市场的基本特征难以确定优莎纳股票的价格。

2.优莎纳的执行者希望股票继续保持高位,因为他们的收益与股票价格紧紧相关。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高级的执行者不够诚实,他们仅仅是希望股票价格保持高位。

8点可疑之处:

1.难以持久的经营模式:优莎纳声称网络销售模式的广告成本比传统的零售模式(自上而下的模式,由国家到地市,再到区县)要低75%。敏高认为这简直就是个童话故事,如果优莎纳的这种模式可以让经销商节约75%的成本,为什么优莎纳的产品价格却比零售模式要高呢?节约的成本又是如何最终让经销商和消费者获益呢?

2.材料的隐报:敏高的报告质问为什么优莎纳一方面向联邦商业协会诉苦:新的商业制度将使优莎纳难以甚至不可能再实现增长。然而,又告诉证券交易委员会:新的商业制度将迫使优莎纳改变此前公布的一些举措。那么,到底是什么呢?灾难还是改变举措呢?

3.平均收入的误报:优莎纳网页上报告经销商的平均收入是802.68美元。敏高认为误报的原因有二:首先,平均收入是总的销售业绩,而不是纯收益;其次,报告中的平均值太高,因为优莎纳只把最近3个月成绩较显著的经销商数量作为分母。根据流通率,平均收入明显会降低。

4.商业机会的谣传:优莎纳在会议上宣称获得了犹他州农业部门的批准,然而农业部门的官员却否认了这一谣传。

5.永无止境的招募链:敏高认为优莎纳没有销售70%的产品给消费者,属于非法的金字塔式的经营,应受到法律的惩治。

6.未注册的证券:道格・布鲁克斯(Doug Brooks)认为,经销商没有与优莎纳签订正式的投资合同,他们的成功仅仅依赖于他们所招募人员的招募业绩。

7.大股东的诚实性:敏高发现优莎纳先前的最大股东放弃了美国国籍,在证券交易所的表格里也没有填写他的居住地。现在发现他通过马恩岛的一家公司控制着优莎纳的股份,而这家公司同时又被在列支敦士登注册的一家公司控股。

8.股票交易模式:公司自身购买了股市中的大多数股票,同时内部人员又转卖了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