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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国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推进旅游与文化相结合,努力建设旅游大省”,省十届二次全会强调“打造旅游品牌,发展和谐旅游,建设旅游大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我省“欠发达、欠开发”的省情实际,推进旅游与文化的深度互动,对于加快建设旅游大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推进旅游与文化相结合是世界旅游发展的大趋势,也是国内许多旅游发达省份推进旅游业大发展的显著特点。自2002年省委省政府确立建设“自然风光与民族文化相结合的旅游大省”的目标以来,通过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品结构,突出文化在旅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省旅游业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旅游发展理念不断创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在其署名文章中提倡“和谐旅游”,强调“必须把文化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提升文化带动旅游业发展素质提升,促进旅游与文化共同发展,推动整个社会和谐进步。”这标志着我省旅游发展理念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我省旅游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发展和谐旅游目的在于促进旅游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和谐发展,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共生双赢。贵州是文化、旅游资源富集区,但同时又是自然生态和原生态民族民间文化脆弱区,一经破坏就难以恢复。发展和谐旅游凸显了旅游与文化的利益相关性、共生和谐性,要求以科学开发促进合理保护,以合理保护推动科学开发,使旅游与文化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我省文化遗存丰富多样,文化形态保存完好,夜郎文化、屯堡文化、阳明文化、红色文化积淀深厚;民族文化绚丽多姿,17个世居少数民族蕴藏着古朴淳厚的民族传统和多样性的原生态文化。全省有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7个古城、4个历史文化名镇、1.8万个民族村寨,有39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项40处民族民间文化、技艺和节日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省开创了全方位保护民族村寨、民族文化和开展民族旅游的模式,全省各地相继建立起多个民俗、生态博物馆,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活动,启动民族村镇保护工作,目前已在文化保护传承及旅游开发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实行了原住地保护的历史文化古镇、民族村寨和艺术之乡大多开展起了乡村文化旅游,被誉为“天籁之音”的侗族大歌,有“戏剧活化石”之称的屯堡地戏,流传了上千年的布依族“八音坐唱”等优秀民族民间文化正通过旅游开发得到展示和传承。
文化旅游品牌初步形成。旅游业是一项经济与文化高度融合的现代产业,旅游业的竞争实际上是文化的竞争、品牌的竞争。近年来,我省在旅游发展中,对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资源重要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并成为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旅游与文化的结合上取得重点突破,精心打造的“多彩贵州”、“黄果树瀑布节”等文化精品项目,特别是通过市场运作,整合全省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推出的“多彩贵州风”民族歌舞精品,已成为贵州文化旅游的品牌和名片。
旅游产业不断做大做强。一是旅游产品结构得到调整优化,新业态新产品不断涌现。旅游产品从单一的观光型逐渐向多元化综合型转化,探险游、科考游、乡村文化游等文化旅游产品逐渐发展起来。二是旅游产业发展速度加快、规模扩大。2007年旅游业总收入达512亿元,旅游总收入、旅游总人数分别是2000年的8.2倍和3.1倍;旅游增加值相当于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59%,比2000年上升5.05个百分点,旅游业正成为我省重要支柱产业。三是旅游业的幅射带动能力增强。旅游业的发展,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目前,我省已有3000多个民族村寨开展乡村旅游,近18万农民群众从中受益。平坝县天龙村在屯堡文化旅游开发中,首创了“政府+旅行社+农民旅游协会”的模式,带动当地农民致富,全村经营总收入中,旅游收入占78.9%。
旅游是文化经济产业,旅游只有与文化高度融合才有生命力。但目前我省在推进旅游与文化的结合上仍存在畸重畸轻的现象。
一是重经济,轻文化。自2000年以来,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步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全省生产总值2002年至2006年平均每年以10.7%的速度快速增长,2007年达2710.2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了13.7%。但另一方面,文化的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在发展理念上,有的地方把文化放在为经济服务的次要位置,仅是“搭台”的配角,而非唱戏的主角。2006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相当于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仅为1%左右,而全国已达5%以上。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后。2007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比上年增长4.2%、农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支出比上年增长6.6%,分别比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比例低2.8、3.1个百分点。文化发展的滞后,成为制约旅游与文化进一步结合的重要因素。
二是重自然资源开发,轻文化资源利用。旅游产品结构单一、以观光旅游为主的问题依然存在,全省旅游经济整体效益未能充分体现。2007年我省旅游总收入和总人数,分别仅占全国总量的1.9%和2%,旅游与文化结合较好的云南、四川两省旅游总收入、旅游总人数分别是我省的1.1、1.5倍和2.4、2.3倍。我省开发较为成功的黄果树、马岭河等景区均主要以自然景观为卖点,以黄果树风景区为例,2006年该景区接待游客31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48亿元,分别占安顺市接待游客和旅游总收入的42%和23%。在我省旅游总收入中,以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为重要依托的乡村旅游总收入的比重不足10%,仅有17%民族村寨开展乡村旅游。
三是重商业性开发,轻品牌打造。目前,我省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总体上还处于较低层次,有的地方还出现较为严重的商业化倾向。由于缺乏科学合理规划,有的古镇被开发得像乡村集贸市场,民族民间工艺、民族服饰大量流失,神圣的祭祀活动演变成戏剧化、仪式化的文化商品,假文化、伪民俗盛行。同时,地域特色、文化特色突出的旅游产品深度开发不够,产品雷同,缺乏原创性或个性突出的旅游文化产品和精品,尚未形成像云南大理白族“三道茶”、丽江纳西东巴文化那样特色鲜明的,像广西“印象・刘三姐”那样有竞争力的全国知名旅游文化品牌。
文化影响力与文化生产力是21世纪最核心的竞争力之一。要加快实现建设旅游大省的目标,必须在旅游与文化深度互动上下功夫,不断做深做强我省旅游产业,从根本上增强竞争力推动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
结合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文化生态保护和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是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的必然选择。青山绿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之一,良好的文化生态同样也是我省文化旅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大优势。既要牢固树立抓旅游就是抓经济、抓旅游就是抓发展的意识,也要树立抓自然生态、抓旅游就要抓文化生态的意识。当前最重要的是结合生态文明的建设,把加强文化生态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生态文明的建设中突出文化内涵,在文化旅游发展中融入生态理念,使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的保护和建设同步发展。
加强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夯实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高起点、高要求地做好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一是继续实施好《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以制度形式引导和规范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行为。可考虑建立文化保护单位、民族文化村等退出机制,对因过度开发、商业性开发及破坏性开发而造成文化资源流失、破坏文化生态的,收回相关称号。二是尊重文化发展的规律,将民族民间文化融入到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去,使之既能保持传统性、民族性,又能体现时代性。充分利用侗族大歌、苗族飞歌等被列入奥运会开幕式演出节目的契机,继续深化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利用。三是注重人才培养,坚持民族地区民歌进学校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为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培育后备人才。
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推进旅游与文化深度互动。首先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文化旅游品牌。坚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实施重点带动战略和旅游精品战略,支持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推进旅游产品结构调整,建设好民族民间文化精品景点和精品线路,形成具有贵州民族特色和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第二要进一步深化“多彩贵州”品牌效益,提升其文化、经济价值,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继续策划有新意、影响大、带动强的大项目,在省内各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地打造文化精品,如“山水长卷水墨金州”、梵净山佛教文化品牌等。加强特色旅游商品开发,使之成为承载“多彩贵州”特色文化的有效载体。第三要坚持文化体制创新,整合我省艺术文化单位的资源,繁荣演艺业,为打造旅游文化品牌奠定坚实基础。(执笔:丰 莉 李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