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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已全面展开。本文根据此次评估的要求,对吉林省在“中华古籍保护工程”中所做的一系列工作进行总结和探析。
[关键词]吉林省;中华古籍保护工程;总结
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2013年全面展开。自“中华古籍保护工程”实施以来,我省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启动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成立了吉林省古籍保护中心。吉林省的古籍保护工作也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深入开展,完成了阶段性的工作任务。
1、古籍普查登记工作
1.1公布相关文件,召开相关会议
2012年初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公布了《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方案》。省古籍保护中心在此《方案》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吉林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方案》,2012年11月15日召开吉林省古籍保护工作座谈会。共有15家古籍收藏单位参加了本次会议。一些单位提出了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省古籍保护中心认真听取汇报并抓好落实。
1.2吉林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2013年4~5月对省内各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督导。据此次调查,吉林省现有古籍收藏单位25家,除10家单位因人员、经费等原因没有开展古籍普查工作外,其余15家单位均已不程度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
在已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收藏单位中,吉林大学图书馆、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吉林师范大学图书馆、通化市图书馆、靖宇县图书馆已率先完成古籍普查登记任务并提交至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吉林省图书馆、长春图书馆、长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均已完成全部馆藏的80%,争取今年底提交;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吉林市图书馆、吉林省博物院图书馆正著录古籍普查平台,约完成馆藏的古籍总量的40%;延边大学图书馆、北华大学图书馆、吉林省教育学院图书馆因搬迁等原因约完成古籍藏量的30%;至2013年6月末,四平市图书馆也已全部完成馆藏古籍普查登记任务,数据今年提交。截至去年底,全省已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提交普查数据共计47895条。我省古籍普查书目数据的著录工作从早期的利用普查平台进行详尽著录,到现在大部分单位选择的EXCEL表格六项字段著录,我们的工作在不断的调整中,目的也是为了尽快完善普查数据,尽快形成阶段性成果。
1.3充分发挥吉林省图书馆的业务指导作用
省图书馆组织历史文献部门全体人员用了三个半月的时间进行了普通古籍库房倒架、顺架工作;按照《吉林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我省古籍普查工作调整了形式。古籍普查书目数据的著录工作从早期的利用普查平台进行详尽著录,到现在大部分单位选择的EXCEL表格六项字段著录,我们先由省图书馆先行摸索,总结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2、多渠道争取古籍保护经费
吉林省古籍保护中心暨吉林省图书馆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购置相机、拍摄架、零边距扫描仪等用于普查工作;长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也为普查工作购买了非接触性扫描仪。为保证古籍修复的科学化、规范化,吉林省图书馆在原修复设备基础上投入经费10万元。从2013年起,在省文化厅的积极协调下,省财政厅每年投入50万元用于古籍保护专项经费。
3、省古籍保护中心发挥职能作用
3.1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机构
为落实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精神,2007年7月,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文件《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吉政办发[2007]35号),2008年3月,经省文化厅的积极申请,省编办批准,吉林省古籍保护中心在省图书馆挂牌成立,承担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及人员培训工作;2009年,在省文化厅的积极协调下,成立了全省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对我省古籍保护工作给予专业指导。
3.2举办相关会议,谋划未来蓝图
2009年6月18日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参与此次会议的专家们共同讨论并通过了《吉林省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章程》、《吉林省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方案》和《吉林省古籍普查实施方案》,为专家委员会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09年6月23日,吉林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全面总结吉林省古籍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2011年10月10日吉林省古籍保护专家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确定了吉林省古籍保护专家委员会名单,并为各位专家发放聘书。与会专家讨论并制定“吉林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标准、评定制度;《吉林省珍贵古籍名录》评选标准、评审办法等。为吉林省古籍保护工作迈向新目标奠定了基础;2012年11月15日吉林省古籍保护工作座谈会召开。共有15家古籍收藏及相关单位参加了本次会议。吉林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鲍盛华总结省古籍保护中心前期工作。各参加会议单位对本单位的工作进行了总结。
3.3古籍工作督导,扩大普查范围
在吉林省文化厅的积极组织下,省古籍保护中心派工作组分赴省内各县市开展古籍保护督导工作。目前,已经纳入古籍普查范围的收藏单位涵盖全省9个地区,总量从2007年的16家,增加到2013年的25家。这些工作的开展,为下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古籍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3.4积极组织申报,建立评审制度
几年来,在文化厅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四次组织省内各收藏单位积极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全省共有393部古籍入选国家《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六家单位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建立《吉林省珍贵古籍名录》与“吉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制度,组织进行《吉林省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有367部古籍入选省珍贵古籍名录,出版了《吉林省图书馆珍本图录》、《吉林省珍贵古籍名录图录》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