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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教学在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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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类教学作为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新的教学模式,旨在有针对性地培养各类人才。为了更好地实现分类教学的目的,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分类方法和教学实施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对机动车辆保险理赔课程分类教学的探索研究,借以为高职汽车类专业课程教学改革提供新的尝试与借鉴。

关键词:分类教学;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分类方法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3-0275-02

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课程是汽车专业学生的一门主要专业课。通过课程学习,可以提高学生的汽车服务水平,有利于学生在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汽车保险方面的服务,使学生掌握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具备沟通技能、调查和分析问题的技能、保险销售能力、核保和承保能力以及汽车保险查勘和理赔的实际处理能力,以实现学校与企业零距离的对接,从而更好的适应今后实际工作的需要。

一、研究背景

(一)理论背景

自1956年布鲁姆开创了教育目标分类的新领域之后,在随后的数十年的课程与教学论研究中,学习结果分类或者教育目标分类一直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所谓分类教学,就是以学生为本,根据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即每位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差异,分成若干个层次或若干个类别,通过确定不同的教学目标和要求,来制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并进行不同层次的辅导与考核。通过分类教学的改革使每一层次的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发展,以适应不同的岗位需要。

(二)现实背景

高职教育的目的和目标就是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适合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显然,高职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就业教育,培养的主要是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应明确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树立具有高职特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高职院校的教学改革必须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就业率为目的,以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主旨,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形成超常规发展,随着高职招生规模的扩大,高职生源呈现多样性和一定的层次性。高职汽车专业生源主要有3类:第一类为高中类学生,第二类为中职汽车类专业学生,第三类为中职非汽车类专业学生。他们的基础理论知识程度不同,相关专业理论及实践技能水平也有一定的差异,因此,以往那种“统一”的教学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式要求。

另一方面,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汽车制造业一直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2010年产销量突破1800万辆,跃居世界第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保有量突飞猛进,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推动了机动车辆保险和理赔业务的发展,同时对机动车辆保险和理赔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也急剧增加。为了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通过此课程的学习,学生能独立完成“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和定损”的工作任务,以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保险公司与投保客户、汽车4S店之间的良好沟通;在学习过程中培养与客户、同事沟通的能力,并养成安全、环保与质量意识等。

高职汽车专业学生素质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决定了汽车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层次性;汽车行业的岗位细分、人才需求的多元化,也决定了汽车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层次性。高职汽车专业的职业教育也必须以市场为导向,承认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差异需求,承认受教育者发展方向的差异需求,以人为本,实施分类教学。

二、分类教学的意义

一直以来,高职教学普遍采用的都是班级教学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虽然优点较多,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班级教学模式不便于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教师对一个教学班级所有学生讲授的教学内容、讲解的深浅、教学进度的快慢都一样,而在一个教学班级中,不同学生的个性特长和知识需求各不相同,按统一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很难适合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因此,以往那种“统一”的教学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式要求。

分类教学是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中的具体运用,学生的个别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分类教学是根据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即每位学生的职业规划、个性特点和知识水平的差异,将其分成一、二、三等若干个层次或若干个类别,确定不同的教学目标和要求,依据最优化的标准,对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要素都进行优化,构建一个“适合学生”的教育模式,强化教学的针对性,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在安排教学内容、进度和方法上因人而异,使之符合不同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减轻学生负担,提高学生学习效率,使所有学生都能各取所需,得到最优发展。

三、分类教学的实施

以就业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汽车行业为依托,将学生个体文化基础水平和知识结构的差异转化为专业技能、专业方向侧重点的区别以及专业特长的不同,打破“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课程传统班级为单位的教学模式,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分别逐一对待,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目标。

(一)分类方法

由于高职汽车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差别较大,因此,应结合学生心理需求、个性特点、兴趣爱好等,对学生进行合理分类及定位,为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未来职业发展走向与通道。

为了更好地实现“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课程”的教学目标,提高教学效率,优化教学效果,在分类教学的实施过程中,很关键的一点就是设定合理的分类标准。

首先,通过对汽车企业的调研,分析汽车企业不同岗位的岗位能力需求,了解汽车企业不同的工作岗位对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知识的要求。其次,通过学生的高考成绩以及以往的成绩的分析比较,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任课老师的反应、班主任的评价等,分析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学习特征。再次,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就业意愿和职业生涯的规划,并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进行相应的引导,帮助学生确定适合的学习目标。

通过对以上3个方面的了解,可以进行科学分类,针对学生的职业规划和个性特点将学生大体上分为三类。具体分为,一类是“汽车保险类”,需要全面详细掌握汽车投保、定损、理赔方面的知识;二类是“维修服务类”,主要要求掌握汽车定损和理赔方面知识;三类是“营销管理类”,主要侧重掌握车辆投保方面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