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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占用,或转入规模化经营,失地(或离地)农民大量产生。根据成都市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部署,到2007年,中心城区要全面实现城市化,中心城区的产业不再有传统的种植业,意味着全部农民都将成为失地农民。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金牛区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把维护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初步建立起了“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创业有扶持”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模式,从根本上解除了失地农民的近忧远虑,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全面实施保险救助,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金牛区坚持“以医疗保险为重点,以困难群体为关注点”,统筹推进农民社会保障、救济救助与城镇居民的接轨,基本建立起高水平、多层次、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使全区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社会救助:完善各种机制
金牛区从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入手,从2005年6月起将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和残疾人中的贫困户等全部纳入城市低保体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10元。对特困家庭发放定额生活补贴100元,上浮20%的低保标准42元。
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帮困助学机制,帮助城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对困难家庭中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提供免费午餐,考入中专、大专学校的,提供1600-4000元的助学金。全面建设城乡医疗救助机制,制订了《金牛区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区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加上社会各界自愿捐助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因贫未参加基本医疗或住院保险的村民大病住院一年5000元的医疗救助。2006年,有132人享受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额25.63万元(人均1942元)。巩固提高了农村五保户供养、残疾人补助机制,在五保对象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五保老人集中供养,供养实际标准达到414元/月(年人均4968元)。将对特困残疾人的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至100元/月。
社会保险:赋予农民与市民相同的社保待遇
在全区农村推行与城市接轨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赋予农民与市民相同的社保待遇,并突出解决农村居民最迫切需要的医疗保障需求。因农民社保办法具有政策覆盖面宽、政府补贴高、各险种补贴可以合并计算的特点,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险种,根本性地解决了农民迈向城市的后顾之忧。
以住院医疗保险为重点,以“5060”人员(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全覆盖为目标,增加财政补贴。为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以住院医疗保险为重点,制订了缴费比例较低、财政补贴高的住院医疗保险办法。区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加大住院医疗保险补贴力度,区财政补贴50%,街道财政补贴30%,个人出资20%。按此标准,农民个人全年仅出117元就能享受到最高58552元的住院医疗保险待遇。2006年,全区实现“5060”人员医疗保险全覆盖。
推进新居工程建设,确保失地农民住房保障
解决好住房问题,是农民向市民转化后安居乐业的首要保障,是以农民居住方式的转变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金牛区通过多种途径实施农民新居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全面提高农民住房保障水平。
根据全市总体规划,结合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金牛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高标准规划了11个农民集中居住点,安置全区9.7万农民,彻底改变农民传统的散居方式。新居工程完全按照现代城市居住小区的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在新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民以房屋出租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实际,按照每个农民人均面积60平方米进行建设,并在户型设计上充分征求每户农民的意见。农民不出一分钱,不仅能入住环境优美的现代新居,而且拥有一至两套富余住房用于出租,为农民奠定了坚实的房租收入保障。同时,在新居工程范围内,为农民建设了人均近10平方米的配套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和经营,发展社区服务业,其收益主要用于农民分配和社区公益开支。
统筹推进“三结合”,落实失地农民就业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金牛区把农民非农就业情况作为构筑农民生活保障的工作目标,在实践中努力探索,走出了城市和农村就业有机结合、培训和就业有机结合、配套政策和充分就业有机结合的统筹城乡就业新路。
金牛区把城乡劳动力就业纳入统一管理,搭建城乡统一的就业工作平台,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机制,营造城乡统一的就业环境。有效地保护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的合法权利,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造了更加和谐的环境。在培训组织上注重实效性,培训规划上注重层次性,培训内容上注重针对性,培训方式上注重灵活性,设置村内培训点,开设晚班、双休班,方便群众参与培训;变“给岗位”为“增技能”,送技能上门,将培训班办到农民家门口;对提供就业岗位较多的企业,按照企业要求开展成规模的“订单型”培训,对企业提供的零星岗位,通过岗位汇总的方式,开展集中培训。
加快集体经济发展,保证失地农民收入
集体经济收益历来是金牛区农民重要的收入来源。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金牛区充分借鉴沿海发展的经验,不但没有解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且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新型集体经济,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依托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新居工程及商业配套,大力发展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现代物流等二、三产业。目前,金牛区40个涉农社区都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全体村民股份参与的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较好的高家、郎家等社区资产总量均超过7千万元。现在,金牛区农民普遍拥有土地流转金、房屋租金、集体经济分红金、就业薪金等“四金”收入保障,农民增收速度明显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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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权益保障之无锡经验
自2002年以来,无锡开始在崇安等4个城区试行“以土地换社保”的失地农民补偿办法,经过几年实践,目前已经建立既有益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又符合当地实际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其做法如下:第一,因地制宜、分层次建立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第二,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不同年龄阶段实行不同的保障标准。第三,尊重历史,着力解决历次征地遗留问题。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关心农民的原则,采取分级负担、低标准起步、逐步到位等措施,着力解决历次征地形成的遗留问题。第四,积极为失地农民就业创造条件。
总体上,无锡实行的“以土地换社保”制度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动年龄段失业有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