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不要望文生义地乱用“异化”概念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翻阅时下的一些报刊,“异化”一词的使用频率颇高。然而仔细阅读这些文章却发现,作者们大都是望文生义,用错了“异化”的概念。
“异化”(德文“die Entfremdung”,英文“Alienation”)一词源于拉丁文“Alienatio”和“Alienare”,有脱离、转让、出卖、受异己力量的支配等意思。异化作为哲学概念,其含义是指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自己的活动而产生出自己的对立面,然后这个对立面又作为一种外在的、异己的力量转过来反对(控制)主体本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根据黑格尔的异化理论,提出了异化劳动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和劳动的对立。后来,马克思在其成熟时期的著作中进一步揭示了异化是人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及其产品变成异己力量,反过来统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异化这个概念在我国有近百年正确使用的历史,主要在学术界。
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对“异化”有三种解释:一是指相似或相同的事物逐渐变得不相似或不相同;二是哲学上异化的概念;三是在语音学上指连发几个相似或相同的音,其中一个变得和其他的音不相似或不相同。第一种和第三种的使用很少见,第二种的使用主要在哲学的意义上,现在已经作为一种常见的对社会现象的分析,较为普及了。而我国传媒上经常出现的异化一词的概念,多数既不是应用哲学原理,也没有按照词典中的解释使用,而是把异化简单地当作某种事物本身的“异常变化”或“变质”。
例如,《新京报》2012年3月16日A2版的评论文章《消费者“被消费”异化了3・15》,讲的是一些维权网站兜售消费者的投诉信息,使得3・15变成了某些人谋利的工具;《东方早报》2011年9月6日A23版的评论文章《康菲公司的“中国式异化”》,说的是在母国行为良好的外国公司,到了中国却变得行为不端;《新民晚报》2012年2月6日A14版文章《谁把传统节日异化成了“吃奢侈”》,说的是传统节日习俗的“变异”。《新闻实践》2010年第11期杂志封面的文题《记者人脉――思维的异化及影响》、《中国教育报》2012年2月12日第2版的文章《校园安保异化成了“圈养教育”》、《北京晨报》2011年9月16日A4版的评论文章《“少儿不宜”异化》等等,说的都是某种概念、行为或现象发生了变化,或“异常变化”或“变质”。
按照汉语的写作和缩写规范,不能简单地将“异常变化”缩写成“异化”来使用,在语法和习惯上都说不通。况且,很多作者在使用这一词语的时候,不是因为错误地缩写,而是望文生义,提笔就使用这个以前连《现代汉语词典》中都没有的词汇。
词汇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丰富的,特别是近几年,网络文学和社会化媒体的迅速发展使得很多词有了新的含义,也创造出了不少新词。《现代汉语词典》作为汉语规范的工具书,其每一次的修订,增收新词和旧词新义是重点之一。大众传媒使用新词或对原词的理解增添新义,都要遵循现代汉语词汇知识的要领,不能望文生义,制造不符合词汇组合规范的词汇,或随意对已有的词汇平添与原词义相去甚远的内涵。大众传媒每时每刻面向公众,词汇的正确使用与否,对社会将产生很大的影响。传媒乱用词汇,会造成公众对词汇的认知混乱,因而传媒使用词汇要谨慎,要遵循语言文字规范,不能想当然地生造出某个词的“新义”而搅乱视听。
除了乱用异化概念外,我国传媒对其他一些词汇的乱用也很多,例如“博弈”这个古老的中国概念,自从20世纪50年代福布斯・纳什的理论在中国借用了博弈这个词以后,博弈特指一种矛盾形态(囚徒困境),而我国现在传媒上博弈一词满天飞,等同于矛盾、斗争,好像换一个词汇就有新的内涵,其实完全没新义,反而把博弈的当代科学内涵给搅乱了。传播学界也有人在词语上跟风,写出惊人的“传播即博弈”的论文。如果学术研究是这样通过玩弄词句完成的,学术就完结了。
“异化”、“博弈”等概念被传媒滥用,反映了我国新闻传播业务的职业规范机制尚没有形成。国外媒体的写作文体、用词等都有一套不断修订的守则,如《纽约时报风格与用语手册》、《美联社风格指导》、《华盛顿邮报风格手册》等。这些根据多年经验积累而形成的守则,使得记者和编辑在工作中避免了很多失误,甚至新闻诉讼。我国新闻传媒界目前没有这方面的专门规范,只有面向整个文化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相当宏观,难以落实在具体的新闻传播业务上。借鉴国外同行的相关业务规范,是我国传媒在文字使用规范方面应该迈出的第一步。
(陈力丹: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本刊学术顾问;姜日鑫: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