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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事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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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事件本质是控制权之争,是黄光裕与陈晓权力之争,这里有大股东、小股东之争(黄光裕和陈晓);有创始股东和财务投资者之争(黄光裕和贝恩资本);有大股东和管理层之争(黄光裕和陈晓为首的管理层);还有其他许多的小股东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参夹其中。这里有忠诚和背叛、正义和邪恶、江湖义气与铁血法理、旧臣与新主、人走与茶凉、乘人之危与绝地反击。

当黄光裕在董事会的股权代言人都倒向了陈晓的时候,这自然引发了机构投资者和其他股东的最大担忧:当一个公司的控制权完全落入一个只拥有1.47%股权的职业经理人,而且公司董事会又一边倒地支持这个职业经理人的时候,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国美的任何利益方和公司长远发展而言,都绝非一个好的选择,在内部人控制下,公司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将会损害股东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很显然,这是一种危险的胜利,而陈晓对于黄光裕作为大股东提出的正常诉求,不仅不能淡然应对,反而给外界一种“急眼”的感觉,刻意强调“扫黄”,妖魔化黄光裕家族对国美的负面效应,而且其策反王俊洲、魏秋立的行为更是开创了股东的人公然背叛大股东信托义务的恶劣先例,这样见利忘义的执行董事,恐怕不会以所有投资者的利益作为考量自己行为的第一选择。

陈晓面对这场黄光裕在狱中发起的控制权大战,其言必称董事的信托责任,然而,恰恰是其一系列“扫黄”的作为,让外界对其能否忠于股东的信托高度质疑;对于黄光裕而言,以34%不到的股权,让国美回到过去完全控制的时代的确不现实,但以第一大股东的身份,共享公司的控制权并不为过。而陈晓却把“扫黄”行动大大彻底化,这对于国美的其他股东,对于国美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笔者认为最好的选择是让陈晓出局,在这个对公司伤害最小的结果下,通过重组董事会,达成权力均衡,形成黄光裕家族与机构“共治”的局面。

来自私募行业的信息显示,国美事件正在影响民营企业家的融资态度。相对于以往,这些人面对融资需求时增加了更多的顾虑,他们开始更加关心如下问题:如何在遵循现代资本市场游戏规则的情况下保有控制权?企业公开上市后如何保有控制权?如何加强对高管的监控?在对上述等等问题的追问中,国美事件也正在提醒创业股东要学会现代商战及用人的智慧,学会用法律来保护和武装自己。

现在很多专家都在拿国际上知名大企业治理状况说事:分散的股权,创始人家族远离权力中心,等等。但是当大家讨论这个问题时,请不要忽视两点:第一,创始人家族完全离开了企业权力中心时间,国际上平均3―5代时间,创始人黄光裕才41岁,比陈晓年轻10岁;第二,国外有极其健全的法律和诚信体系,任何股东当发现经理人有不轨行为时,都可以借助强大的律师团队去赶走任何职业经理人,哪怕他是CEO。

近年来国企改革反思的声音此起彼伏,国企改制、引进外资投资者、国企上市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批评之声也是充斥耳扉,也让决策层深感忧虑。“国企到底如何改革?”“如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等问题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本次国美事件,可以说又给国有企业的国家股东上了一堂课。当全社会缺乏职业经理人诚信体系、合适的治理体系、有效的监督体系时,职业经理人风险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尤其是大型国企,因为积聚了大量的中国优质资源,外资投资者更是虎视眈眈,时刻想分而食之而后快,一旦内部人控制,并内外勾结,将给予国企和国企的国家股东沉重一击。

当年迪斯尼请了CEO,CEO却把股东赶走,与今天的国美电器案例如出一辙。官司整整打了20年,法院最终支持了大股东的诉求,CEO成为被驱逐的对象。而法官所依循的理念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饮水不忘挖井人”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