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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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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谎言都逃脱不了时间的考验,过度的IPO盈余管理也不例外。Wind数据显示,2012年154家新上市公司中,有55家净利润同比出现下降,占比达35.71%。这55家公司自今年上市以来总计蒸发市值881.82亿元,身陷其中的89.95万投资者,人均损失达到了9.8万元。IPO公司为了在发行价格询价过程中取得一个更高的发行价格,就会存在对IPO前若干年特别是前一年的经营业绩进行盈余管理,即提高IPO前一年的净利润来虚增公司在发行股票时的每股收益和发行市盈率。IPO公司投机性管理盈余必然提高发行价格,当存在过度盈余管理行为时不仅会误导投资者过分乐观,而且会损害企业未来价值。那么,这些业绩“变脸”公司都采取了哪些盈余管理手法?如何进行识别?

盈余欺诈?

盈余管理是公司管理层实施战略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所谓盈余管理,就是指企业管理者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一方面,盈余管理成为企业管理者战略工具有其制度合理性。现有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导致企业没有绝对确定的盈余数据,只有相对合理的盈余结果。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层有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为了完成赋予管理层的盈余期望,使他们有着选用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会计政策和方法的强烈倾向。因此,盈余管理在企业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是管理者调节盈余结果的常用手段之一。

盈余管理一般是秘密进行的。公司一般不会披露盈余管理的真实情况、盈余的实际数量和所采用的会计方法等,盈余管理只能秘密进行。

当盈余管理失控时易演化为盈余操纵、盈余造假或会计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也就是接近于一般意义上所说的过度盈余管理或盈余欺诈。存在盈余管理的财务报告是相对真实的, 但相对真实的财务报告绝不允许盈余欺诈的存在。经过过度盈余管理的会计信息 ,其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的特征不再明显。从而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不利于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要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进行识别,对发现的过度盈余管理行为给予严厉治理。

常用手法

按是否影响企业现金流可将盈余管理工具分为实质性盈余管理和应计性盈余管理两类。其中,应计性盈余管理是通过会计方法、会计估计和会计时点的选择来管理盈余不改变企业现金流量,只是影响企业应计利润;实质性盈余管理通过次优商业决策,如通过削减研发支出,过量生产,以及给予较大的商业折扣等手法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现金流量,实施效果明显,而且隐蔽性强。可见,是否影响企业现金流是区分两类盈余管理工具的关键。(见表1)

盈余管理工具选择主要取决于对弹性空间、隐蔽程度和机会成本三者的综合考量。首先,在弹性空间方面应计性盈余管理往往高于实质性盈余管理。在弹性空间方面,重点关注以下三个现象:(1)我国的会计准则并未给企业政策的“再选择”设定太高的“门槛”,这种高收益、低成本的机制使得企业随意变更会计政策;(2)现行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理论, 自然产生很多待摊项目和应计项目,企业可以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和递延确认费用来调增利润,相反亦然;(3)上市公司可在会计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在某年作巨额冲销,然后在后续年度连续盈利的盈余管理策略。其次,在隐蔽程度方面实质性盈余管理往往由于应计性盈余管理。最后,在机会成本方面实质性盈余管理往往高于应计性盈余管理。由于实质性盈余管理按照次优决策原则,往往会损害企业价值,自然其实施成本高。可见,应计性盈余工具可以常用而实质性盈余工具要慎用。盈余管理是一个中性概念,掌握盈余管理的技巧是CFO业务水平的体现,究竟选用哪种工具要视企业情况而定。

过度盈余管理就是超出了准则和制度许可的范围的盈余管理,近似于盈余欺诈。过度盈余管理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首先,过度盈余管理将破坏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对会计信息按照其管理目标的需要进行“加工、改造”使报表上的盈利信息成为数字游戏,使所反映的企业业绩同企业经营实际相脱节。其次过度盈余管理将会形成一种反向激励导向。会形成一种不良行为定式,即通过盈余管理的方式而不是通过创新努力而获取高额利润且极大损害了资本提供者的利益。最后,过度盈余管理近似于盈余欺诈,会导致犯罪行为。

识别方法

IPO盈余管理方式与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密切相关。我国企业IPO盈余管理的直接目的就是筹资,同时,经过盈余粉饰的报表还有助于企业获得较高的股票定价。《公司法》对企业有严格的规定,如必须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才能申请上市。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实施相应的盈余管理,进行财务包装以实现上市。与传统的成熟资本市场不同,中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处于“政策市”向“市场市”转变的进程中,股票发行制度的对于公司IPO行为影响较为明显。随着保荐人制度的推行,发行公司盈余管理的约束由单一的政府行政监管,转向包括证监会的发行审核、市场机构专业辅导和监督,以及公司内部治理的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不可忽视的是,保荐人制度的推行提高了IPO公司使用应计性盈余管理的成本,可能会导致盈余管理方式从透明度较高的应计利润管理转向隐蔽性更强的实质盈余管理。

国内外大量研究和审计实践表明,IPO 公司为了满足上市条件和以更高的发行价格,普遍存在IPO前盈余管理行为。梳理上述研究成果可以发现,企业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涉及到的会计科目主要有两类:一是对既有资产或债务科目转出的处理,如转出应收账款减少坏账准备的计提或直接冲减坏账准备以降低管理费用,转出债务少计利息以减少财务费用,通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出等减少费用摊销以增大盈余等;另一类是虚构并不存在交易收入科目,如对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等事项及金额的调整。更为一般都是,上述两类盈余管理涉及科目常备交叉混合使用,进一步增强了盈余管理的隐蔽性。

如何识别IPO前盈余管理行为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这里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要按行业具体特性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并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盈余管理手段的差异。如制造业类上市公司在 IPO 前既可能利用诸如管理费用科目也可能利用如营业外收支项目进行盈余管理,而农业类上市公司在 IPO 前更多地利用管理费用进行盈余管理。

其次,要以IPO前一年财务报告为分析对象。上市当年的财务报表数据并没有包含上市当年全年的盈余管理数。这是因为根据我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IPO 公司需要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所以上市当年在IPO 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上列示的只是上市当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而不是上市当年全年的财务报表;在计算盈余管理时要用到研究年度与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额,因此上市当年的那一期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市前一年的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具有可比性;IPO公司在发行股票时的每股收益和发行市盈率均是以IPO 前一年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的。

最后,销售净利率是衡量IPO后业绩“变脸”的更为接近事实本源的指标。对国内外理论与实证研究梳理发现,关于发行公司IPO后经营业绩下滑的研究文献对经营业绩的衡量基本上都是使用总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每股收益、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等指标。这些指标来衡量业绩下滑的前提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期建成并产生收益来源,而事实是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或者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当期增加的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并不能为IPO公司带来当期收益。由于IPO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后其募集资金会同时增加发行上市当年和以后年度的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导致IPO公司上市后的2~3年内总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每股收益、总资产周转率等业绩指标自然低于IPO前的相应指标。因此,发行公司IPO后业绩指标诸如总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每股收益等指标的下滑并不能必然证明IPO前盈余管理的存在。而使用销售净利率指标作为经营业绩度量指标,在IPO公司上市后的2~3年内一般不涉及募投项目形成的资产及相关收益等因素。因此,销售净利率 IPO前后变化能更为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的业绩是否进行了IPO盈余管理。

应用实例

近期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频现业绩“变脸王”,成为资本市场一大焦点。在与上市公司、券商、机构投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利益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格局中,有这样一个笑话:一家企业在IPO的过程中,投行负责忽悠人,而律师和审计师就是告诉别人,投行忽悠的都是事实。那么,这些上市公司IPO盈余管理实际情况到底怎样?接下来我就选用IPO重启的首个年度——2009年度成功上市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进行IPO盈余管理检验与分析。这一分析对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3点考虑:(1)用六年的周期来考察,以2009年成功上市为临界点,考察2009年的前三年以及后三年的业绩表现,这样可以进一步规避企业短期内非认为因素的干扰程度;(2)考虑中小板与创业板公司可比性,并去除中小板中金融、房产、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3)收益数据采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这样进一步消除了非经常损益的影响。IPO重启的首个年度—2009年度成功上市的99家公司,纳入我们这次分析对象的有88家。

经对这88家公司2006年-2011年3年逐期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据进行汇总与分析如下(见表2):

(1)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营业收入表示IPO公司的销售净利率,并以2011年销售净利率除以2008年表示IPO后三年业绩变化程度T2,以2008年销售净利率除以2006年表示IPO后二年业绩变化程度T1;

(2)当0

(3)TI是对T2结果的进一步验证,其中:当0

(4)鉴于样本只要88家,本文没有按行业进行分析;

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会计数据尤其是会计中的报告盈利,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在企业成长生命周期中,若从一个相对长的时段(假设5到10年为一周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利,但会改变企业实际盈利在不同的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假如样本88家企业中有过度盈余管理行为,则2006到2011年6年过程中,理论上2006起加快粉饰业绩至2008年一般会到达阶段高峰,然后下滑,是一个近似于两头低中间高的倒V型。从表2和表3分析数据,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88家企业中,19家IPO企业具有过度盈余管理的特征,占总比例的21.59%。其中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为13家、9家;具有适度盈余管理和轻微盈余管理特征的IPO企业分别为45家、24家,占比例分别为51.13%、27.28%;

(2)部分企业IPO盈余管理痕迹较为明显。从表2看,精艺股份、莱美药业、太阳电缆、新宁物流、宇顺电子、乐通股份这6家企业的IPO过度盈余管理特征较为明显;

(3)表3对表2结果给与了进一步支持。T1的计算结果表明,有13家的TI值对T2验证明显一致,占总比例68.42%;另有5家TI值对T2验证较明显,只有1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