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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传染病科等
翁心华等#教授
21世纪的头几年,发生过很多与国人健康息息相关的事件。时过境迁,这些事件都已成为过去,但是,它们给我们生活留下的烙印却没有消除,它们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我的们的健康观念、生活方式。那么,这些事件中,到底有哪些对我们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影响最大呢?
为此,本刊邀请了100多名权威医学专家,从过去几年里发生的众多健康事件中,评选出“十大健康事件”。这些专家来自北京、上海、广州、南京、西安、武汉、长沙、杭州、成都、石家庄、沈阳、呼和浩特等全国各地;他们分别在各自不同的医学领域从事着重要工作。这是一次权威而科学的调查,在国内尚属首次。它有助于人们建立正确的健康观念,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把国人的健康看作是“人人有责”的事。
调查结果(按顺序排列)
1. 非典型性肺炎的侵袭
2. 人类基因组测序完成
3. 劣质奶粉毒害无辜婴儿
4.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
5. 内地出现首例禽流感
6. 规定抗菌药凭处方购买
7. 婚检改为自愿参加
8. 我国从多渠道预防艾滋病
9. 卫生部对食品安全施行预警
10. 转基因食品走进人们的视野
参加本次调查的主要专家有:
裘法祖中国科学院院士、外科专家
吴孟超中国科学院院士、肝胆外科专家
沈自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西医结合专家
孙燕中国工程院院士、肿瘤科专家
邱蔚六中国工程院院士、口腔科专家
陈灏珠中国工程院院士、心内科专家
吴咸中中国工程院院士、中西医结合专家
张金哲中国工程院院士、小儿外科专家
张涤生中国工程院院士、整形外科专家
胡亚美中国工程院院士、儿科专家
顾玉东中国工程院院士、手外科专家
…… 共126位国内知名专家
传染病,关系到每一个人
1. 非典型性肺炎的侵袭
事件
至今,非典型性肺炎(SARS)对我们的攻击共有三次:第一次,也是最严重的一次是2002年11月中旬至2003年6月的疾病肆虐期。第二次是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间,主要是广州又出现4例SARS病例,由于当地政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未形成疫情。第三次就是2004年3月至5月间出现在北京、安徽的SARS事件,共9例患者,由于应对措施及时,未形成疫情。
权威观点(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会主任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传染病科教授 翁心华)
SARS的出现,让中国的政府、民众、医务界、预防医学部门充分认识到新发传染性疾病的威胁,认识到加强卫生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从而着手构建适合中国的、有效的预防和监测新发传染病的网络,着手培养我国医务界对新发传染病的应对能力,扩大对民众教育的力度,加大我国对病原微生物研究的投入,增加对防治新发传染病医务储备人才的培养。
SARS的出现,让我们认识到疾病没有国界,随着商业、文化等活动的全球化,疾病的全球性传播可以在一天内完成。因此,全球性的疾病监测、全球报警系统的有效建立、全球疾病监测部门间的合作都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
SARS的出现,还让我们认识到传染病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我们每个人身边的事情。SARS传播与果子狸的密切关系,更让我们看到日常的衣食往行都可能与卫生安全密切相关。
21世纪,医学治疗“个体化”
2.人类基因组测序完成
事件
2003年4月14日,总理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的政府首脑联合发表了关于国际“人类基因组计划(HGP)” 完成的《联合宣言》,2004年4月21日,《自然》杂志发表了国际人类基因组测序协作组的人类基因组序列的“完成图”。至此,这一历时13年、耗资30亿美元的宏伟计划落下帷幕。“人类基因组计划”是人类历史上影响最大的自然科学计划之一,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科学家共同参与、共同完成的科学计划。
权威观点(中国科学院基因研究所所长、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杨焕明)
“人类基因组计划”是人类自然科学史上规模最大的自然科学国际合作计划。全世界6个国家30多个实验室参与了这一计划。其合作之广泛、配合之密切、协调之默契,不能言绝后,实可谓空前!
这是人类探索自然规律、探索生命奥秘、认识人类自身的最有勇气的大规模尝试。人类基因组的30亿个碱基序列,蕴藏着与人类的进化、发育、生理、健康有关的所有可遗传的信息。该计划以及后续的“人类基因组单体型图计划”“医学再测序计划”,将为21世纪“个体化医学”以及基因预测、基因预防、基因诊断、基因药物、基因治疗等提供重要的工具。
“人类基因组计划”已推动了生命科学与生物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数十种动物与植物,包括黑猩猩、牛、狗、小鼠、大鼠、鸡等重要动物及水稻这一重要农作物,以及上千种微生物的基因组都已测序。“基因数据库”已成为所有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者须臾不能离开的重要信息资源和工具。
作为“人类基因组测序协作组”中唯一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最主要的不仅是技术份额上的贡献,而是为保证人类基因组为全人类所有、人类基因组数据为全人类共享所做出的努力。
需要为“营养”立法
3. 劣质奶粉毒害无辜婴儿
事件
由不法生产企业制造的劣质奶粉,引起婴儿营养不良甚至死亡,其严重性与危害性极大,影响与教训极其深刻,是2004年的一件大事。这起事件造成营养不良的婴儿有229人,属轻中度营养不良的189人,死亡12人。涉及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家企业,仅阜阳市就查获55种不合格奶粉。
权威观点(复旦大学医学院营养学教授柳启沛)
任何食品都必须具有其本身所应有的营养成分、感官特性。更重要的是,对食用者应该是安全的,不能造成健康危害,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婴儿奶粉作为婴儿唯一食品,营养素的不足、缺乏、过量或不均衡,都可能直接对婴儿健康造成危害。一方面,影响婴儿当时的健康状况,甚至可引起死亡;另一方面,由于错失了发育的最佳期,可能影响成年后的健康。可见,劣质奶粉的危害性是极其严重的。以此为鉴,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就食品营养进行立法,有法才有可能从根本上保证食品营养安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以遏制虚假、蒙骗、违法。还要加紧食品卫生与营养标准的修订与制定,尽早出台食品标签法。②食品企业要加强产品的检验,把好产品出厂关。③强化监督管理,健全食品营养质量与安全性检验。阜阳奶粉事件的原因可能有多种,但产(商)品的检验应是重要环节,教训不可不吸取。④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对食品的安全、营养要多留个心眼,最好事先掌握一点有关的知识。
读懂医疗事故条例
4.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
事件回顾
2002年9月1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旧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废止。事故鉴定由医疗行政部门改为医学会组织--鉴定程序公正,结论更为可信。另外,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这使患者的知情权得到尊重和保障。此外,还有专家回避制度等内容。
权威观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卫生部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东东)
医疗事故的处理,关乎医生和患者双方切身的利益。所以,与此相关的规定必然会引起各方的关注。事实上,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很有必要,因为1987年6月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没有将鉴定的决定权、组织权和实施权等“三权”合一,赔偿金额太小等。当时有一则医疗事故是这样的:某医院在给一小孩注射青霉素时没有做皮试,导致了严重后果,最后,医院按原来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只给孩子家属赔偿1000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修改了很多稿,作为专家,我经历了从头到尾的整个过程,应该说,每一次的修改都是一次进步。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比原来有几大变化:医疗机构成为医疗事故的主体之一;增加了医疗事故防范的内容;实行了医疗事故鉴定的“三权”分立;建立了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赔偿办法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办法等等。
从实施两年多来的情况看,总体效果不错。我们经过调研发现,老百姓和司法机关普遍对此条例表示认可;尽管一些医生持保留意见,但其主要原因还是对条例不理解,没有吃透其内容。我们对一些医院进行了跟踪,发现只要医院按照条例第2章中有关医疗事故防范的办法去做,就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同样,病人及其家属也需要正确理解条例,不可将不是医疗事故的情况作为医疗事故处理,打一场没有必要的官司。否则,受损失的还是自己和其他病人。
禽类养殖业是第一条防线
4. 内地出现首例禽流感
事件
2003年底,亚洲一些国家出现了禽流感。2004年1月,农业部宣布: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最终确诊广西隆安县丁当镇的禽只死亡为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引起。这是内地首次确诊禽流感疫情。同时,湖北、湖南等地也出现禽只死亡,后被确诊为高致病性禽流感。 2004年3月,经过各方努力,中国内地禽流感疫情全部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阻击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权威观点(《中国共患病杂志》主编于恩庶;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潘亮)
从1991年开始,禽流感在亚洲已猖獗流行了9次。1997年中国香港首发人类禽流感感染病例,而去年此病来势更为凶猛。严厉的扑杀措施虽然一时隔离了疫情,但并未根除病毒的“根源”。
亚洲各国疫情愈演愈烈的一大原因是:亚洲养育了全球人口的51%,面临巨大的食物需求,高密度的禽畜饲养场比比皆是。过高密度的禽畜饲养和运输条件使卫生标准大打折扣,成倍增加了动物间传染病快速及广泛传播的机会。
这次内地的疫情点多面广,南多于北,原因也一样。南方许多养殖场的鸡舍就设在猪圈上方,鸡的排泄物直接污染猪食,在恶劣、拥挤的饲养和运输条件下,动物免疫力很低,加之催熟激素的滥用,使得禽畜的生长周期过短(鸡的成熟周期不足40天)。这些本来发育就不正常的动物无疑更容易受到病毒的侵袭。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事关重大,共患病对畜牧业的打击往往是毁灭性的,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巨大,不可丝毫懈怠。科学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包括免疫、消毒、环境、养殖、运输、习俗等复杂因素,防治任务依然十分严峻。禽类养殖业应是防范的第一战线,必须切实加强,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与身体健康。
头痛脑热咳嗽,不可自用抗菌药
5. 规定抗菌药凭处方购买
事件
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凡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在全国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
权威观点(北京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副所长 肖永红)
抗菌药是一把双刃剑,合理使用可以有效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滥用则不仅会导致耐药菌的发生和传播,还可能引起药物不良反应,浪费医药资源。调查证实,我国抗菌药使用存在较多不合理现象,药物滥用比较严重。例如,上海市80%的家庭小药箱中储备有抗菌药,人们习惯一有头痛脑热或喉痒咳嗽就自用抗菌药等。国家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显示,我国药物不良反应中30%以上与抗菌药使用有关。另外,我国细菌耐药现象也十分严重,如耐药结核、耐药肺炎等比例都在30%以上。
严格执行抗菌药凭医师处方购买的规定,将减少患者盲目应用抗菌药,减少相关不良反应,节约医药资源。从我国抗菌药销售情况来看,患者在药店购买抗菌药,大多是针对一些非抗菌药应用指征的疾病,如病毒性感冒、发热等,真正需要应用抗菌药的情况不多。严格实行抗菌药凭处方购买后,可以减少患者自我应用抗菌药的情况,相关不良反应将大幅减少,真正达到安全用药的目的。
严格执行抗菌药凭医师处方购买的规定,还将有利于控制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与流行,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抗菌药的滥用,控制细菌耐药性的产生,提高感染性疾病的治愈率,使抗菌药真正成为人们可以长期使用的有效武器。因此,这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大事情。
为己为人,自觉参加婚检
6. 婚检改为自愿参加
事件
2003年8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中结婚登记时需要递交婚姻状况证明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规定从当年10月1日起,对婚前医学检查不再做强制性规定。
权威观点(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主任医师邵敬於)
婚姻是涉及到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民族的大事,家庭永远是少有可育、老有所养的基本单位。人们总期望婚姻美满,白头到老,多数家庭都想孕育健康正常的儿孙,而婚前健康检查可以保证达到上述目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各国政府都致力于关心婚育健康,自愿婚检已成为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但是我国婚检改自愿后,全国各地受检者锐减,这必然导致不该结婚者或应暂缓结婚者失去健康指导的机会,毫无约束地步入婚姻、生儿育女。这不仅影响个人健康和家庭幸福,还可能导致离婚率增加、影响下一代健康。若干年后,不婚检的恶果就会真实地暴露在每个人面前。
在现代文明社会,人的文化修养提高了,但还要学会管理自己。作为法制社会,更要运用法律手段来切实保障人类健康,尤其是人类繁衍的基本单位――家庭的健康安宁。希望随着健康教育的普及,人们能意识到婚前检查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自觉地参加婚检。
改变不良行为,预防艾滋病的关键
7. 我国从多渠道预防艾滋病
事件回顾
近年来,政府加大了防治艾滋病的力度,供血和输血传播艾滋病的途径已基本阻断,高危供血人群的HIV检测正在开展,高危人群使用安全套的措施也正在推广。一些省份开展了针对吸毒者的美沙酮替代疗法,设立注射针具交换试点,防止共用吸毒针具感染艾滋病病毒。另外,还实施自愿免费HIV检测,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和筛查,并提供阻断HIV母婴传播的抗病毒药物,等等。
权威观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教授、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桂希恩)
作为一名医生,我经常到农村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1999年,目睹河南某些农村艾滋病流行造成的人间悲剧,我认识到:艾滋病正以惊人的速度传入了中国;造成艾滋病传播的条件在我国广泛存在。
我国加大预防艾滋病的力度,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重视及对艾滋病患者的关怀。但是,我国大多数HIV感染者尚未被发现,吸毒人群仍在扩大,性传播感染艾滋病的人数不断增加,儿童艾滋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歧视艾滋病患者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防治艾滋病依然任重而道远。相信各级政府会加大执行中央制定的防治艾滋病政策的力度,加强对农村及城镇青年的教育和职业培训,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在尚不能全面控制艾滋病的情况下,首先保护好儿童,阻断HIV母婴传播。艾滋病毒的发现者蒙泰尼尔说过:“全世界艾滋病研究者正在尽力寻求治疗艾滋病的药物和预防疫苗,但是,如果不改变人们的行为,我们的斗争终将失败”。远离,遵守性道德,洁身自爱,才能最终战胜艾滋病!
消费者必读的“食品预警信息”
9. 卫生部对食品安全施行预警
事件
根据2003年8月公布的《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从2004年开始,卫生部对食品安全进行预警。卫生部先后酒糟味甘蔗不要食用、河豚鱼不可食用等信息。各地卫生部门也根据实际情况开始有关信息。
权威观点(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研究所教授郭长江)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我国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提醒我们,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食品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物对健康造成潜在威胁;食品新技术新资源,如转基因食品、酶制剂和新的包装食品材料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管理问题;我国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仍然偏低;犯罪分子极易利用食品进行犯罪或恐怖活动;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条件、手段和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食品安全预警制度的建立,将使有关部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进行及时的干预。食品预警制度还将充分满足公民的健康知情权,消费者在得知预警信息后,可采取必要的措施。食品预警制度也将使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失去施展和扩散的机会。
积极、平和面对转基因食品
10. 基因食品走进人们的视野
事件
2002年,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涉及转基因食品安全、进口、标识、检验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此后几年中,有关部门也先后对转基因食品存在的问题(如没有明确注明是转基因食品)进行了检查。
权威观点(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中国食品学报》主编罗云波)
目前,我国已进口转基因食品原料,如大豆、油菜、玉米等,也相继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基因甜椒、番茄、棉花。在不久的将来,还会不断有新的转基因食品被开发出来。利用转基因技术,不仅能开发出更营养、环保、安全、优质的食品,还能大量生产许多高效但价格低廉的特效药物,如疫苗、生长素、药用蛋白、抗生素、干扰素等。
2001年,国务院相继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与法规,为转基因技术及产品在我国健康发展和相关生物安全提供了有效和可靠的保障。
转基因技术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高新技术,将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地得以广泛应用和发展。随着相关科学知识的普及,相信人们会对转基因技术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转基因技术是科学发展送给人类的一份厚礼,我们应以积极平和的心态享受这一新技术带给我们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