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完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复核工作对策措施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完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复核工作对策措施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工程结算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因此,搞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复核工作意义重大。本文明确指出了工程竣工结算复核的内容及流程,并结合实际工程结算审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竣工结算复核的对策。

关键词:结算复核;流程;工程量;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5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工程承包方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工程结算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因此,切实完善工程结算复核中存在的问题,搞好工程竣工结算复核关就显得意义重大。

1 竣工结算复核工作流程

竣工结算复核工作的流程见图1。

图1 竣工结算复核工作的流程

2 竣工结算复核应着力做好的工作

2.1 竣工结算的相关方要统一对结算复核工作的认识

参与工程管理和竣工结算的各方要充分认识到:复核工作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环节,只是它的管理对象不是直接的工程项目,而是工程管理的效果,目的是使工程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改进,建设资金得到更有效的运用。要把发现的问题当作获取收益的资源,工程项目管理的参与各方要在这一点上统一思想认识,在复核阶段不要有抵触情绪和行为,为结算复核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2.2 明确界定竣工结算复核工作的范围、流程

1)竣工结算复核工作的范围

为从更广范围内复核、检查建设管理活动,体现全面、全方位复核的宗旨,可将复核范围界定为:①符合性复核:即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否符合法规、规范的要求;合同签订是否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相一致;补充合同是否违背主合同的关键条款;投标书、投标承诺与初审结算是否一致;签证事项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及签证、核价单的手续是否完整。②详细复核:即对工程的量、价、费进行核查。

2)竣工结算复核流程(见图2)

图2 竣工结算复核流程

2.3 建立竣工结算案例库

建设方审计室在综合各项目复核成果的基础上,要把复核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根据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建立竣工结算案例库,定期对所有复核人员进行宣讲,以便在今后的复核工作中发现类似的问题时,统一处理方法。同时要求工程管理各参与方根据复核发现的问题,总结相应的管理改进意见,编写典型的合同管理案例分析,并对所有工程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培训。

3 完善结算复核的对策

笔者在多年的工程结算复核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现结合一些具体案例,就结算复核工作提出如下对策。

3.1 完备复核阶段的有关环节,是保证复核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复核阶段如遇有争议问题可能持续时间很长,有些甚至达到一、二年之久,建立结算资料交接制度,保证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是保证复核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而整套竣工结算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如有)、设计变更、签证单、竣工图纸等结算。

复核单位会同建设方、投资监理、施工监理与承包商就复核初步意见的谈判过程是确定最终审定价的关键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因建设方、投资监理、施工监理、承包商平时相互较熟悉,在复核谈判阶段,有些环节可能就做了省略(如要求承包商代表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这样有时会给复核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建立结算送复核时,承包商需出具“上报的结算资料无遗漏、上报费用无漏项承诺书”制度,是保证结算复核顺利进行的必要手段。

案例1:××市政道路工程,复核阶段由于未履行资料交接书面手续,复核工作结束后,建设方需资料归档,然而一整套结算资料不知在何处,造成相关方推诿、扯皮,可见书面交接手续的重要性。

案例2:××道路绿化工程,复核谈判结束,承包商代表在结算汇总表上签字,但几小时后,又声称公司领导不同意谈判结果,需重新谈,公司没授权他签字确认的权利。这就是忽略复核谈判阶段要求承包商代表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造成的麻烦。

案例3:××道路工程,复核谈判时,因复核价在初审价的基础上核减率较大,达到8.7%,承包商当场提出:上报结算时,因有部分签证未得到相关方签认,故未上报,现核减额大,该部分签证应予考虑计量。由于当初未建立承包商需出具“上报的结算资料无遗漏、上报费用无漏项承诺书”制度,只好将未上报的每份签证再根据合同条款甄别计量。

3.2 建立结算复核阶段的现场踏勘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复核人员现场踏勘,进行实物工程量的清点,核对与竣工图中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账、物是否相符,是做好复核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案例1:××道路标志标线工程,初审时按竣工图计算出人行道护栏、景观大理石柱工程量,但复核人员经现场踏勘发现此两项并未实施,后经与各方确认,确未实施,故复核阶段核减了上述工程量。

案例2:××道路人行道工程,竣工图中未清晰反映人行道宽度是否包括两侧小平石宽度,初审时按未包括计算,复核人员经现场踏勘,发现实际施工按包括小平石宽度施工,故人行道面层按扣除小平石宽度计算,作相应核减。

3.3 建立合同文件编制的四方会审制度,杜绝合同漏洞的产生

招标文件(包含工程量清单)、合同、补充合同等文件的完备和前后一致,对杜绝工程结算漏洞有着重要意义。为达到以上要求,需建立由建设方、施工监理、投资监理、招标四方参加的会审制度,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纷争。

案例1:××场地平整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填土项目描述为:土方填筑、土方运输、运距5km。投标书中此项的填土综合单价按5km报价,但结算时有关依据反映的运距是3km。初审时投资监理认为,应按3km运距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而承包商认为不应调整,由此引起了争论。如果当初项目特征描述为:土方填筑、土方运输、运距暂定5km,结算时运距按实调整,就不会引起任何争论,所以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对于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

案例2:××动迁安置基地××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施工合同要求专业承包商的工作内容是细化图纸、工程施工并达到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标准,结算条款规定变更价款在其合同包干价10%以内的按实计,超过10%以上的变更价款不计取。但竣工验收前,政府安防部门出台文件,就小区安防系统中的周界围栏要强制采用电子围栏系统(原施工图纸采用的是红外线对射围栏),为贯彻政府部门的要求,承包商拆除原围栏改为电子围栏,造价超出了包干价的10%,达到了16.7%。在复核阶段引起了异议,复核人员认为围栏方式的改变属合同中的变更范畴,因为合同中的变更未指明是建设方、设计方变更,是否包括政府法规、规范的调整,此项费用至多计取包干价的10%。后经合同甲、乙双方再次协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明确合同中的变更是指设计或建设方变更,不包政府法规、规范的调整,经再次签订补充协议,就周界围栏报警系统按实际发生额计价。

案例3:××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的组成文件有多处前后不一致:①招标文件中合同形式是单价合同,浜塘处理在措施费中包干,材料差价涨幅超过10%才调整。②施工合同协议书是总价包干合同,而专用条款又是单价合同。材料差价也是涨幅超过10%才调整。③补充协议也是总价包干合同,但浜塘处理费要按实结算,材料差价改为涨幅超过5%就调整。这样的合同文件给项目结算带来太多疑议,经过长时间的反复测算、磋商、谈判,最终按投标单价,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材料差价涨幅超过10%调整。这样的合同疑议,如有几方会审制度是不会发生的。

3.4 检查合同条款执行情况,是复核工作的关键环节

核查投资监理出具的初审结算书,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是复核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的关键节点。

案例1:××安置动迁房电力配套工程,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总价××元包干,但其中工程范围内的商业公建设施电力超容费暂定700000元,竣工后根据相关依据按实结算。投资监理初审时,直接按合同总价结算,未审核电力超容费是否有依据,在结算复核阶段,复核单位提此项出有无依据问题,经与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沟通,未发生此项费用,故复核阶段作了相应核减,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成本。

案例2:××步行街路面基层铺筑及行道树种植工程,合同中未反映有甲供材料,但竣工图中有“基层砼由甲方供应”的字样,投资监理在初审时未扣除此笔费用,复核人员经求证,此字样是建设方工程部经理所签认,故在复核造价阶段将基层砼作为甲供材料扣除,避免了费用的重复发生。

4 结语

本文只是结合笔者实际工作经验,结合当前工程竣工结算复核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对策。然而,工程结算复核是一门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很强的工作,复核时除了要注意上述问题外复核人员应不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业务操作技能,及时了解地方及国家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规政策,力求提高工程结算复核的质量,使之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使有限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王茹环.怎样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J].地质技术经济管理,2004年第04期

[2] 朱志彬.浅谈工程造价的结算复核[J].建筑科技与管理,201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