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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普通的橡皮、手表、尺子,竟被装上了LED(发光二极管)显示屏;看似藏不了东西的耳朵里、嘴里,竟装备着极其精巧的耳机……2009年6月,人们为吉林省松原市破获的考场高科技舞弊案所震惊。虽然此类新闻近年来早已有之,但作弊技术之高超,花样翻新之迅速,还是令人叹为观止。
究竟是谁,将这些可与间谍设备相媲美的东西卖给了想走捷径的考生?又是谁,在全国建立起高科技舞弊网络?面对高科技舞弊,该怎样标本兼治?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对考场高科技舞弊情况进行了调查。
“106”行动打掉作弊团伙
身为松原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马宏哲将破获考场高科技舞弊案视为分内的事,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位曾被歹徒的子弹打穿了肾脏、打碎了胆囊,却仍咬牙自己到医院就医的警官,解读了松原“5・28”案的侦破过程。
2009年1月初,在梳理以往的高考作弊案线索时,一个名为EMP集团的、制作精良的专业考试作弊网站吸引了马宏哲的视线。网站涉及大学英语四六级、高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等几乎所有国家级考试内容。网站不但及时更新新闻资讯、提供考试答案,还提供配套的作弊方式和设备――橡皮接收器、信号手表、信号接收笔……这些电影中高级特工才使用的设备让马宏哲和队友们大吃一惊。很快,在吉林省公安厅的部署下,代号“106”的侦破行动全面展开。
为方便买主联系,作弊团伙在网站“联系我们”一栏留下了手机、邮箱、QQ等联系方式,这也就成了马宏哲和队友们破案的突破口。“这些卖家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从不轻易和买家见面,大多数交易,都是通过支付宝、特快专递、网上银行等方式进行的,这使人很难见到犯罪嫌疑人的真面目。但经过对线索的排查,终于发现,一家名为奥博电子的科技公司,竟在长春设有实体店!”
大喜过望的马宏哲等人于是通过网络与卖家取得联络,然后化装成购买器材的学生家长,来到位于长春市铁路大厦的奥博电子科技公司。
“所谓的科技公司,办公环境十分简陋,只有两张办公桌、两台电脑和一张沙发。”公司里的两名年轻男子在核对了“买主”的身份后,热情地介绍起各种器材、当场调试效果,还信誓旦旦地保证,效果不好可更换或退款。干警们当即买下一套设备:黄豆粒大小的耳机和与之配套的接收装置,如改装的橡皮(在橡皮里挖个小洞,将电路板放进去,再套上橡皮套,跟正常橡皮一样)、格尺和手表。“买主”现场用金属探测仪器探测,结果基本探测不到。
除了这个实体店,马宏哲和队友们还通过技术手段监控、跟踪了这个团伙另几个用来交易的QQ号码,发现其联系人分布全国。经过历时5个月的监控,2009年5月28日,马宏哲带队友将这个交易团伙一举抓捕归案。16个犯罪嫌疑人中,一半以上受过高等教育,其中包括一名硕士生,一名在校大学生。而团伙中的一名成员,当年就是借助此类器材的帮助,才顺利挤过高考的独木桥。更让马宏哲惊讶的是,“平均年龄不过26岁左右的他们,都不认为自己触犯了法律,觉得自己不过是做了些违反考试纪律的事”。
一级讲述超额利润
当前,警方将售卖高科技舞弊器材的犯罪团伙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全国级)销售商从企业手中购买器材后,负责招募答题团队,并组织人员从考场里向外传送试题;二级(省级)商也称为批发商,主要从一级销售商处购买设备,并在本省范围内召集设备操作人员,然后随设备一起提供给下一级;三级主攻零售市场,主要面向考生和家长,既要负责提供“工作”场地,还要负责接待、配合二级商介绍的操作人员。
今年31岁的李涛,算得上是我国最早的一级之一,在这一行“混”了七八年后,于前年决定退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出了贩卖作弊设备所能获取的高额利润。
李涛说,自己当过两年义务兵,后来靠着战友的人脉在北京开了个店面,经营安防器材。当时,安防器材生意在中国才刚刚起步,市场也不成熟。
2001年,一个老乡找到李涛,希望他能用电子器材帮自己的领导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李涛还是答应了下来。他曾试过一种警察用来办案或在赌场上用来出老千的隐形耳机,便托南方的同行帮忙找,并最终以近一万元钱的高价,从一家香港公司买到了这种东西。
李涛和老乡随后策划了一套作弊方案:先通过作弊者带进考场的针孔摄像头将考题拍下、回传,再由守在场外的李涛用笔记本电脑接收并录下回传图像,然后开车送回距考场1公里的宾馆包间,由等候在那里的、花高价请的在校研究生做出答案,最后通过电话将答案读给“领导”听。这后来成为用电子设备作弊的标准程序。
那次行动后,李涛和老乡分别从“领导”那里得到了3万元的报酬!这在当年是笔巨大的财富。李涛看见了商机,决定投资经营“考试器材”。他还专门到深圳、东莞考察,发现国内早已有厂家开始做这类东西了,虽然没有美国的精巧,但成本低。“一个磁共振耳机,批发价不过几块钱,我们转手就能卖到好几百。”
最初,李涛并不知道该如何铺开自己的销售网络,只能尝试着雇用大学生在宿舍推销。每到寒暑假前,生意就很好。再后来,他干脆在网上做起了批发商,在全国发展商。“那时候,利润空间大,我有一个,在校4年就赚了几十万,毕业就买房了!”
李涛说:“事实上,这些作弊设备中,除了一部分特别精致的需要从国外进口,大部分都是国内制造。由于芯片产业发达,东莞等南方城市成为主要零部件批发地,而北京、河北等大城市,则是成品的集散地。我虽然并不清楚这些作弊设备最终被哪些人买走了,但从发货记录来看,东北、山东、河南等地是大头。”
记者也根据马宏哲警官的介绍,上网随意输入“作弊器材、隐形耳机”等关键词,瞬间便搜出了各种各样的网站,它们分布在山东、河南、江西等全国各地,90%都不加密,公开叫卖,并且留有详细的联络方式。
然而,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作弊设备的质量也是一年不如一年。据李涛介绍,早年的作弊设备虽也是三无产品,但都是正规电子器材厂家生产的,起码有质量保证。这几年,很多人开始自己购买电子零件,在临时租来的房子里雇人生产,设备的质量越来越差。有的放进耳朵里断成两半挖不出来,有的最多用一两次,甚至“一不小心”在考试中途坏掉。而就是这些成本低廉的作弊器材,经过层层转手,到学生手中时,价格往往已经达到七八千甚至上万元。
不断升级的作弊手段
为了和官方对抗,李涛和他的同伙们不断升级高科技舞弊手段。2005年以前,李涛和他的商们还能用电话传答案,但随着教育部门开始使用“电子狗”等对抗手段,他们便不敢再用手机接听了。
“我研究过电子狗,它是一种电子侦查设备,可以探测附近发出的电磁波信号。”这一特性让李涛转而想起了对讲机,只要不通话,它就不会发出电磁波信号,从而在“电子狗”面前隐形。
但很快,电子狗技术升级,新增了侦查无线耳机的功能,但它成本高昂,监考老师不可能人手一个。“我们于是尝试给耳机加上开关,并将开关藏在考生袖口处。看见巡查老师进入教室,就关闭耳机,这样,新的电子拘也‘失灵’了。”
2006年年底后,随着探测无线耳机设备的出现,李涛和他的同行们开始不断开发新的高科技舞弊产品。比如随着耳道式隐蔽耳机的声名远播,一些高级别考试开始在进入考场前检查考生耳道。为了躲避这种检查,口含式隐藏耳机应运而生。它主要藏匿在作弊者的后牙床上,利用口腔和耳道之间的导管传声,隐蔽性更强。更高级的是骨感耳机。这种耳机最早用于特种部队作战,是为了能让特种部队的队员在枪声大作的环境下也能准确听见指挥官的命令。它通常紧贴头部骨骼,比如耳骨后的头发中,利用骨骼震动传声。
还有作弊手表。为了躲避监考老师,新的作弊手表开始配有水银开关。只要晃一下手臂,显示的答案就会变回时间。而即便手表不再被允许带进考场,内设电子显示屏的尺子、橡皮等也会取而代之。
在与官方的对抗中,李涛表达了同行“心声”:“相比起教育部门,我们永远是主动的。你今年屏蔽干扰了一个电子频段,明年我改个频段就是了;你今年发现一个器材,明年我改装一下又能推出新的产品。现在电子技术标准化、通用化了,只要有创意,随便哪个作坊都能研制出新的玩法。教育部门怎么跟得上这个节奏?”
人心正,则天下无贼
面对“李涛们”的嚣张,马宏哲警官有自己的看法:“我们一定有办法去制服他们,因为他们做这些是为了赚钱,不可能花全部心思研究怎么作弊;而我们的全部心思,就是如何抓住他们。我们比他们专心!”
而在中国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看来,近年来,作弊的设备和手法发生如此触目惊心的变化,是因为背后有一个高需求的购买市场,这个市场刺激了整个高科技舞弊“行业”的发展,并使其日益“普及”。王大伟的看法,在记者调查中也得到了印证。
记者在吉林采访时偶遇到一位叫小西(化名)的女孩,听说记者并不了解考试作弊的方法时,她不屑地摇了摇头,并热心介绍起来:“其实特简单。那些器材都不贵,有的地方连答案一起,一门也就5000元。当然,答案传来传去,有时候难免变了样,不太准,所以也可以选择能保证分数的,不过这种比较贵,按照本科线和重点线的不同,收费从1.5万元到两三万元不等。”小西告诉记者,自己4年前参加高考时,“班里的很多同学就都带着耳机、摄像头之类的设备进考场,到现在,这么多年了,(师弟师妹们)一直这样。”
要在打击高科技舞弊过程中同时堵住供、求这两个渠道并不容易。在王大伟看来,考场上的作弊与反作弊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但“猫”的行动常常相对滞后。“这些年来,教育部门等确实做了很多工作,比如,为保证高考秩序,某省就派出了84辆检测车和300多个监测人员,也有人估算,全国每年花费在反高科技舞弊上的资金约合10亿元人民币。但作弊这个行为却并没有得到根治。为什么?一个主要原因是,虽然有的作弊者被判了刑,但这在整个高科技舞弊链条上,仍只是极少数。这让大家产生错觉,认为法不责众,而高科技舞弊也由此变得风起云涌。”
王大伟提出从法律入手解决问题。“有人说,要出台《考试法》,且不说这在经过国家司法论证后是否可行,但最起码,应该在《刑法》中明确列出‘国家考试作弊罪’或类似罪名。在美国,若发现有人在托福考试中作弊,他将会被判处数年监禁,并处罚金几十万美金。而对考场作弊行为,我国目前更多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为参照,罪行与罪名并不完全相符。”
王教授认为:“所谓‘天下无贼’,完整说来应该是,‘人心正,则天下无贼’。在我看来,要想避免让监管流于形式,就必须加强社会的综合治理,而‘增大犯罪代价、增大犯罪危险、减少犯罪所得’,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