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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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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3)07-0038-01

近日,江宁街道对22家集体资产经营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并结合实际,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了集体资产安全。街道在管理中规范合同管理。资产出让、出租等合同,必须规范的合同文本,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对闲置设备及时调剂余缺,避免盲目重复购置造成资产闲置浪费。对经营性资产,各类合同都以明细汇总表形式登记入册,及时登记租金、收益收缴情况。定期对合同、协议进行梳理,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将新的资产租赁事宜报街道审核通过。严格处置管理,出售、出让、置换资产,必须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鉴证,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受让方。农经站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一、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确保村级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1.资金管理

2011年我街道22个社区全年总收入9450.33万元,其中补助收入5833.63万元,村级可支配收入9422.55万元,集体经营性收入3616.7万元,总支出6857.49万元,其中经营支出27.78万元,与2010年相比,总收入增加1235.63万元、补助收入增加1030.91万元,可支配收入增加1234.99万元,增幅达15.09%,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加204.72万元,总支出增加1386.53万元。为维护好村级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增加集体积累,我街道在村级资金管理上,首先是完善各项制度。为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服务中心于今年年初与各村(社区)会计签订了二〇一二年财务管理目标责任状,对各村(社区)财务工作提出四项要求,即规范票据管理、规范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规范村级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确保管理工作正常有序。

其次,我中心用“一个中心、两级审核、三权不变、四位监督”来保障村级资金的有效运转。“一个中心”:即会计服务中心,“两级审核”:是指村(社区)、街道两级对入账票据的审核。我中心严把审核关,对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已审查过的入账票据的审批权限、是否盖章、票据规范度、有无坐收坐支等进行复审,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三权不变”:指的是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四位监督”:是指民主理财小组监督、街道审核监督、区级财务审计监督、阳光村居网络监督。一年来,各社区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每月26日至31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次村务公开前,由村会计按要求整理出公布方案,报请民主理财小组审查验收,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组长审批,确定合情合理、准确无误后,选择合适的形式,按照全面、公开分项的原则向群众公开。财务审计监督。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我中心一直以来积极配合街道审计部门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并坚持“一年一审”制度。2012年4月中旬,我站会同街道审计办、财政所等部门对街道内22个社区进行财务审计,通过审计,对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监督。

2.资产、资源管理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中心按照区委农工办及相关文件要求,于2010年4月至2011年年初,对全街道22个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与核销。截止2011年年底,我街道22个社区资产总额31360.01万元、比2010年增加了5029.08万元。负债总额6377.7万元,比2010年下降了3576.44万元,所有者权益24982.31万元,比2010年增加了8605.52万元。摸清家底后,我中心根据“三资”清理工作组审核确认后的资产、资源,要求各社区以此次清理数据为基础,分别建立集体资产台账、资源性资产台账,同时要求各社区在今后的集体资产处置、投资项目招投标入账时,要留存相关会议记录和合同等资料备案,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动态监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另外,我中心在社区债权债务清理的基础上,建立债权债务台账,要求各社区及时登记债权债务变动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并指导各社区有计划、分步骤稳妥化解村级已形成债务。

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阳光村居”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与监督,逐步做到了对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截止2012年11月,“阳光村居”内网财务管理信息平台共录入“三资”信息30554条(其中资源信息340条、资产信息112条、债权债务信息28618条),财务报表1094张,以上“三资”信息大部分已通过审核,公布至外网。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全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推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社区清产核资台账项目不全及没有签字手续,资源性资产家底不清,清产核资调整缺少明细清单。二是部分社区农村承包土地合同管理及流转合同不规范,程序操作管理不严格,档案(备案)管理不到位。有些土地流转合同显失公平,土地流转收益递增机制确立途径不明确。三是少数村社区基建工程招投标程序及核算不够规范,存在自制票据、支出不清晰等现象。四是部分农村集体资产处置还存在随意现象,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手续。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创新突破,在加快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权属确认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全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市场,扩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范围,规范交易行为,提升交易价值,盘活闲置资产;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管理,增强透明度,保障农民的各种权益,让农民全程参与农村集体“三资”使用、处置、分配。真正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