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市直机关申请保留执法执勤车暂行办法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市直机关申请保留执法执勤车暂行办法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__市公务用车租用办法 市直公务用车改革各试点单位:根据《__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市机关公务车队为市直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员的公务交通以及个人提供租用车辆保障。为使公务用车高效优质、安全可靠、保障有力,按照租用付费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一、租车对象和条件 1、租用市机关公务车队车辆的对象必须是车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2、单位租用公务车辆必须符合《__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中明确的六种公款支付租金情形(实行保本价)。(1)负责承办全市性的重要活动或全市业务系统会议的会务工作;(2)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处理突发案件、事件以及市领导安排的紧急现场办公活动;(3)接待上级部门和外省、外市兄弟单位客人;(4)保障离退休干部用车;(5)参加省的会议或到省送领机要文件、急件及材料;(6)由单位领导决定实施的科以下干部职工到城区范围以外的调研或检查工作。 3、车改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个人支付租金办理公务时租用车辆(实行保本价)。 4、车改单位的个人因公(六种情况之外)因私租用车辆(实行优惠价)。 5、租车实行优先保障公事、急事,优先保障预约,优先保障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二、租车联系办法 1、车改单位确定1—2名租车业务联络员负责与市机关公务车队联系租车业务。 2、租车联系实行电话或面谈预约。用车单位联络员应当提前半天以上预约车辆,预约时确定租车类型、租车计价方式、发车时间及行车路线。车队根据约定派车。三、计费方式(一)根据党政机关公务工作的特点,参照市场租用车辆的通行惯例,为方便各单位租用车辆的费用核算,市机关公务车队对公务用车租费拟采用以租用时间为单位计费方式,分为小时计费、半天(6小时)计费和全天(12小时)计费三种。 1、小时计费。从起租时间至止租时间为1至5小时以内的,以小时为单位计费;不足1个小时的按1个小时计费。 2、半天计费。从起租时间至止租时间为6小时的,以半天为单位计费。 3、全天计费。从起租时间至止租时间为12小时的,以全天为单位计费。 4、上述计时方法为:租车单位约定派车时间起算,至租用单位用车完毕止(包括空车直接返回车队时间)。(二)租时超过半天但不足全天,或超过一个全天但超时不足半天的,先计半天或全天租费,再计超时租费,不足1小时的以1个小时计算。例如:某单位租车时间为10小时,其费用计算公式为:半天租费+4小时租费。(三)依照交通法规的要求,车辆行驶实行里程限制,全天行驶里程原则上限制在400公里以内;半天行驶里程原则上限制在200公里以内。确因公务需要超过上述限制里程的,每超过60公里的另加计1个小时。四、租车价格 1、单位公务用车即符合《__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明确的6种公款支付租金的租用车辆,实行保本价。 2、应当由个人支付租费的个人公务用车实行保本价。 3、公务人员本人因个人生活,在城区范围内需要租用车队车辆的实行优惠价。 4、保本价、优惠价的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五、结算方法 1、当租车单位用车完毕时,由车队司机填写《公务用车租用结算单》(详见附件2)与用车单位乘车人核算并由乘车人与司机双方现场签署单据,特殊情况不能现场签单的,租用单位指定租车联络人员在5天内到车队补签。 2、各单位租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由单位的财会人员每月5日至10日到车队结算,并付清租车费用。付款方式应采取银行划拨为主,也可采取现金支付。六、注意事项 1、租用车辆单位应当依时缴费。拖欠租车费用超过一个月的,车队不予车辆保障。 2、租用车辆单位需解除租车约定时,必须在约定派车前15分钟告知车队值班工作人员,不提前解除约定,车辆已到达约定地点的,收取1个小时的租车费。 3、租用单位乘车人不按规定与司机核对、签署(补签)《公务用车租用结算单》达3次以上的,不予用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