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与措施分析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 本文主要分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高层建筑消防的措施,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供参考。
关键词: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城市建筑不断向高空延伸。高层建筑的大量涌现,为城市的商业繁荣与经济建设带来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如防爆、防火、防震、防盗的安全问题,其中火灾和地震对高层建筑构成毁灭性打击。因此,高层建筑消防问题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与难点。
1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
不同国家对高层建筑的定义不同,以我国为例,《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05版中规定,建筑高度超过 24米及10 层和 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称为高层建筑 由于高层建筑的自身特点,决定其发生火灾后,和其它火灾性质不同,具体表现为以下特点
1.1火势蔓延速度快。
在高层建筑的电梯间、楼梯间、管井等竖向通道中,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烟筒效应,促使火势迅速蔓延。如果在一个100 米高度的高层建筑中,在没有任何阻碍的情况下,在极短的时间内火势就会蔓延到顶层,一般情况下,建筑物越高,产生的风力越大,火势蔓延的速度就越快
1.2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的内部结构复杂,人口居住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将会给人员疏散造成很大的困难,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垂直高度大,将人员疏散到地面需要较长时间;二是高层建筑的人口密度较大,疏散通道狭窄,容易发生踩踏事故; 三是发生火灾时,烟气沿着通道向上蔓延,给人员疏散带来了困难。
1.3灭火难度大。
由于高层建筑的自身高度,发生火灾时,消防设备有时达不到着火层所需的高度,这时,只能使用室内消防设备,但是由于需水量大,室内管道复杂,对火情的控制能力有限,需要从室外补充供水,延长了时间,加大了消防难度。
1.4发生火灾的几率较大。
高层建筑内部结构复杂,电路较多,用电量大,电路老化后不易发现和维修,给火灾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而且,高层建筑中可燃易燃物较多,发生火灾后扑救困难,再加上如果管理出现漏洞的话,报警装置不能正常启动,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几率大大增加。
2 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许多城市把百米以上的高层建筑作为衡量城市发展的标志。高层建筑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许多消防安全隐患。其消防安全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
2.1城市高层建筑消防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清晰、严密。
目前我国高层建筑消防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以《消防法》、公安部制定颁布的相关规章和各地指定的法规为主干,各项专门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补充的体系。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导致法律法规体系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 多头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导致公安消防机构和行政管理对象无所适从; 执法程序设置不合理和法定处罚力度不够,导致消防成本大和缺乏威慑力,效果差。另外,高层建筑消防的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空白,如对高层建筑业主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 对二次装修时相关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责任界定; 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问题尚无明确规定,消防安全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和约束。
2.2城市高层建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我国大多数高层建筑的居民对消防安全知识一无所知,没有经过紧急避险逃生能力培训,在发生火灾时不会使用灭火器,要么惊慌失措,要么无动于衷,寄希望于大火被扑灭。居民在室内装修中对使用大量可燃性材料,电气设备使用不规范等隐藏的危险或浑然不觉或心存侥幸; 对楼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逃生通道和防火门等更是熟视无睹; 自备消防器材的家庭寥寥无几。
2.3我国消防中介组织管理混乱。
消防中介组织是指服务于消防行业的中介组织,目前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隶属于公安部消防科研所的消防产品检测中心; 另一类是中国消防协会及各省市的消防协会。其建立主要依据部门章程和各地市政府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进而导致消防中介组织服务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现象时有发生,消防中介组织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评价体系不完善导致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和低劣的消防工程质量屡见不鲜。
2.4城市高层建筑在消防设施系统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高层建筑在灭火系统、防火分区系统和报警系统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如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实现经济价值的最大化,在消防设施配备上能省则省,为降低成本选用没有经过国家质量认证的消防器材;为提升空间利用率,肆意挤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必要空间,如超高层建筑不设置避难层,两个防烟疏散楼梯前合用一个前室,并且该前室又是电梯合用前室等问题。除此之外,相关机构在对消防设施的审核、监理、检测和验收等约束机制不完善也是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3 改善城市高层建筑消防的措施
3.1普及灾难逃生知识,增强公众消防意识。
政府、消防部门和消防中介应高度推广“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大消防及逃生知识普及力度。中小学应增设消防教育课程; 居民小区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疏散演习,增强人们的消防意识和责任感,如日常生活中杜绝麻痹思想,注意电气设备、煤气的使用安全,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爱护楼内消防设施,减少安全隐患; 鼓励家庭自备缓降器、逃生软梯、绳索、小型灭火器、逃生呼吸器等简易器材,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从而减少火灾发生时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3.2实行消防资格证书制度。
为保证建筑工程单位能够严格执行《消防法》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提高高层建筑自身消防能力,参与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人员,从事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各专业设计的人员应参加国家统一的消防资质考试,根据所取得的考试资格专业和人数,划分消防资质等级。消防机构和消防中介组织应对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积极有效的动态管理,并作为设计资格审查和建筑评优等项工作的依据,从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3.3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消防救援能力。
政府提高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除加强消防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建设外,还应增加消防安全资金投入,提高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如引入举高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大功率水罐消防车、A 类泡沫消防车、高压水枪、云梯、消防专用直升机等外部灭火、救援装备以及能耐较长时间的防火衣帽和氧气等进火场装备的配置,全面提升消防队伍灭火抢险救援能力。
3.4严格规范建设单位行为。
政府应尽快完善消防安全审核、验收责任制度,加强对高层建筑建设单位行为的宏观调控和正确引导,严把消防审核关和验收关,督促建设单位兼顾防火安全性和投资合理性,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依法查处规避监管、非法建设、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建筑结构、使用性质和消防设计等严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4结语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政府在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推广,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同时,消防机构和消防中介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有效维护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灭火抢险救援能力,三方合理共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参考文献
[1] 娄树立.浅谈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及预防对策[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 2009(02)
[2] 吴海婴,周贺东,鲁萌.浅议现代高层建筑防火难题及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