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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VS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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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科学与宗教,是人类文明高度发展所产生的两种具有代表性的事物。初看之下,二者似乎代表着人类思维发展的两个截然相反地方面,即经验主义与超验主义的对立。然而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科学与宗教却未必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尤其是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合理的发挥宗教功能将有助于社会结构的稳定。

关键词:科学 宗教 社会整合

在开始论述我的观点之前,我将对自己为何选择这样一个题目做以说明。

一、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做“科学vs上帝”,我使用“versus”一词,是因为每当我们将这两个概念放在一同进行讨论时,似乎总能够看到二者那种剑拔弩张似的对立。科学与宗教,似乎代表着人类思维发展产生的两种背道而驰地结果,即经验主义与超验主义的那种泾渭分明且不容跨越的界限。也许自二者形成之日起,它们就天然地成为了宿命的仇敌,为了争夺那个唯一的真理而不惜置对方于死地。然而,当我们抛开这种思维领域的分歧,仅就社会功能的角度而论,我们也许会发现,即使在科学早已成为社会发展主导力量的今天,宗教也仍在持续地扮演着一种有益的角色,即对由过度依赖科技发展而引发的社会结构冲突做有益地平衡与补充。

二、题目中“上帝”一词,采用了一种象征意义,作为对宗教概念的形象化指代。

三、科学与宗教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关系,这是一个极为宏大的命题,寥寥数千字,断不能讲出个要旨大略,遂于标题之前加“小议”二字,以示本文仅是对于这一问题的一点浅薄思考,如此多有所述不周之处,方能得以原谅

“科学”一词,在中国算是个“舶来品”,传统封建社会下的中国,很难发现“科学”的影子。但这并非说我们没有科学,而是古人十分模糊的将它纳入了知识的范畴而未做细致地区分。如从《梦溪笔谈》、《天工开物》这类著作,我们就可看到大量由古人智慧创造的科技结晶。

近代“科学”概念缘起西方。“science”一词,来自拉丁文“scio”,本以为“知识”、“学问”,其全部精髓在于表现永无止境地探索、实践及阶段性地趋于逼近真理的求实精神。我们也可以说,科学在一些方面上表现出了类似于尼采所描述的“酒神精神”某些特质。这些特质使得我们人类不断地超越本身限制,在追究卓越的过程中,一次次延伸了能力范围的极限。我们可以像鸟一样在天上“飞”;像鱼一样在水中“游”;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抓起超过体重上白倍千倍的物品,并将它们迅速地运抵上万公里之外。这一切的一切,无不是得益于科技的进步。是的,正是科技,它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信与力量,使人类开始拥有了支配世间万物的雄心,我们甚至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人类将会成为整个宇宙的主宰。

然而,所以事物并非只有好的一面。当人类为科技进步欢欣鼓舞之时,它所拥有的那些“酒神”特质也曾一度将人类带向深渊。“科学”本身可以变得如此不加节制地疯狂:正如我们在工业革命和两次世界大战中所看到的那些恶果,科学给我们带来的不总是惊喜。仅二次世界大战,就有5000~6000万人丧生,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些人正是间接死于“科技之手”。

于是,一些极为严峻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人类的未来是否可以毫无保留地交由科学技术“托管”?又用什么来制约由进步需求而产生的过度欲求?对于当今中国而言,科技的重要性固然毋庸置疑,但关键是,一个合理地社会结构的构建和社会问题的改善,是否能够单单依靠科学进步、经济发展得到解决?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验,似乎已经否定了这种可能。

与“科学”相同,宗教是个外来词。事实上,中国人是否拥有严格意义的,是学界一直悬而未明的问题。《说文解字》中对宗和教的分别解释为:“宗,尊祖庙也;教,上所施下所效也。”当将两个字合用以表达“religion”这一概念时,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一丝狡黠的意味。因为上行下效,而神迹往往不可捉摸,于是就有了人们主观发挥的空间。再加上封建中国重礼教而不重宗教,所以中国人看待宗教似乎并不如西方人认真严肃。以本土的道教而论,道教的神仙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拥有人格化特点。既然有人格,就可以用对人的方法来侍神。中国人常说:“临时抱佛脚”,就是说日子太平安稳时,便想不起敬神,往往事到临头,没了出路,才想起庙门里冷落了许久的神仙老爷们,不觉心怀愧疚,所以要烧香或纳祭品哄神仙们开心,事成之后又有还愿一说,人与神的关系俨然成了一桩互惠的交易。如果说西方的宗教是超验的哲学,那么中国的宗教则更多的寄托了则朴素的世间愿望。

当然,无论是西方的上帝、耶稣,还是东方的玉帝、王母,各类宗教在其社会功能上都表现大体相似之处:宗教有助于提升社会整合的程度。它所要求的那种朴实、消极和注重传统的行为方式,那种庄严肃穆、因循教条的生活态度,这似乎正是那种被强调为“日神”的精神。我们曾经不止一次的看到,宗教在社会控制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其强度甚至超过了我们所知的任何一个政权或法律。无论是信奉未来的天国、还是现世的回报,宗教总是为它的信徒提供一种理想的愿景。(这种“愿景”往往表现的正是世人渴望的那种期待)信徒们通过自身的克制达到宗教所要求的行为标准,(这些标准与社会规范的内在要求有许多相似之处)并通过一种类似于“合理化”的方式来原谅自身的缺陷,这些都将有助于社会有序和稳定。

封建社会的中国,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是一种“长老统治”,人们运用礼法和宗族秩序来完成社会整合。但在当今社会,宗族和礼法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尤其是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进入关键的转型时期,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

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处理好个阶层的矛盾,我们需要新的办法。

如前所述,单单依靠科学进步来解决社会问题和、完善社会结构不太现实,而宗教在这点上似乎可做某些有益的补充。它像是天平上一块置于科学另一侧托盘里的砝码一般,可以平衡科学的“酒神特征”所造成的非理性破坏。反对者们或许会提出这样一种观点:科学可以凭借自身不断完善的道德与伦理来修正那些错误,正像成功的禁止了克隆人的技术一样,我们有能力掌控科学的方向。此种观点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这种逻辑:科学不但充当了行动者,同时也承担观察者和审判人的角色,而在行动的同时,自身似乎又可以保证绝对的客观公正,这显然难以让人信服。所以,本人认为,科学道德与伦理的完善,必要借助那些置身事外的力量来制定和监督,而宗教,正是这样一种力量。

于是,今日之中国,如何将宗教引上一条与科学相辅作用之路,使其在合理的范围内发挥社会整合的功能,是很值得思考的问题。诚然,人类发展至今,社会分工已经细致到一个人只需做好一件产品的一个生产工序便能养活自己,任何人离开科技,生活将举步维艰。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哲学、艺术、宗教这些元素仍然在人类文明进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只是它们的作用并不像科学那样表现的显而易见罢了。我们已经意识到,文明的进步并不等同于科学的发展,而应是人类不断摆脱自身的动物本能而不断像“神性”靠拢。在这个意义上讲,科学的存在仅仅是为我们达到自超越提供一种必要的技术支持,而最终超越的完成,则要更多的依赖人类思想的成熟。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总结出科技与宗教之间的那种微妙的关系。虽然二者在目前来看尚无可能达成某种契合,但对于整个社会发展而言,却可相互作为补充,发挥各自的社会功能,共同促进合理社会结构的建立。也正是基于这种思考,笔者认为,在一个相对合理的社会制度下,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断不会是毫无回转余地的“versus”,而应是一种统一于整体结构内两个有机部分的“support”与“supplement”。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2007

[2]许慎.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3]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尼采文集[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