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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针治疗浅表肿物29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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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0255-2930(2007)06-0402-01

中图分类号:R245.31+6 文献标识码:B

笔者从1990年开始,用火针治疗浅表肿物290例,收到了较好的临床效果,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290例病人全部来自门诊,其中男132例,女158例;年龄最小16岁,最大78岁;病程最短3天,最长5年。其中粉瘤100例,皮脂腺瘤10例,腱鞘囊肿50例,脓肿90例,肉芽肿5例,痔疮5例,鸡眼10例,颈腋部淋巴结核20例。

2 治疗方法

根据肿物大小深浅选择相应粗细的针具,可用三棱针、注射针头、专用火针等,在酒精灯上烧令通红,不红不离火,离火即刺人,迅速刺人肿物中心,可见一缕青烟,闻及异味,迅速拔针,然后加压针孔周围部位排出肿块内容物。对于粉瘤、皮脂腺瘤、腱鞘囊肿等,用小号止血钳取出瘤体囊壁即可,纱布覆盖伤口;对于脓肿、血肿、淋巴结核,穿刺挤压排出脓汁瘀血后引流。肿物小者只刺1针,肿物大者可刺2针;病根浅者浅刺,病根深者深刺;范围小者1针即可,范围大者可酌情刺3~5针。一般一次未愈者可间隔7~10天再针第2次,直至彻底痊愈为止。一般治疗1~2次。

注意事项:火针术操作术前确定具体火针刺点,针要烧红,要求术者动作敏捷,术中手要稳,进针力度、深浅要适度准确,切勿偏离刺入正常组织。如脓肿刺不到脓腔则不出脓;鸡眼根深,刺太浅则不痛不出血,刺不到根部则易复发。

3 治疗效果

肿物消失,术后半年无复发者为治愈,计285例,占98.3%;肿物缩小,或复发者为有效,计5例,占1.7%。总有效率达100.O%。一次性治愈者235例,两次以上治愈者50例,淋巴结核治疗时间略长。

上述病例除脓肿、淋巴结核需配合其他治疗外,其余病例全部用火针治愈。

4 体会

火针古代称“燔针”“蟀针”,用途甚广,疗效甚佳。肿物既不能自内吸收,也不能从外消退,必须借火力助阳以消阴,于体表患处强开其门,给邪以出路,或引动火热毒邪外出,或以火烧邪,祛邪散毒。火针治病得心应手,疗程短,损伤小,感染少,不易留下瘢痕。但火针为高温工具,操作时一定要高度注意:烧针要红,不红不离火,不红不进针;离火后速进针,速出针;定位准确,心要静,手要稳,进针准确、迅速,不得偏离;深浅适当,以免伤及周围正常表皮组织和深层的重要血管与神经。要求术者技术熟练,手法做到稳、准、狠、快,瞬间完成。

火针治疗浅表肿物,主要借助火力灼烧,借针穿刺之力,开门祛邪,行气散毒,给人体以火热灼伤的温暖性刺激和针刺的机械性刺激,使病灶逐渐变性、液化、坏死、脱落,从而起到穿刺引流、化腐生新、祛瘀消肿、软坚散结的作用,达到消除肿物的目的。

(收稿日期:2007-01-9,马兰萍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