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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主要航道已建跨河桥梁通航适应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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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统计广东省已建桥梁通航净空尺度满足情况,分析造成不满足通航标准的原因,然后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和对策,并针对广东省已建桥梁和航运发展实际情况,建议制定符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的已建桥梁通航管理指导意见。

关键词:通航 净空尺度 通航适应性

广东省内河航运发展条件十分优越,截止2011年,全省等级航道通航里程4305公里,五级及五级以上航道通航里程1356公里。此外,广东省陆路交通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截止2011年,公路通车里程18.5万公里,随着陆路交通的快速发展,全省新建跨河桥梁将越来越多。

因此,已建跨河桥梁的通航适应性问题成为影响航运发展和综合交通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1.已建桥梁通航适应性分析

本文研究范围为广东省28条航道,包括骨干航道“一干三纵三横三线”16条,主要航道东江干流(河源至石龙头)、北江干流(韶关至三水河口)、韩江(三河坝~汕头出海口)、榕江(榕华大桥~汕头石大桥)、泥湾门水道、鸡啼门水道、鸡鸦水道、东莞水道、倒运海水道、甘竹溪、下横沥和枕箱水道共12条,航道总长约2180km。

经统计,截止2011年,研究范围内航道已建、在建和待建(已审批)桥梁合计239座,有110座桥梁完全满足规划等级所对应的《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规范中的净空尺度要求,不满足要求的129座桥梁中,其中单净高不满足的共25座,单净宽不满足的共62座,净高、净宽均不满足的42座。

综上分析,约有54%的已建跨河桥梁不能满足规划航道等级所对应的通航净空尺度要求,严重制约了内河航运的发展。

2.原因分析

经初步分析,研究范围内239座桥梁,基本都满足报建审批时所对应规划标准的通航净空尺度要求,而造成上述通航不适应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 . 1航道规划等级的调整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适应内河航运发展,有关广东省主要航道等级的规划和定级规划共进行了6次,分别是:

①1975年:《两广干流西江航运规划》;

②1997年:《珠江三角洲航道网总体布局规划方案》;

③1998年: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内河航道技术等级的批复》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全省五至七级航道定级方案的批复》;

④2002年:《广东省内河航道总体布局规划》;

⑤2005年:《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规划(要点)的函》;

⑥2011年:《广东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

由于航道规划等级的调整,使部分已建跨河桥梁不能完全满足规划航道对应的通航净空尺度要求,例如,东平水道思贤窖至澜石段由三级调整为二级;顺德水道紫洞口至濠窖口由四级调整为三级;北江干流韶关至或英德由五级和英德至三水河口由未定级均调整为三级;东江河源至惠州由五级、惠州至石龙头由四级均调整为三级等。

2 . 2 内河通航标准的调整

自1963年至今,广东省有关内河通航标准共颁布了4套,分别是:

①63标准:《全国内河通航试行标准》(1963年试行计交顾字62号);

②85标准:1985年珠江水系主干航道跨河建筑物通航净空尺度标准;

③9 0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J139-90);

④0 4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

本次统计的239座桥梁中,有18座建于1985年前(执行63标准),23座建于1986年~1990年(执行85标准),119座建于1991年~2004年间(执行90标准),2005年至今有79座已建、在建及拟建桥梁(执行04标准),不同的《标准》对通航净空尺度的要求也不同,后的《标准》较之前《标准》净空尺度要求均有提高。例如90标准只列出了单向通航的净空尺度,各种船型对应的桥梁净宽较04标准小15m~40m。此外,以五级航道跨河桥梁为例,63标准通航净空尺度限制值为4.5/40m(净高/净宽,下同),90标准为8.0/30m,04标准为5.0/40m。因此,由于桥梁修建年代不同,所执行的通航标准不同,导致已建的桥梁无法满足现通航标准的通航净空尺度要求。

3.解决措施和对策

综上分析,已建桥梁通航净空尺度不满足情况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单净高不满足,二是单净宽不满足,三是净高、净宽均不满足。针对每座桥梁修建年代、结构型式和所在航道规划等级情况,结合广东省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情况,对不满足现行标准通航净空尺度要求的已建跨河桥梁提出下文解决措施。

3 . 1设置通航净高水尺

早期建设的桥梁大部分都没有安装净高水尺,对于通航保证率基本能够满足通航要求的桥梁设置净高水尺。尤其是具有山区河流性质的河道,最高通航水位历时较短,水位落差较大,最高通航水位时基本已经封航,因此,实际净高基本能满足通航保证率的要求。而大部分通航净高不满足的桥梁主要集中在东江、北江、韩江,这些河道都具备山区河流的性质,通过设置通航净高水尺,能保障过往船舶选择合适水位安全通过桥区航段,保证桥、船安全。

3 . 2通过改建、设置桥区航标等使双向通航改为单向通航

部分桥梁本身建设为双向通航,而随着规划等级的提高及其他历史原因,已严重不满足双向通航净宽的要求,但是满足单向通航净宽的要求,因此这部分桥梁可以通过改建桥涵标、设置禁止会船标志及其他必要的桥区导助航设施等由双向通航改为单向通航。具体情况还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①部分桥梁主通航孔相邻的通航孔可满足单向通航净空尺度的要求,可通过改建桥涵标、配布桥区浮标等措施设置主通航孔及相邻通航孔为双孔单向通航。

②部分桥梁仅设置一个通航孔,相邻跨度很小不满足单向通航净宽的要求,这部分桥梁通过设置禁止会船标志等使其改为单孔单向通航。必要时设置临时待泊区,由于桥梁为跨河建筑物,船舶通过历时较短,因此满足一般待泊要求即可。

3 . 3拆除重建

对于部分修建年代久远、碍航严重的已建桥梁应结合航道功能的定位、水运的发展、规划航道建设的时机,制定出拆除改造时间表,建议对拟拆除桥梁分三类处理:

第一类是已纳入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并已明确拆除或重建的,应尽快落实拆除重建工作。如东平水道的旧五斗大桥(1970年)和旧澜石大桥(1970年)及白坭水道的炭步人民桥已明确拆除重建,应尽快落实。

第二类是不能满足规划航道等级要求,目前航道尚未按规划航道等级进行建设,建议纳入所处航道的建设项目中,与航道开发同步建设。如北江的白土大桥、小榄水道的沙口大桥旧桥等。

第三类为通航密度不高的航道或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桥梁,可结合桥梁的具体情况择机拆除或重建。

4.建议

现行《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中通航净空尺度要求的基础是设计代表船型,其中Ⅲ级及以上航道的设计代表船型均为船队,而广东省主要航道航行的船舶基本为单船,尚没有船队航行,而单船所需的桥梁通航净宽均小于船队,《标准》要求的桥梁通航孔宽度偏宽;其次,广东省内河航道的水文条件差异较大,部分具有明显的山区河流特征,为保证航行安全,实际航行中均尽可能避开洪水高峰期,一般两年一遇以上洪水均禁止通过桥区,《标准》要求的桥梁最高通航水位对于部分航道而言标准偏高。

但是,由于桥梁改造牵扯面广,难度大,短时间难以完成,使得建成的航道由于桥梁净空不满足要求而不能公布并投入正常使用。而实际上,相应等级的船舶不断发展并大量通行,这对桥区通航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为综合利用现有桥梁和航道资源,建议根据现行船舶船型和河道水文特点制定适合广东省实际的桥区航道通航管理指导意见,为现阶段主要航道已建跨河桥梁桥区通航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广东省航道局.广东省第二次内河航道普查桥梁明细表.2004.(7).

[2]彭厚德. 跨河桥梁通航净空尺度与航道等级升级改造的相互影响[J].水运工程, 2013, (4):139-141.

[3]胡旭跃,欧阳飞,沈小雄,程永舟. 桥区通航问题及对策研究综述[J].水道港口, 2005, 26(3):16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