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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应用及倒置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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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业的快速发展是人类社会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其影响力足以颠覆人们一直以来所信奉的很多金科玉律。信息社会的到来。已使传媒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媒介与信息具有同等的价值,大众传播媒介即是信息社会本身。而这一切,仅仅是近几十年的事。

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各类信息包围之中,尤其是对中国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人群而言,如果离开媒体几乎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当今世界,除了报纸、电视、广播这些传统媒体,以互联网、手机为代表的新型媒体发展势头迅猛,并且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2009年10月10日,在北京举行的世界媒体峰会发表了《世界媒体峰会共同宣言》。宣言称:“数字化、网络化时代,世界传媒业的环境与格局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积极适应时展潮流,充分应用高新技术成果,加强与用户的互动,鼓励受众的参与,将有助于推动世界传媒业的变革和进步。”世界传媒大亨默多克更是在致辞时表示,一场数字革命彻底颠覆了传统的商业模式,跨越了地域、行业和媒体的边界,在世界各地形成了物质社会财富的新来源。但是数字只是一个手段,而非目的。目的是借助这一手段改变人们的生活,让人们以空前的规模获取新闻、信息和娱乐。

媒体与生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水融。

不断完善的信息服务。仍然是媒体的首要任务

及时传播各类信息,提供相关资讯,这是媒体作为信息中介的先天职能,即使在传媒业态高度发达的今天,这仍然是媒体的首要任务。

在信息社会。信息就意味着价值。与以往信息传播所不同的是,现在的信息资讯内容更加丰富,手段更加多样,传播速度更加迅捷。人们关注的内容既有国内新闻,也有国际新闻;既有政治新闻,也有财经新闻,同时还有文化、科技、军事、教育、体育、娱乐。生活信息服务等,受众不仅需要在第一时间知道“发生了什么”,而且需要媒体告诉他们“为什么会发生”。正是因为人们需求的无限丰富性,市场对个性化产品和体验式服务的需求有了爆发式增长,受众的“非从众心理”日益增强。

现在的“80后”、“90后”人群。正是媒体未来的主流读者与客户。这些年轻跃动的人群。具有较强的自我意识,更相信自己的判断、相信自己的感受。从这些日益成为社会主流人群的消费结构看,媒体消费已成为他们在满足生活必需之后的一种精神文化消费。从他们的消费价值取向看。他们不光注重媒体产品本身,而且更注重接受媒体产品时的感受,更青睐媒体给人带来的有话语参与性、有互动性的体验。从接受媒体产品的方式看,他们不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而是主动地参与媒体产品的设计与制造。受众和消费者越来越希望和媒体企业一起,按照自己新的生活理念和消费需求,开发能与自己产生“共振”的产品,如“博客”、“播客”等从中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如何去满足如此庞大的消费需求,显然需要媒体将提供更多更完善的信息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和开辟新蓝海的战略基础。

日益强大的应用功能,使媒体与生活须臾不可分离

著名社会学家米尔斯认为,信息时代人们好像生活在一个地球村中,但现代的社会结构,人与人的分工,却使得现代人的生活经验比前人要少,与此同时,如果不拓宽自己生活的触角,那我们在面对交流和沟通时,会产生较大的隔膜。因此我们要冲破这种隔膜,就需要借助媒体来获得大量的信息。

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的共同特点是围绕人们的生活轨迹。将视角扩大至受众工作与休闲娱乐生活,从而伴随着受众的“呼吸”,以轻松的、不知不觉的感觉让受众去接触,成为受众的必需品,乃至深深地卷入进去。可以说,新媒体的最大魅力来自其强大的应用功能。

电子商务、网络购物是网络改变贸易方式和消费习惯的一个典型例证,伴随着技术手段的不断进步,从20世纪90年代末到现在,网上交易规模和速度始终保持着惊人的数字。

2009年6月,国内第一视频分享门户酷6网对外宣称,已经与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淘宝网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强强联手共同开启网络视频购物的新时代。依托酷6网先进的视频技术和业内领先的视频服务,淘宝商家今后在商品展示上将享受更加立体和直观的视觉服务,势必会增加淘宝者的购物和真实感。

据报道。作为国内知名的视频网站。酷6网凭借先进的视频技术和良好的用户体验覆盖网民人数已达4,6亿人次。酷6网副总裁韩坤表示,现阶段,热衷于网上购物与网络视频的网友占据中国网民数量的三分之二还多,酷6网与淘宝网的合作将网络购物以网友最乐于接受的视频方式展现,一方面让商家产品的销售更加直观可靠,树立了网友对网络购物的信心:另一方面,也为维护老商家、挖掘潜在新用户起到了助力作用。

起初作为个人通信工具走进人们视野的手机,随着其自身通信功能的相对弱化和媒体功能的逐步增强,逐渐成为人们未来获取新闻资讯、娱乐信息的一种主要阅读终端。用手机收看电视、阅读报纸、浏览小说、欣赏音乐……而这一切都昭示着手机作为一个新的媒体介质,它在通信之外,开始承担传播信息和文化娱乐的新功能。随着3G技术的应用及手机的日益普及,传统平面媒体,特别是报纸与手机终端和无线技术的“亲密接触”,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同培育着一个庞大的移动社群。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国内手机用户已超过5,5亿,全球也已有超过14亿的手机用户,是所有报纸读者的两倍多。随着手机应用功能的不断扩展,手机已不仅表现为一种媒体现象。而且更表现为一种经济现象、生活态度和文化行为。

尤其是像以手机、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其应用是围绕消费者的生活方式拓展的,旨在以一种崭新的人性关怀给予受众无限的媒体新体验,特别是虚拟社区的想象体验,比如最近风靡网络的偷菜游戏就是很好的证明。新媒体针对受众“媒体使用”的便捷性、信息获取低成本、元数人共享的需求,圈定特定的“受众构成”,以轻松的、不知不觉的感觉让受众去接触,并改变着受众的意义,让受众经历了从读者到听众,到观众。再到网民、手机族群的转变。

倒置现实的制造能力。让媒体成为一把“双刃剑”

所谓的倒置现实,是指由于大众媒体的发展。现代人会经历很多间接的体验。这种体验与传统社会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非自己亲身所经历的,而由大众媒体的传播而获得。间接体验最有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realityinversion(现实的倒置)。身边不常发生的事情,却在媒体中一再地相遇。常常与发生在遥远处、非常规的事情相遇。与自身的日常生活拉开距离。最终,它使得远方的事件可以轻易地渗入到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的意识中,从而对我们的生活及行为发生影响。

比如生活中不乏这样的场景:一对父子,爸爸中意网络游戏,每天下班回家就杀人江湖苦练技艺,虽不足以称霸一方,却也游刃有余。某日回家,打开电脑,却发现江湖风波骤起,有不同的人来挑衅,不分青红皂白,见面就杀。爸爸招架不住,仔细探究缘由。发现常有人趁他不备偷用自己的账号。而这个人,就是他10岁的儿子。爸爸当然怒不可遏。

再比如,夫妻反目,妻子出走,丈夫在网络空间发出人肉搜索帖子,败坏妻子名誉,本来简单的离婚案更加复杂化。网络本是虚拟空间。却直接影响现实生活,逼迫事件的发展超出家庭范围,网络上的虚拟打斗引发了现实中的真打,网络上的找人引发名誉权纷争。在现代社会里,一桩桩事件的发生,其效应已远远超出原有的空间限制。

通常情况下,人们对传媒的关注多集中在其操控舆论、左右公众意见方面表现出的巨大力量。但时至今日,传媒尤其是新媒体的影响已不仅局限于操控舆论、左右公众意见的层面,还深和渗透到一般的社会心理和个人思维之中。在现代环境中,媒体并非总是满足于反映现实,而是在某些方面塑造现实。当然,其塑造的现实极有可能就是倒置的现实。

事实上,倒置现实的制造能力不可避免地会让媒体成为一把“双刃剑”。比如在日常生活中许多罕见的经验,如杀戮、虐待等极端体验在媒体表现中常常会碰到。人们与真实世界的联系被有意无意地割断、歪曲,这很容易让沉湎其间的人们模糊虚拟和现实之间的界限。从而引发一系列心理问题。在传媒精心营造的时间和空间幻境里,他们不仅习惯于漠视真实,而且可能敌视真实,经过精心剪裁、拼贴的以声音和画面形式出现的镜像或虚拟场景,被认为是真实可信的,而身边实在发生的一切反倒是不真实、不可信的。

在青少年犯罪报道当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是犯罪的青少年对自己的犯罪过程供认不讳,但却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了犯罪。或者对犯罪后果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二是犯罪过程中的许多情节明显带有模仿的性质。而模仿的对象多来自网络和影视媒体。如果从日常行为心理分析便会发现,这时犯罪的青少年尚未从媒体营造的情境中解脱出来,即未由所谓“虚拟”的真实回到现实生活的真实中来。对这些青少年来说,在认知方式和情感体验方面,更偏向于前面所说的“现实倒置”。

当然,媒体的这种倒置现实,很容易抓住受众的眼球,能够有效地整合人们的各种感官,使受众长时间地、完全地沉浸于媒介符号构建的环境之中。而且,这种个人主动参与的体验,很可能产生高峰体验。尤其是新媒体用海量的信息为网民提供“社群性体验”,给受众带来近乎完美的体验消费――娱乐、教育、逃避现实和审美。此外,新的技术突破还为人们更广泛地参与社会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互动手段,并允许其他人告诉我们他们之所想,迎合人们随时随地互动性表达娱乐与信息的需要。将受众还原为“生活中的人”,给受众提供更为便捷、高度人性化的消费体验,传媒产业就能产生意想不到的蓝海效果和逻辑趣味。

媒体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介入如此之深,这在以前几乎是无法想象的。面对这样的趋势。也难免引起新的忧虑:假如媒体强大到足以异化人类文明之时,像电影《骇客帝国》里描述的恐怖情景会不会变成我们难以摆脱的宿命?

秦帝?天帝?泰帝!

颜 青

李商隐的名诗《锦瑟》,开头一句是“锦瑟无端五十弦”。关于其中的“五十弦”,人教版2004年6月第1版的高中《语文》第三册是这样注的:“锦瑟,装饰很美的瑟。语出《汉书・部祀志》“‘秦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十五弦。”’苏教版2006年12月第3版的高中《语文》必修四是这样注的:“五十弦,传说上古时代的瑟有五十根弦。《史记・封禅书》中记载天帝让素女弹奏五十弦瑟,其音悲不可禁。于是分其瑟为二十五弦。”

比较一下,可以看出两点明显的不同。一是出处不同。人教版的出自《汉书》,苏救版的出自《史记》。二是破瑟者不同。一说是“秦帝”,一说是“天帝”。那么,破瑟者究竟是谁呢?好在《史记》《汉书》都不难找到,查查出处就是了。谁知一查竟查出了出人意料的结果。

原来,《史记》和《汉书》的记述并没有多大的差别,破瑟者既不是“秦帝”,也不是“天帝”,而是另有其人。《史记・封禅书》是如此记述的:“太帝使索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汉书・郊祀志》的记述是:“秦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史记・孝武本纪》中的记述与《汉书・郊祀志》中的记述完全相同。据此。我们可以知道破瑟者只有“泰(太)帝”一个人。只是由于“太”与“泰”是古今字,写作哪一个都可以。所以《汉书》《史记》中一作“泰帝”。一作“太帝”。苏教版教材把“太”误作了“天”,而人教版教材又把“泰”误作了“秦”。这只能说“都是形近惹的祸”。

那么“泰帝”是谁呢?在《史记・孝武本纪》中的“泰帝”后面。张守节“正义”:“泰帝谓太昊伏羲氏。”原来,这泰帝不是别人,正是众人皆知的三皇之一,是其母华胥在雷泽中“履大人迹”而生的伏羲氏。接连有两本教材把“泰帝”误为“天帝”和“秦帝”,是让人有点吃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