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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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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模式存在的缺陷和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从而为提高核查工作质量与效率提供参考。

关键词:食品生产许可 现场核查 完善

2002年,为了保证直接关系人体生命健康的安全,我国根据现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一项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这项制度的核心就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是食品生产许可的一个关键环节,是通过有效遏制食品生产企业申请人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效手段,是在源头上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安全有效的基础。2009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逐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更加在老百姓的心里凸显,本人针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模式存在的缺陷和现场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从而为提高核查工作质量与效率提供参考。

一、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1、核查人员的配备与现场核查任务分工需改进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是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的规定条件进行的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核查员必须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核查人员的配备来讲,派出审查机构是否按照懂政策、熟工艺、会检验等原则作出人员配备的任务派出,若派出审查机构派出人员只懂政策、熟工艺而不会检验,那么对于此次审查任务的执行效果会有什么实质性的效果。对于现场核查任务分工来讲,审查组长是否根据审查员现从事工作或曾经从事工作作出合理的分工,若审查人员未从事过检验工作,那么审查组长安排该审查人员去核查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核查食品生产企业所应具备的检验设备等无疑是一个挑战,这样做又会对此次审查任务的执行带来什么样的效果,这是让人堪忧的。

2、核查判定条款以及核查报告有待进一步细化

现行《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的核查判定要点,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总体评价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作用,但从核查组出具的核查报告来看,核查判定要点大多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核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涉及条款描述不详尽,不能从核查报告中全面了解现场核查的真实情况。

3、观察员制度形同虚设

建立观察员制度,是对现场核查实行监控,规范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降低审查风险的重要手段,但一直以来,观察员的监督职能未能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企业现场核查工作中不能准确定位,不能独立地履行职责,不能准确发现审查组和企业在现场核查中存在的问题,不能有效地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甚至导致日后的监管不力。

二、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1、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未有效实施

食品生产企业都会按照通则细则及法律法规要求制定诸多的管理制度,任命质量负责人及检验人员,但一些中小型企业没能真正认识到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便于追溯质量问题产生的源头,进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保证质量安全,因此,实际生产中的质量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甚至闲置一旁,质量负责人形同虚设,使得质量管理制度无法有效实施。

2、企业场所未按要求设置

部分食品企业生产车间布局不合理,有的是车间开放式生产,工人可随意出入车间,使得车间、人员卫生洁净度不达标,有的是车间完全密闭,忽略了通风排气,致使车间温度较大,墙面易吸水发霉,影响了车间洁净度,有的是成品存放不符合产品贮存要求,造成产品保质期缩短,影响质量。

3、生产过程控制不理想

食品生产企业未定期对生产用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如饮用水生产企业未按要求对管道、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未对水处理设备的滤芯进行更换,使水源、管道及设备等遭受污染造成产品卫生指标不合格。关键控制点管理具备可溯性,但一些企业制定的关键控制点不合理或是在实际操作中工作人员对记录的要求和目的理解不全面,不能准确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具体参数,造成记录无可追溯。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开展过程检验,现场核查时问题较多的是企业虽制定了过程检验制度,但往往没按规范执行,无法发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更正,导致问题产品继续生产,无法挽回造成的损失。

4、产品质量检验不到位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要求企业生产的食品按标准要求对其进行出厂检验,但有的企业检验人员没有按照制定的检验管理制度、检验规程出具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或是记录、报告参数错误、缺失,不能进行有效的出厂检验,致使未能及时发现问题产品,查找根源并采取对应措施。

5、人员素质培训不到位

有些食品生产企业未对工人进行岗前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未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食品安全法》、《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技术工人未养成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未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生产操作,检验人员未按照新标准、新方法进行检验,导致产品质量无法保证。

三、改进建议

1、建立核查员信息库,根据条件合理配备。首先,将取得资质的核查人员信息进行仔细梳理,如从事食品监管工作、食品检验工作时限,食品监管工作类别、食品检验类别和具体项目等,将核查人员按懂政策、熟工艺、会检验进行条件划分,三项条件都具备的核查人员为一种,具备懂政策、熟工艺条件的核查人员为一种,具备懂政策、会检验条件或熟工艺、会检验条件的核查人员为一种,审查机构派出审查人员时就可以通过这三种条件进行任务配备。审查组长也应在现场核查前了解组成核查组的其他成员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任务分工,如果审查组长是三项条件都具备的,其他成员是具备懂政策、熟工艺的,那么核查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核查食品生产企业所应具备的检验设备等条款理应审查组长核查较为合理;如果审查组长是懂政策、熟工艺的,其他成员是具备懂政策、会检验或熟工艺、会检验的,那么核查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核查食品生产企业所应具备的检验设备等条款理应其他成员核查较为合理。

2、细化现场核查条款要点,作好现场笔录。作为核查人员在现场核查时不能只停留在对现行《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上的内容作“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的简单判断,而应详细记录现场核查时看到的具体事项,如设备设施的数量、位置及能否正常工作,对于判定条款中所寓含可能影响到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人员必须做好记录,逐条逐款进行整改。

3、强化观察员行为。观察员是由从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的。作为观察员:首先应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许可证制度、观察员制度及自身责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其次是加强学习,观察员应该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细则等规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观察员的工作。

4、提高企业管理者管理意识。企业质量负责人应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食品及相关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纠正,实施人员考核办法,严格把控进货原辅材料的质量、生产过程产品的质量及最终产品的流向,同时完善生产加工环境、提升加工工艺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5、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人员培训。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与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及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意识。对技术工人进行岗前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严格按照生产规范和标准制度进行生产操作,外培检验人员更新新标准、新方法,加强实践操作,做到熟练检验,有效出具原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从各个环节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作者简介:

马丽

所在单位: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学历:大学本科

研究方向: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