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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用的词,往往也是我们不甚了解的词。朋友的两个孩子,一个学拉提琴,一个学拳术,他说这是一文一武。如果说“文”是指文字工作,那么“武”是指军事工作,那么他们所学实在与文武没有或少有关系,严格地说,他们所学的都是艺。不知道定义是什么,不是误了孩子终生么?“武术”一词,最早出自南朝《文选》:“偃闭武术,阐扬文字”,本义是指军事。《辞源》“后指强身、自卫技击之术”说武术的应用性价值。现代竞技体育所体现的是精神性价值,与应用性价值没有、或少有关系。武术已走向世界,也在为走进奥运做准备,所以有必要重新为武术下定义。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中国体育科学学会武术分会召开“全国武术学术专题研讨会”时说:“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的体育项目。”这个定义强调了五点:1.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的;2.套路的;3.格斗的;4.注重内外兼修的;5.中国传统的。
《中国武术段位制理论教程》一书还解释说:“武术概念所反映的运动形式既属于体育范畴,又区别于其它体育项目”。有的刊物也说武术“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体育项目”。什么地方特殊呢?一是形式的特殊,二是文化的特殊。就概念说,“体育”这个词所包括的范畴很大,武术也是体育。体育中任何一个项目都区别于其它项目。从形式上说,武术是特殊的。从文化上说,相对于世界而言,武术首先是民族的。民族体育种类很多,武术所占比重较大。世界体育大于民族体育,民族体育大于民族传统体育。相对于现代,武术又是传统的。武术如果不是面向世界、面向现代,本来不必重新讨论定义问题。中国武术要与世界体育接轨,首先是民族体育与世界体育接轨,是中国民族体育文化走向世界的问题;民族传统体育与世界现代体育接轨,是传统实现现代化、走向世界的问题。武术的传统,有文化的、有历史的。中国的与外国的不同,是文化的不同;历史与现代的不同,是时间的不同。文化的不同不必改,就像中国字不必变成洋文一样;时间的不同,如果要进入世界现代体育行列,就需要现代化。事实上,近几十年所开展的武术竞技运动,使武术目前在国内、国外,都存在着传统和现代两种表现形式。所引发的传统武术如何现代化之争,至今方兴未艾。据报道,国际武联宣布拟成立传统武术委员会,传统是相对现代而言,可见国际武联以前是推进现代武术走向奥运的专职机构,为满足国际间传统武术的需要,才将其职能进一步完善。我们且不去讨论传统武术与现代武术含义是什么,但目前存在着这两种形式是不争的事实。武术是个类名,就应该蕴涵这两种形式。况且与世界现代体育接轨,一定要化传统为现代。以此而言,新定义说武术是“中国传统的体育项目”并不确切。
自然科学没有民族性,外国物理学与中国物理学并无两样。人文科学有民族性,外国文学与中国文学差异甚大。体育属人文科学,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我们常说愈是民族的愈是世界的,就是说民族性文化亦是世界性文化。发达国家的体育文化伴随着世界现代化进程已在中国生根开花,这些现象本不是中华民族所固有。说武术“应属于高层次的科学,是高层次的体育”、“中国传统的体育项目”,实则是说武术是中华民族的,强调武术的民族文化特征,是相对于世界现代体育而言者。现代体育是世界的,它无论怎样在中国生根开花,我们无论在世界上获多少奖,它还是其它民族的。武术走向世界,无论有多大影响,还是中华民族的,是中华民族体育在世界者。以此而言,武术的文化属性是中华民族的。
每一事物皆须依照许多理,有许多性,属许多类。就体育性而言,武术还有自身的主要特性(主性);主性又蕴涵许多其它辅助之性(辅性);还有与主性、辅性不相干的性(无干性)。说武术的定义,事实上就是在说武术的主性,找出主性才能准确定义。新定义强调的几个方面,哪个是主性呢?换句话说,哪一项可以蕴涵其它项呢?
中华武术有百多个流派,套路不下千数个,它们大多有三个共性:1.功法练习;2.套路练习;3.散手技击。说“大多数”,是因为有些流派除功法练习外,特别重视套路练习,通过功法和套路练习,达到散手技击的目的;有少数流派只有功法练习和散手技击,却不注重、甚至摈弃套路练习;有的流派只是重视简单的单式练习,不重视复杂的套路练习。套路性、尤其是复杂性套路不涵盖所有的武术流派。套路的、非套路的、单式的,都是达到散手技击的手段。以此而言,技击是武术的主性。
虽然不能涵盖中华武术各流派,但套路性确是大多数流派的共性。所谓套路,都是由具有攻防含意的一招一式所组成,一个武术套路的名称,实际上就是这一串招式的总名。套路无论是单练的、对练的,徒手的、器械的,都是双方攻防假设性显示。散手技击和套路练习都可以表演,表演水平愈高则离招式的攻防含意愈远,这样的套路训练离武术的主性也就愈远,就愈缺乏技击价值。套路训练通过发展其中的攻防含意,由招熟而渐悟懂劲,由懂劲而阶及神明,逐渐完成由复杂到单纯性过程,形成特殊风格的散手技击形式。套路训练中攻防含意离武术主性越近,就愈有技击价值。技击形式有多种,各具民族特点,通过套路训练达到散手技击目的,是多数武术流派的特点,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
套路表演和散手技击都具有艺术性,也体现了武术精神价值。中国传统文化中“道”的观念是多义的,武术之艺术性是超越技术而近乎道术者。武术本来被称之为武艺,是说神而明之的技击,超越格斗本身,简直是艺术。传统文化离我们越来越远,人们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中国武术段位制理论教程》只说套路“能熟练地展示武术的艺术性,具有观赏性审美价值”。如果单纯局限于套路,或者套路“高、难、美”化,在过去曾被讥之为花拳绣腿,不符合传统武术一贯精神,是传统审美趣味的失落。艺术观赏价值,散手与套路共有,不是单纯套路者;武术民族文化属性,不是单纯技艺者。练武术套路不一定能散手技击,由套路而散手技击者,套路表演亦不在话下。以此而言,套路是武术的辅性。
“注重内外兼修”不易理解,其实是说武术还具有修心、修性等作用。世界现代体育也有类似作用,只不过时代、民族、文化属性不同,表现也不相同。传统武术非常注重个人德行修养即所谓武德,如果说武术的内外兼修之“内”是指精神性,当无可置疑。就物质性而言,兼修之修,形式大概可分为三种,一是单纯修炼外部的所谓肢体运动;二是单纯修炼内部的所谓气功、瑜伽术等;三是内外兼修的所谓内家拳术。说全部武术都是注重物质性的内外兼修,并不符合事实。武术有的项目注重呼吸吐纳导引,有的并不注重。旧时曾将武术分为内、外两家,若以此而言,大概也是不错的。这起码说明,武术有些项目注重内外兼修,有些则不注重内外兼修。即使是太极拳非常注重“虚领顶劲,气沉丹田”,在整个系统中所占的地位也不是最主要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理论教程》则以形神内外统一,作为内外兼修的注脚。如果这样,举重运动其神、其气、其形、其力也应该是内外兼修的。注重内外兼修者不能涵盖整个武术运动,与武术主性、辅性不相干。以此而言,注重内外兼修是武术的无干性。
武术技击主性,与奥运更快、更高、更强,向极限挑战的精神并不矛盾,传统武术现代化不必将其“化”掉。武术的民族文化属性,技击时体现为不但要把对手击倒,而且要体现出艺术性。这与现代其它技击项目不但相同,而且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现象”、“高层次的科学”、“高层次的体育”,是堪为世界现代体育技击项目所仿效者。世界各民族之间的文化都有其个性,亦有其共性。个性是各民族文化的特点,共性是民族之间文化交流的基础。武术的文化属性所体现的精神性价值,本来与奥运精神相吻合,我们不必削足适履,以世界现代体育一些形式来改造中华武术的文化精神。
以逻辑的必要与充足条件说:武术的技击主性是“有之为必然,无之必不然”,是说技击的是武术,无技击的不是武术;套路辅性“有之不必然,无之不必然”,是说,武术不一定是套路的,套路的不一定是武术;内外兼修无干性“有之为必然,无之不必然”,是说,内外兼修是武术,不内外兼修就不一定是武术。这是传统武术的逻辑。回眸武术现代化所走过的道路,前期忽视武术技击性而单纯突出套路,运动员不打散手使武术不“武”;近十几年所开展的散手,运动员却又不练套路,使武术不“艺”。竞技套路是现代武术体操,是化传统武术辅性为现代武术主性者;竞技散手是现代技击或搏击,是舍传统复杂性为现代单纯性者。这样的武术,割裂了套路与散手的统一性,割断了传统与现代的延续性。不讲技击的套路和不讲套路的散手,如果“高、难、美”、“凶、狠、强”地发展下去,直至与传统没有、或少有关系,也能够形成具有现代体育价值的新武术学派。不以传统二字半遮面,毋庸讳言传统的羁绊,反而更清楚、更利于发展。这样的武术体育文化不是民族所固有,是现代之新创。“全国武术学术专题研讨会”下的新定义,大概是概括了当前竞技武术套路与散手两种运动形式的共性,抽象出“技击动作”这个词汇。“技击动作”可以作为世界上一切搏击运动、影视戏曲武打、艺术武舞的共性,“技击动作”的外延大于、或超出了武术的范围,因此也就不能够作为武术的主性。说武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合适吗?与这两种形式有共性的运动难道就都是武术吗?散手是相对于套路而言者,散手之“散”映衬了套路之“套”。新定义把散手换成格斗,技击就是格斗,格斗却不一定是技击,格斗就是武术吗?说武术“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这两种形式的关系是什么呢?它们仅仅只是一些技击动作吗?现代竞技武术不但套路与传统要求不一,竞技散手与传统散手差别也很大,《中国武术段位制理论教程》并不讳言:“现代所开展的散手与中国传统的散手有着质的区别”。既然明明知道这样的散手已经不是传统的了,为什么还将武术定义为“中国传统的体育项目”呢?
以自身的传统逻辑,武术可能有三种存在形式:1.符合传统者是传统武术;2.延续传统并以新的形式发展者是现代武术;3.背离传统者是后现代武术。说武术是套路的、或是格斗的,都背离传统武术精神。《中国武术段位制理论教程》不但分武术为套路的、散手的,甚至连段位也是评定的而不是赛定的。这样的武术不是延续传统的,这样的段位制也不是彻底现代的。“全国武术学术专题研讨会”为武术所下的定义,只是想为当前的竞技武术运动找出一个合理的说法,却混淆了事物的主性、辅性与无干性之间的关系,因此就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硬要把传统与现代捆在一起,就会出现定义危机。不能突出武术的主性,就不能指明武术运动未来发展方向。竞技武术艰难地走过了几十年,不就是这样子吗?受世界现代竞技体育影响,现代的竞技武术大概属于尚未完成的后现代化。现代也罢,后现代也罢,概念都是现代的,现代是相对于传统者。以此而言,传统武术是民族体育传统技击项目;竞技套路是民族体育现代武术;竞技散手是民族体育现代技击。
逻辑的内涵越小,外延也就越大,从定义上把武术的传统与现代统一起来并不很难。以此而言,武术是民族体育项目。
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问题,应尊重历史事实鸽牙术下定义。根据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如果说目前没有必要发展后现代武术,是以武术焕发民族精神阐扬传统文化者,就要走能够延续传统的现代化道路。特别是是专职武术导向机构,要以“比较完整、准确、科学的概念”,思考整个中华武术的历史和发展现状。中华武术历史,应是民族文化精神性价值与生活应用性价值合而为一者。延续传统是弘扬民族文化,舍去应用性价值是现代化。无规则性使传统武术有很强的应用性价值。传统散手技击规则化、套路规范化,结合世界现代体育科学,借鉴世界现代体育竞赛规则,采取套路、器械、散手全能竞技,就是传统武术现代化。这样的武术未脱离传统武术之主、辅性,与世界现代竞技体育融为一体,既是传统的、又是现代的;既不是套路的、亦不是格斗的。武术的传统与现代是两个互为相反的命题,既是现代的又是传统的武术,是一个合命题。这并不是说武术由传统而现代的问题取消了,它被统一成一个合命题还仍然存在。如何统一?是武术家如何将这样的理论付诸于实践的过程。
武术在中华民族中有重要地位,对国人心理有很大影响。尚未走进奥运的中华武术,在世界现代体育领域内还未获得应有的地位,在中国现代体育中也非常脆弱。即使是背离传统精神的竞技武术,在中国现代体育项目中,以前仅占1/50;在1997年第八届全运会占1/28。1/50也罢,1/28也罢,总是个1而已。民间武术活动中,散手竞技好勇斗狠,套路竞技没有影响,传统武术日渐式微、甚至走向斜路。武术与其它任何运动形式一样,只能有一个主性,不能有两个主性。定义不准确,武术现代化过程就会走偏方向。偏离了民族文化精神,即使是符合了奥运规则走进奥运,也不会使武术发扬光大,更不会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只有既符合奥运规则、又符合民族精神的武术,才具有无限广阔的前程。共性中的主性是事物的规定性;对于特殊来说它是一般;对于名称来说它是内涵;对于认识来说它是概念;对于客观来说它是理。把理说出来是义;写下来是定义。说定义可以说外延,写定义只需写内涵。以此而言,我不能同意“全国武术学术专题研讨会”为武术所下的定义。按我的道理说,武术是中华民族体育的(全能)技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