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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举措强化侦查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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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侦查质量意识;案件侦查质量;侦查监督能力

几年来.我院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克服人少案多日益加剧等困难,在加强侦查引导。促进和提高案件质量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工夫、出新招、求实效,侦查监督成效日益凸显。一是工作创新举措亮点纷呈,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无一超期。2009年-2011年6月份,我院不捕率和不诉率同步下降。二是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连续三年在大兴安岭地区侦查监督系统排名第一,侦查监督科也多次被评为全区的政法战线先进集体。其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与公安侦查机关的交流与合作。着力促进侦查质量意识

1.积极开展调研,促请公安机关决策层重视呈捕案件质量。我院承担着十八站林业局公安分局下设的刑警大队、森保科、经侦科等几个侦查单位侦办案件和我院自侦案件的审查批捕任务。但近年来。公安机关的呈捕案件质量有明显下降。如2007、2008年的相当一段时期内.呈捕案件不捕率维持在10%以上的高位,特别是对一些涉林、涉农案件、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和共同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存在歧意,对有效打击犯罪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为促使侦查机关高度重视这一情况,我院对公安机关呈捕案件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进行深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呈分局领导层参阅。引起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进行整改。

2.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办案交流。针对一些类案的法律适用难点、不捕案件大幅增加以及侦查与批捕环节相衔接等问题,不定期与公安分局法制、刑侦等主要业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加以探讨解决。如今年4、5月份,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发现轻微刑事案件、涉林、涉农案件突然急剧上升,立即对该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发现主要系公安分局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的轻伤害案件为了一味的追求报捕率而不作结案处理,坚持报捕;还有一种涉林、涉农案件。犯罪数额刚刚达到立案标准,恰值5月份又是耕种期,鉴于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对涉案人员采取取保候审比较适宜,遂及时与公安分局刑侦、法制等部门召开座谈会,要求其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研究对该类犯罪是否有逮捕的必要,既提高了呈捕案件的质量,又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嫌疑人的利益,同时也及时遏制了该类案件无原则呈捕的势头。

3.深入基层办案单位进行调研和授课,探索建立侦查引导前置工作机制。与办案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就侦查取证活动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如2009年第一季度,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几次前往十八站一派、跃进、永庆、查班河等业务量较大的派出所进行走访,对办案民警进行授课指导,并召开座谈会,就加强侦查引导与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等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取得良好成效。

4.探索建立案件侦办情况的反馈机制。督促公安侦查机关提高侦查质量。如针对公安分局刑侦部门一度存在的消极侦查等情况,三年来向该局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二十余次。2011年2月份我们审查逮捕的宋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我们在批准逮捕的同时就要求公安机关对作案工具做DNA检测,直到4月份提起公诉时公安机关也未作此鉴定。我院公诉科坚持不予受理。此情况下,公安机关只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补充DNA检测后移送。此外.我们还将分局几个办案单位呈捕案件的不捕和不予批捕情况,定期抄送其分管局领导。同时,对于常见、多发的两抢一盗等类案以及重大个案的侦查引导工作,由我院分管领导亲自与公安分局分管领导直接进行沟通。通过上述方式,促请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整改。不断提高自身的办案质量。

二、加强侦查活动的宏观指导,确保从源头上提升案件侦查质量

1.建立不捕案件季度分析机制。我院自2007年第2季度开始建立不捕案件季度分析机制,其内容主要包括当季所有不捕案件类型、不捕原因的分析,并着重指出公安机关在侦查取证中存在的缺陷。《不捕案件质量分析》发送公安分局的相关业务部门,由相关部门挂在公安内部网上供广大侦查人员学习,让侦查人员了解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证据标准,从源头上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推动形成“向前拓展”和“向后延伸”相结合的侦查监督工作新格局。

2.严格督促落实《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强化个案侦查引导。在批准逮捕的同时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引导后续侦查,是补强案件证据基础、促进捕诉衔接的重要手段。由于现有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侦查部门对《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落实情况的相关责任,导致公安机关对我院《意见书》的贯彻执行程度往往大打折扣,虚于应付。针对这一情况.今年上半年。我院侦查监督部门经与公安法制等业务部门沟通,明确要求对于附有《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的案件,公安侦查机关在移送我院审查时必须书面说明《意见书》的落实情况,并将补充侦查的证据随案移送。通过上述方式,严格督促公安机关落实《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事项。有力地增强了侦查监督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侦查监督经验总结与交流,切实锻炼提高队伍整体的侦查监督能力

我科只有一名检察员、一名书记员,办案人员常年忙于消化案件,但相应的办案经验总结与交流较为缺乏,导致业务能力难以随着办案量的增加而得到同步提高。针对这一状况,2008年下半年,我院侦查监督部门设立了“侦监学习周”,吸收了包括公诉科、渎职局在内的业务骨干参与。学习周活动分为“主题发言”和“自由交流”两个环节,“主题发言”每期由一名办案人员主讲,讲课的内容通常为侦监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如何审查判断证据、讯问的方法和技巧、疑难案例分析,等等,由分管院领导和科领导、主要业务骨干主讲。“自由交流”环节没有固定的模式,办案人员可以就本期开讲人的观点发表意见和质疑。对一些理论观点进行争辩,也可以就工作中的疑惑向他人请教。“侦监工作学习周”至今已坚持了一年有余,广大办案人员积极发言。深入探讨,有力地促进了内部交流,拓宽了办案视野,营造了努力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对于引导侦监人员特别是新进人员重视业务学习,尽快实现业务能力的提升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有力地锻炼提高了队伍整体的侦查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