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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文通》“名字”“静字”互用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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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通》对词的界定自有其内在的理据,人们对“字无定类”“字有定类”争论不休,这些暂且不议。本文单从“名字用如静字”以及“静字用如名字”这一现象进行描述,并对“名字为何用作静字”和“静字为何用作名字”进行探析

关键词:名字 静字 意义 转换

马氏文通》(以下简称《文通》)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语法学著作,为后来汉语语法研究奠定了基础。《文通》问世后,人们对其批评也随之而来,指责其模仿西方语法,这是不公允的。正如吕叔湘在《重印序》里面所说:“可要是想到在《文通》问世八十多年之后的今天,我们在这方面也没有比它前进多少,那末,我们就更应该多要求自己而少责备《文通》的作者了。”对于《文通》人们应该客观地看待,同时发现其内在的闪光点,不断地继承创新。

一、名字用如静字

要分析名字转成静字,首先需要清楚的概念便是“名字”和“静字”。《文通》正名卷之一是这样界定“名字”和“静字”的:

凡实字以名一切事物者,曰名字,省曰名。

凡实字以肖事物之形者,曰静字。

可以看到“名字”和“静字”是不同的两个概念,“静字言已然之情景,动字言当然之行动。行动必由事物而发,而情景亦必附事物而著。”所以“静字”是需要依附于事物而存在的,正如“如但曰长短,曰轻重,曰多寡,曰大小,则悬而无凭,又谁知长短者何,轻重者何,多寡者何,大小者何哉。”名字表事物,静字表事物之形,那么从事物到事物之形以及从事物之形到事物为什么可以转换呢?为什么有些可以转换,有些却是不能转换的呢?这里借鉴谭景春对名词的分析:为了说明名词的语义特点,我们把词义分为两类:概念意义和性质意义。名词的概念意义体现在名词的事物义,附加性质义(性质意义)不是词义本身所具有的,而是词义所指的那类事物所含有的性质,并认为名字用作形容词的实质是把名词中的某种性质意义提取出来加以使用,即用某种性质的事物(名词)来表示那种性质(形容词)。①

名字用如静字有两种情况:

其一,正名卷之一“惟静字为语词,则名曰表词,所以表白其为如何者,一意别于止词耳。”②又曰“又或表词不用静字,而用名字、代字者,是亦用如静字,以表起词之为何耳。”例如③:

(1)梁父即楚将项燕。(《史记・项羽本纪》)

(2)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子。”曰:“是鲁孔丘与?”曰:“是也”。(《论语・微子》)

此处认为《文通》所举的第一个例子是不恰当的。“梁父即楚将项燕”即“梁父”是“项燕”,那么“楚将”便是修饰“项燕”,虽同是用如静字,但它修饰名字“项燕”,而不是作表词。例如:“这是宝岛台湾”。“宝岛”和“台湾”它们的指称是对等的,它们所指称的是同一个对象,单说“宝岛”人们也明白所说的是“台湾”。在“这是宝岛台湾”这句话中,“宝岛”和“台湾”是同是作表词的。而“楚将”和“项燕”是不对等的,“楚将”并不是单指“项燕”,“楚将项燕”整个作表语,而“楚将”则是修饰限定“项燕”。

名字“是亦用如静字”,此处所说“用如”并不是名字转换成了静字,“为孔丘”“是鲁孔丘与?”,作为名字“以名一切事物”的性质没有改变,而是说在此处名字和静字承担着一样的功能,用法一样,而作为名字的“孔丘”并没有改变词性,所以便不把此项“用如”看作名字向静字的转换。

其二,静字三之五,“以他类之字用如静字者,如‘王道’‘王政’‘臣德’‘臣心’之类。”又“有‘齐桓’‘晋文’‘尧服’‘舜言’之属。”

“王道”“王政”“臣德”“臣心”一类,被修饰的“道”“政”“德”“心”都已经是抽象化的名字,并不是具体指称什么事物,“臣心”并不是生物学中的心脏,而是臣子的忠君爱国之心,这里的“臣心”抽象化为“忠诚”之义。“王”“臣”都是已经抽象化了,核心意义不再是具体的概念意义,而是偏向了附加性质意义。“比雷锋还雷锋”,第一个“雷锋”指称雷锋那个人,第二个“雷锋”的核心意义已经远离了概念意义,已经抽象化。不管是“臣心”还是第二个“雷锋”,都已经不再是实指,这也就需要人们从众多的语义特征中进行选择和提升,因而也增加了释义的丰富性和模糊性。

“齐桓”“晋文”“尧服”“舜言”一类,“齐”“晋”“尧”“舜”用作静字修饰名字,并没有抽象化,那么为什么转换成了静字呢?“齐”“晋”“尧”“舜”是相当泛化的名字,说“齐”字便可以指称很多,比如我们说“鲁迅”,它既可以指少年鲁迅,也可以指青年鲁迅,还可以指中年鲁迅,舜有舜的言、语、行、为。当泛化的名字和它能涵盖的名字连用时,它开始突出于一点,便有了静字的特征。比如说“牛马”,“马”不能归属于“牛”,“牛”便不能像静字一样修饰“马”,“牛毛”便可以。

二、静字用如名字

静字用如名字有三种情况。

其一,在名字二之一中提及公名别分为二,群名和通名。“书中通名最习见,而通名往往假借静字”。例如:

(3)夫心之精微,口不能言也;言之微妙,书不能文也。(《汉书・张敞传》)

(4)赐之大,礼之过,知之至,是三者于敌以下受之,宜以何报。(韩愈《释言》)

(5)不知鞍马之勤,道途之远也。(韩愈《上于相公书》)

为什么通名可以“往往假借静字”呢?

通名是这样被界定的:“一曰通名,所以表事物之色相者,盖离乎体质以为言。”“《论・学而》:“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温、良、恭、俭、让”,皆夫子之德也。又“恭、宽、信、敏、惠”与“刚、毅、木、讷、位、禄、名、寿”等字,皆通名也。”单从定义来看,“事物”“事物之色相”“事物之形”三者,“事物”与“事物之色相”是有距离的,而“事物之色相”与“事物之形”有更多的相似。正如谭景春在《名形词类转变的语义基础及相关问题》(1998年第5期《中国语文》)中所说:“如果把事物和性质看作语义的两极,当名词的事物义强时,性质义就弱,反之,当性质义强时,事物义就弱。”通名的性质义远远强于事物义,更接近于静字,所以通名往往假借静字也便有了理据。如“心之精微”“言之微妙”,当名字中找不到更能确切表达意义的字词时,便倾向于像与通名接近的静字“假借”。

其二,在静字三之五静字诸用中,“静字单用如名者,前文必有名以先焉。”由于“一时草创,未暇审订”,由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出版的吕叔湘、王海的《读本》中认为:在4.2节中,“静字诸用”应为“象静诸用”,因为与之相对应的4.3节为“滋静诸式”。在4.2.2节,“静字单用如名者,前文比有名以先焉。”中的“必”应改为“一般”,因为在后文有提出“无先焉而静字单用者”的情况。

《孟子・梁惠王上》:“以小易大,彼恶知之?”“‘小’‘大’两静字,今单用如名,以前文有‘牛’‘羊’在先,故知‘小’、‘大’所指之为何。”《史记・淮阴侯列传》:“故善用兵者,不以短击长而以长击短。”“‘长’‘短’静字单用,承上文‘兵’字而言。”

在这里静字用如名字是有条件的,因为前文已经有了此种事物,后文便简省了名字,用本来作静字的字作了名字,静字代替了名字。前文已经有了“牛”“羊”“兵”,后文出现的“小”“大”“长”“短”如马建忠所说人们知“所指者为何”,一样可以对其有正确的识读而不会产生歧义,为何不简省呢?这便是语言的经济型原则。另外在语用学上指出语言有求同性,还有求异性,例如“比女人还女人”“比雷锋还雷锋”,这也体现人们对语言创造性的一面。

其三,“无先焉而静字单用者,则所指人物,必其显然易知者也”。

(6)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军之善政也;兼弱攻昧,武之善经也。(《左传・宣公十二年》)

(7)兵不血刃,远迩来服。(《荀子・议兵》)

(8)众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壮陵衰,其乱至矣。《汉书・贾谊传》

所谓“显然易知者”,即这种用法被大家广泛接受和使用,无需附加另外的解释,“远迩来服”人们皆知其所指,最初也许还需要前有名字,这种用法渐趋固定后,静字完全替代名字,独立承担名字的语义功能,正所谓“约定俗成谓之宜”。

三、语言的演变

语言的演变是无休止的,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变化。从《文通》中所列举的例子可以看到,名字转换成静字,静字转换成名字古已有之。这种语言现象在今天也没有消失,并且名词转形容词还有扩大的趋势。例如:“很流氓、很女人、很东方”等,这也体现了汉语的古今贯穿,说明名静转化是汉语演变规律中的一点。被马建忠界定为通名的“温”“良”“恭”“俭”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皆为形容词。虽然马建忠和现今对形容词的界定不同,但可以看出字词的核心语义还是在不断发生转移的。

另外,所谓经济性原则、创造性原则等,这些只是表象,字词在历史的流变中,它的语义也在潜移默化地转变着,由褒义转向了贬义,由性质义转向了事物义,由事物义转向了性质义等等。

注释:

①引自谭景春《名形词类转变的语义基础及相关理论》《关于

名词转变成形容词的释义问题》两篇论文。

②文章对《马氏文通》的引用皆是来自商务印书馆2008年出版的版

本,为了简洁,便不再标注页码。

③《马氏文通》列有很多例句,文章在罗列和分析时所引用例句若

没有特别说明皆出自《马氏文通》。

参考文献:

[1]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2]谭景春.名形词类转变的语义基础及相关理论[J].中国语文,

1998,(5).

[3]谭景春.关于名词转变成形容词的释义问题[J].辞书研究,

2001,(1).

[4]吕叔湘,王海.《马氏文通》读本[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

团,2005.

(闫超文 四川成都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6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