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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狂恶男求爱不成残杀对方碎尸剔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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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09年初备受关注的湖北打工妹吕传菊被碎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凶手黄文冰当庭承认对心爱的女人进行了砍杀、碎尸、剔骨、焚尸、抛尸……庭审结束前,他向法官要求:“判我死刑吧!”

吕传菊长得很漂亮,死时年仅22岁,来自湖北,在白云区东平村某厂上班。2009年1月9日晚,吕传菊下班后回住所途中失踪,她的家人苦苦找寻了她7天,仍杳无音信。其后,有人报警在新广从路与东平北路交界处的草丛中发现碎肉。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月9日晚10时许,黄文冰将吕传菊带至自己所居住的出租屋内,后发生争执。黄文冰用菜刀猛砍吕传菊,后将其分尸、焚烧,将尸块装在塑料袋内,分别抛至东平路口、永泰等三处。

黄文冰的杀人动机被描述为“求爱不成”。据黄文冰供述,2008年8月,他进入吕传菊所在的电线厂工作,对漂亮的吕传菊一见钟情。他多次向吕传菊求爱,但并未得到明确答复。

2008年9月,他离开工厂,在某警官学校的厨房工作。此后,他一直与吕传菊保持联系,知道吕之前有一个姓刘的男朋友,嗜赌,两人经常吵架。案发当天,黄文冰在街上巧遇吕传菊,便叫上她聊天。至晚上9时许,他将吕传菊带回出租屋继续聊天,其间得知刘某仍在纠缠吕传菊。黄文冰一怒之下,提着菜刀便要找刘某“算账”,却被吕传菊阻止了。于是,他便一刀砍向吕传菊的后颈处,随后连砍多刀,将其杀死,然后碎尸,抛尸。

吕传菊的姐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法庭上听到凡此种种,忍不住数度拭泪。她代表父亲出庭,向黄文冰索要各类赔偿共计58万余元。

为何要对心爱的女人下如此狠手?黄文冰的解释是,当砍下第一刀后,他的脑子已经一片空白。他表示,一开始并没有想要杀害吕传菊,只是二人在拉扯时,他拿刀舞来舞去,便“舞”到了吕传菊的脖子上。至于毁尸行为,黄文冰称是因为害怕,想逃避法律责任。

公诉人表示,黄文冰手段之残忍,在其办案经历中极其罕见。经鉴定,黄文冰并无精神病。同时,虽然他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在动机方面有所保留,因此建议法庭在死刑幅度内量刑。

休庭前,法官询问黄文冰是否愿意赔偿,并建议他写信给家人筹款赔偿。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积极赔偿,在量刑上会给与适当考虑。黄文冰回答:“赔不起,判我死刑也可以!”见法官没有答话,他又大声说了一句:“判我死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