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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女择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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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婚集,钱基厚辑撰,铅印线装,非卖品,1935

金玉缘谱,钱基博编,石声淮写录,石印线装,非卖品,1942

钱基厚嫁女儿,虽然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其中的变化已然显露。宽而言之,《议婚集》展现出了某些现代精神:第一,尊重子女的意愿,即使在钟元故出难题的情况下,两位老人也未放弃“爱子为计深远”的古训,多方劝导说服,拳拳爱护子女之意,尽于言表。第二,开诚布公,在男女双方了解过程中,不掩饰,不护短,倡导“知己知彼”、“识性同居”诸义,可谓谆谆教诲,期许甚殷。第三,讲求教育策略,并不摆家长威风,武断一切,以己之意替子女做主。第四,婚事力主俭省,不向男方家庭提过分的要求。

清光绪十三年(1887)丁亥二月初二日午时,钱基博与胞弟钱基厚孪生于无锡城内连元街吴氏寓庐后进东偏之左室,据说与“亚圣”孟轲同一天生日。因兄弟俩是孪生,所以基博初名基来,小字曰博,后改字子泉;基厚初名基复,小字曰馀,后改字孙卿,取《周易·复》卦辞“反复其道,七日来复”之意。

钱基博兄弟不仅容貌相似,初识极难分辨,而且立身行事卓异绝俗,亦非常理常情所可揣度。子泉育有三男一女,孙卿则生养九男二女,称得上子嗣鼎盛,儿女成行。然其择婿嫁女,均与众不同,各自留下了一段士林佳话。

先说弟弟钱基厚的故事。钱基厚的长女钱钟元(1914—1959),从小就帮助母亲照料家务,并严格辅导年幼的弟弟们读书,深得父亲的喜爱。1931年,无锡国专决定招收女生,但因宿舍不够,只限通学,于是钱钟元成了国专最早的一批女生之一。钱钟元入无锡国专读书时,钱基博正巧也在该校任教,于钟元是伯父而兼老师,故而她素来很听伯父的话。时有邑人许建人之子许景渊,毕业于北平税务专门学校,在上海的海关工作;钱基博很赏识这位年轻人,认为他谈吐英爽、酬对得体,便从中作伐,撮合钱钟元与许景渊两人成就婚姻。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了解,双方家长均表满意;唯钟元则由于身体病弱、眷恋庭闱等原因而有所踌躇,当时在上海任教的钱基博乃数次致函钟元,劝其善体父母心意,打消顾虑。钟元乃最后打定主意,同意了这桩婚事。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底,钱钟元许景渊结婚。其父钱基厚将此前一年多来双方的议婚函札辑为一小集,名为《议婚集》(见本文附录一),并附许景渊与钱钟元的“订婚书”一篇,前加弁言,后附跋语,印行一百册,“专证喜盟,亦欲鸡鸣戒旦,夫妇百年永好”。

《议婚集》,钱基厚辑撰。线装,四千六百余字,二十四面,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二月铅印,非卖品。内容有四:弁言第一、元女议婚集第二、订婚书第三、跋第四。封面为子泉、孙卿兄弟的老师、无锡近代名儒许国凤先生题签。

《弁言》首先声明女儿钱钟元已年满二十,正当婚配之龄,由钱子泉和邹颂丹先生的介绍,与邑人子许景渊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某月日订婚。继而申论父母既爱子女,当为之计划深远:一、男女是否匹配适合,“惟识性为能同居,须相谅乃可永好。人性互有短长,宜知所以相成。”二、旧时婚姻,一凭父母作主,而夫妇未必仳离。现代青年结合,半皆自由恋爱,而男女中道相弃,物忌太过,美尽则绝。三、古人云:“君子交淡,淡乃弥永;小人情甘,甘实难继。”所以朋友之道,通于夫妇之义,并举孟光举案齐眉为例。四、家庭的最高要旨,在于“女子从一之谓贞,男子不二之谓义。义贞相守,金石同固”。最后,说明两家既然已经商订了结婚之期,为什么我还要编辑《议婚集》呢?其目的不外乎“永证嘉盟,并诏两家子女,咸体父母之意,勿贻老人忧也”。

《元女议婚集》是这个小册子的主体,内收“议婚函札”共十通。第一封钱基博致钱基厚函,子泉认为许景渊“谈吐间颇英爽,酬对亦殊得体”,并提出家长选婿一定要有原则:“人才第一要紧,其次职业与环境。”第二封钱基博寄钱钟元函,告知为便于相互考察了解,特与景渊约定“以三个月为犹豫期”,双方无异议即可订婚。第三封钱基厚复钱基博函,通报钟元开始表示听凭伯伯和父母做主,旋而反悔,故出难题:“常随父母,不肯远离,只能来赘,不愿出嫁。”孙卿认为,不管双方意愿如何,“务须对方知者,不可稍事掩饰,免致或有后言。”第四封钱基厚再复钱基博函,转述钟元对于景渊的职业方面颇有顾虑:“惟景渊服务海关,将来他调远方,以后不能归宁父母,且景渊独子,供职外方,翁姑常须家居,负责亦觉太重,均不能不加以确切考虑,尚须予以犹豫时期。”第五封钱基厚致许景渊函,考问景渊对于女儿钟元的认识,申儆:“君子知人之长,尤贵悉其所短。知长乃能善用,知短期其相谅。”第六封许景渊复钱基厚函,表示自己在长辈面前,敬悉受教,当拳拳服膺“知己知彼”、“识性同居”诸义,并能相机等待钟元转变思想,而非急于求成。第七封钱基厚致另一位介绍人邹颂丹函,申明“将来结婚,弟意力主俭省”,至于婚事置备,统请亲家裁酌,自己并无特殊要求。第八封钱基博寄钱钟元函,力劝侄女要惜福,及早做出决定,“现在汝曹父母俱存,兄弟无故,而景渊又青年有为,绝无嗜好,天之所以相待不薄。多愁多病,徒自苦耳!”第九封钱基博致钱基厚函,通报许家诚心迎娶钟元,并为此所做的种种努力和计划,末云:“鄙意婚事不成则已,如成,为元异日幸福计,最好不坚持成见。”第十封钱基博寄钱钟元函,奉劝侄女“勿自托大”,一定要听从长辈意见;最后,还拿出了“杀手锏”,列举钟元长兄长嫂(钱钟书与杨绛)的故事来开导她。

《订婚书》估计也与当时订婚的通行文体无异。除写明许景渊与钱钟元两位订婚人的年龄、生辰以及学历之外,文曰:“兹凭邹颂丹、钱子泉两先生之介绍,得由家长之许可,征取双方之同意,特于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先行订婚,互立订婚书,各换名戒,并附照片,分存为证。”最后是各方签字,以示郑重。

《跋》分别对女儿女婿有所诫勉。钱钟元能自察己短,不稍事掩饰者,令老人颇感欣慰,然其犹愿女儿“详察大禹《洪范》,沉潜刚克,高明柔克之义,矫其所短,慎其所长,虚心自处,勿稍托大,庶几一守吾兄之戒,得纾老人忧矣”。而许景渊“能明夫妇相成之道,备审刚柔相济之理”,亦令老人欣慰。然准女婿是否即如钱基博所言“青年有为,绝无嗜好”,“勤于所事,而以文史自怡”,尚望其勉思所言,益自努力。

在当时,广大中国社会在婚姻方式上,一般采取“新人新办法,旧人旧办法”的原则,呈现的形态往往是旧中蕴新,新中有旧。钱基厚嫁女儿,虽然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其中的变化已然显露。宽而言之,《议婚集》展现出了某些现代精神,至少有四个方面的特点值得并不过分的肯定:第一,尊重子女的意愿,即使在钟元故出难题的情况下,两位老人也未放弃“爱子为计深远”的古训,多方劝导说服,拳拳爱护子女之意,尽于言表。第二,开诚布公,在男女双方了解过程中,不掩饰,不护短,倡导“知己知彼”、“识性同居”诸义,可谓谆谆教诲,期许甚殷。第三,讲求教育策略,并不摆家长威风,武断一切,以己之意替子女做主。第四,婚事力主俭省,不向男方家庭提过分的要求。

在整个钱基厚嫁女的过程中,钱基博态度和蔼,循循善诱,其实扮演了最为重要的角色,除了伯父、老师之外,又多了一重“月下老”的身份。而当他嫁自己女儿的过程中,则大包大揽,乾纲独断,除了父亲、老师之外,亦有了一重“月下老”的身份。

钱基博的女儿钱钟霞,生于民国五年(1916),中学毕业后,已到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但骤遇战乱,择婿不易,此事遂一拖再拖。父母看在眼中,急在心头。民国二十九年(1940),钱钟霞间关数千里,奉母命到湖南蓝田国立师范学院随侍父亲钱基博。据说钱钟霞长得容貌端丽,远近闻名,前来求婚者络绎不绝,钱基博一概婉言辞谢,而民国二十七年(1938)冬开始从钱基博受业的石声淮学业优良,追随钱主任亦步亦趋,模仿其文章几可乱真,深得钱基博赏识,他便为女儿做主,欲择其为婿。石声淮其貌不扬,又患有皮肤病。①钱钟霞本人并不中意父亲替自己的选择,但又不敢违拗父亲的意愿,心中十分苦闷。当时携家住在汉口的钱钟纬写信回家告知此事,钱钟书的母亲、叔叔和钱钟书本人,都站到了钱钟霞的一边。于是钱基厚写信给兄长劝阻,说家里一对对小夫妻都爱吵架,唯独我们夫妻不吵,可见婚姻还是自由的好。钱钟书也奉母之命,写信委婉陈词,说生平只此一女,不愿嫁给外地人,希望父亲再加考虑。此外钱钟书还私下里写信给妹妹打气,叫她抗拒。不料钱钟霞不敢自己违抗父亲,就拿出哥哥的信来,代自己说话。钱基博见后很是恼火,在回信中讥诮说,现在做父亲的,要等待子女来教育了。②在钱基博的坚持下,钱钟霞和石声淮两人于民国三十一年(1942)冬至日结婚(实为订婚)。当时钱老夫子编撰《金玉缘谱》(见本文附录二)一册,权当证婚书,并石印百部,贻送国师师生及亲友,声明当前国难深重,一切从俭,即时订婚及他日合卺,均不举行任何仪式。谱中略谓:“男子氏石,女出裔钱;钱从金旁,石为玉根;永以为好,坚如金玉。”后来石声淮毕业后和其岳丈一同在私立华中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任教,夫妇俩一直和钱基博生活在一起。而这桩由钱基博一手操办的婚事“该算美满”。到了上世纪的80年代,夫妇俩为了弘扬钱基博的学问,对其遗著《近百年湖南学风》、《中国文学史》等进行校订,先后重印或出版。

《金玉缘谱》,石声淮写录。线装,二千六百余字,民国三十一年(1942)十二月石印,非卖品。内容详细记录了钱老先生嫁女儿的全过程,所谓“撰次问对,以当盟书”。其订婚效率之高,方式之简捷,古今中外,恐怕没有第二个例子了。

1942年严冬的某一天,钱基博老夫子将两个年轻人叫到跟前,一通大道理过后,子泉郑重地问石声淮:“倘愿得为偶耶!”声淮对曰:“倘许下嫁,极所愿也!特不知师母意若何?”夫子答曰:“老妻未尝有异议!”又问女儿“汝意何如?”钟霞曰:“女惟父命!”声淮曰:“唯!敬受教!”于是,老夫子现身说法,对女儿说:“汝母之事我,汝所!也!吾与汝母结婚三十六年,未尝为制一首饰,添一新衣!汝母淡泊明志,勤俭持家;善抚我室,毋我贻罹!吾之读书稽古以获专志于学而不以家事为忧者,汝母之力也!愿汝视汝母之所以事我者以视声淮!声淮厉学敦行;汝则约己勤生,善抚有声淮以室;相与以有成,此吾之意也!”钟霞曰:“敢不率母教以如父意!”老夫子遂起身携女儿之手以付声淮曰:“汝二人愿为夫妇,可握手以盟心也,吾为尸盟,有如天日!”声淮、钟霞握手如命;已而返坐。

随后又是一通大道理,气壮理直,声淮、钟霞闻所未闻,哪能不为之动容,咸应曰:“唯!敢不率父师之教!”看看火候已足,老夫子徐徐曰:“吾笔耕舌耨,身无长物;尔钟霞所知也!吾违寇来湘,写成《中国文学史》及《孙武书注》二书,见者颇称其精博;吾亦自信二书之非一文不值!今以贻汝为赠嫁!凡二书之所获,不论国家之学术著作奖金,抑书店之版税稿费,惟尔钟霞实有之!”竟将自己的两部新著作为嫁妆送给了女儿,还与罗贯中草《三国演义》以当嫁奁比较,并且充满了自信,认为二书:“殚见洽闻,足以张皇耳目,开拓心胸;胜于罗之笔墨游戏也!”对于女婿,则以箧中日记二百余册相赠,所谓:“以翁婿言,则觌仪也;以师弟论,则衣钵也!”这两份大礼,声淮、钟霞亦闻所未闻,彻底地心悦诚服了,咸应曰:“唯!长者赐,不敢辞!”

至此,订婚之仪大功告成,但钱老夫子还不忘趁热打铁,巩固战果,安排道:“吾兹所言;尔夫妇心心相印,言莫予违;抑亦亡于礼者之礼也!尔声淮尚其记录成册,写付石印以散亲友,告成礼,而为证婚书焉,可也。”

1947年1月,江苏《伉俪月刊》突然全文刊发了《金玉缘谱》。有读者誉其“文字传神,妙趣横生”,结果杂志大受欢迎。也不知是编辑先生的刻意安排,还是某个钱家人故意要给老夫子开玩笑,《金玉缘谱》后面,还特地附载三封书信,分别是钱基博写给夫人王氏、弟弟钱基厚和侄女钱梅安(钱基成之女)的信,函首皆曰:“阿霞已嫁,此婚帖也!”让人忍俊不禁。而那一年寒假,钱基博恰恰没能回无锡老家。

传统的包办婚姻,往往导致趋势论财的恶习,因此成为双方家庭的沉重负担,更不知毁灭了多少青年的终生幸福。因此反封建的矛头所指,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争取恋爱自由、婚姻自主。其实,历代有识之士也并不赞同有些做法,提出“婚姻勿贪势家”(《颜氏家训·止足》),“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勿计厚奁”(朱柏庐《治家格言》)的告诫,其积极意义当然毋庸置疑,但立足点可能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顾及或较少考虑子女的意愿。不过,当男尊女卑、一夫多妻等两性关系,已然成为历史而不再遭人诟病的当下,老百姓则早已不屑于谈论什么“”了,既然男女平等,婚姻自主,又何必再对所谓“试婚”、“闪婚”、“闪离”等时髦生活方式指指点点呢?见怪不怪,徒唤奈何!可是,为人师长,负有教育之责者,自立立人,所凭何据以说教?我以为,若能重读钱氏兄弟嫁女之一《集》一《谱》,平心静气地审视传统婚姻制度的某些合理因素,或于社会和谐不无小补。

“数十百年后,羡我冰玉,得此帖,必有缅怀风流,而欲易以千金者;其为霞重也大矣!”钱基博对《金玉缘谱》曾有过这样的期待,每每引起我的绵久思考,也好像在凝视着一幅发黄残损的民国年画,即令时间在掩埋,还是宝贵着那一份文字所溢动的启示与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