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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职学生通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开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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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一份真正意义上的《中职学生通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以下称《能力标准》),除了要具有“能力本位”的总目标外,还需具有“能力无损性”的特征,才能更有利于指导教学实践及能力测评试题的设计。

【关键词】能力标准 学习领域 信息技术 学习情境

一、《能力标准》开发的现实需求

(一)现有的权威考试无法有效测评出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而言,信息技术是他们今后生活与学习必备的工具,同时各企事业单位也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求职者必备的基本能力之一。为了测评出个体的能力水平,社会上开始出现一些用于测评普通公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考试,比较具有影响力的是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和原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全国计算机及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相关模块。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对人的能力需求的不断更新,这些考试“无法科学地测评出个体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已成为教育实践者的共识。

通过对一些教师的访谈并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可以发现,现行测评试题主要存在两个重要问题。其一为试题内容更新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不同步,有大量陈旧知识,而一些新技术未能体现;其二为测试结果存在着严重的“高分低能”现象,即一些学生能考到很高的分数,但交给其现实生活中一件相关的任务却无法完成。在当今“能力本位”教育观下,我们更加需要一套科学的评测工具对学生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进行测评。

(二)现有相关标准没有准确地描绘出复杂的能力结构

关于“能力”,在心理学上被定义为“个体胜任工作任务所需要的所有主观要素的综合,包括知识、技能、态度等”。随着知识论与学习论的发展,人们对能力本质及形成机制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如德国学者对学习领域课程的论证,其基本观点是“忽略程序性知识或策略性知识而只重视陈述性知识,将导致能力获取的缺失”。就“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来说,其不仅包涵了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显性的知识、技能、态度等,另一方面“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信息工具的选择、信息工具使用的步骤与方法、以什么样的态度使用信息工具、出错了如何解决、如何更好更快地完成”等隐性的策略性、程序性知识也是构成“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要素。学生在此类考试中可以得高分,是因为他们的确达到了某个知识或技能点的掌握标准,但他们对于各种信息技术工具不会有效进行选择、甄别、联结则是导致其不能完成现实任务的根源所在。

根据此观点,我们再一次审视“一级B”考试大纲,发现它从总目标至分目标完全是一种知识与技能本位的考试大纲,当然无法作为测评“能力”的依据。那么,2009年版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大纲是否可以作为测评试题设计的依据呢?2009年版大纲是一个以“能力”为本位的标准,这在总目标中有了明确阐述,摘录其中的一句,如“使学生初步具有利用计算机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常见问题的能力”。但在大纲主体部分“内容与要求”中对课程内容的描述则仅涉及显性的知识与技能,如在“文件夹与文件管理”单元中是这样描述的:“理解文件和文件夹的概念与作用,熟练进行文件和文件夹的基本操作;会使用资源管理器对文件等资源进行管理;了解常见文件类型及其关联程序。”对于如何根据现实情况对文件及文件夹进行有效的管理等这些策略性知识未能体现,说明该标准对于能力的描述呈现“逐层损耗”的现象。因此它也不利于有效地指导测评个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试题编制。

据此,“一级B”考试大纲的“知识技能本位”以及现有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大纲存在的“能力描述逐级损耗”的特点,使得它们均无法作为测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优质依据。因此,开发一套以能力为本位,并对测评“能力”有明确指导意义并易于操作的《能力标准》是广大教师及现实社会的迫切需求。

二、新《能力标准》的基本框架构想

(一)新《能力标准》主体内容是一系列“任务类”的集合

1.用“任务”及“相关质量标准”描述能力可保证能力无损性。是否可以用“能力”的外延概念描述“能力”呢?再来看一下“能力”的概念:“能力是个体胜任工作任务所需要的所有主观要素的综合,包括知识、技能、态度等”。这里有两个关键词:“胜任”和“工作任务”。即只要个体可以完成该“工作任务”并达到“相关质量标准”,那么就可以判断个体具备该能力。在这里,工作任务是可以清晰描述的,“相关质量标准”也是可以具体描述并通过工作结果观测到的,因此用“任务”及“相关质量标准”描述能力可保证能力的无损性。

2.“任务类”是去场景化的具有共同显性属性的工作任务模板。在工作生活中,各种与信息技术相关的“任务”是千变万化的,不可能把所有的任务列举穷尽。通过观察发现,虽然各种任务的存在背景不同,具体要求不同,但是可以找到不同任务之间的“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共同属性”。比如在生活中需要“设计并制作一个每月零花钱使用统计表”,而某行政文员需要“设计并制作部门经费预算及核算表”,虽然这两个任务的场景不同,但是使用相同的软件EXCEL,并运用到与EXCEL相关的诸如“单元格格式设置”“输入自定义公式”“分类汇总”等共同的知识技能点。在这里,受软件开发中面向对象编程思想中“类”的概念的启发,“类(class),就是相同类别事物的抽象化表示,是具体对象的一个模板,在使用时可将‘类’进行实例化”,可以将拥有这些共同显性属性的任务进行归类与合并,并将其定义为一个“任务类”。在描述时可将任务“去场景化”,如定义为“设计并制作一份可实现自动计算的表格”,这一“去场景化”的“任务”即为一个“任务类”。

3.“任务类”具有可迁移性、易操作性、抽象性。这里的“任务类”与德国的“学习领域”课程中所述的“学习情境”有一定的共通之处。它既不是从工作中选择的例子,也不是以例子说明的工作,而是就现实任务通过对其本质与现象、整体与局部、结构与过程的观察,并解释与归类后的“任务”。而它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这里的“任务类”是“去场景”后的任务,比“学习情境”更具抽象性,在教学时需要进行“赋场景”处理。

这样,依据“任务类”进行试题设计或教学实施时,可以根据学生特点、职业特点等为其实施“赋场景”教学或进行试题编制。真实的试题或教学中的“任务”丰富多彩、灵活多变,而“任务类”本身却具有相对稳定性。这样可以保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无损性指导,只要学生能够拥有完成一个场景任务的能力,当场景转换时也可以实现自动迁移。

(二)“任务类”的内部结构及相关说明

1.内部结构

借鉴德国“学习领域”课程方案的思路,我们设想的《能力标准》中“任务类”的结构由三部分组成,包括以动宾结构描述的任务类名称;以输出的能力观描述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以显性知识与技能列表描述的相关内容,并给予一个测评题举例,该测评题是将任务类赋情境后的现实任务描述,如图1所示。

图1 《能力标准》中“任务类”结构的三部分

2.相关说明

关于第二部分以“输出的能力观描述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对“能力观”的描述目前有两种:输入的能力观和输出的能力观。所谓输出的能力观是一种基于结果的能力观,它注重工作角色,强调从输出的角度来界定能力,能力是整个工作角色或实际操作的整体结果,基本描述方式为“在什么条件下能够把事情做到什么状态”。该部分的设计主要作为能力评价的依据,同时在描述时要强调工作过程的完整性。采用输出的能力观巧妙地避免了直接采用知识、技能、情感态度等心理要素描述能力时隐性要素的缺失,同时又使得标准更具可测性。

关于第三部分“以显性知识与技能列表描述的相关内容”,该部分的设计主要是为了教师或试题设计者能够快速准确地提炼出该任务类所包含的显性知识技能,帮助其快速理解任务,明确任务类的关键性要素。

(三)“任务类整合策略”实现了对“职业教育”及“信息技术”两者的兼容观照

其实采用此思路描述能力并非本研究的创新性举措,在2003年版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就可以看到类似的描述,如其中一条为:“能够根据任务需求,熟练使用文字处理、图表处理等工具软件加工信息,表达意图;选择恰当的工具软件处理多媒体信息,呈现主题,表达创意。”可以看出,该描述指向任务解决,是一种整合的描述。此外,美国的各类学段“信息素养能力标准”的终端描述也是用“行为过程与结果”来描述能力内涵,如“参与以鼓励有关课程的主题讨论为目的的电子论坛(例如电子邮件、电子公告、聊天室);通过多种机制(例如采访、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清单)征求专家意见”。大家熟知的德国学习领域课程方案也是采用可观察和评估的工作过程和结果来描述职业能力。

由此可见,用“整合的”“以工作过程与结果”来描述能力早已成为教育界制定课程标准及能力标准的话语体系,只是这种结果描述是在“多大程度上整合”以及是对“哪些知识与技能加以整合”,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整合依据与特色。在职业教育领域,我们重在培养学生“做成事”及“做好一件事”的能力,同时我们也发现不同“事”之间可以提取出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共同属性。因此,本研究试图采用“任务类”来整合是对“职业教育”及“信息技术”两者的兼容观照。

三、新《能力标准》的开发思路

德国的学习领域课程方案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能力标准》,也经过了多年的实践检验,目前也有不少文献对其开发过程进行了详细介绍。但由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一种可以迁移至各职业岗位的单项能力,不同于专门针对一个职业岗位的整体性职业能力,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学习领域课程方案的开发方法。因此在借鉴的基础上,结合本标准的个性特点,开发主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能力标准》的初稿拟定及修订,该阶段是开发的关键阶段,首先要形成初稿,再采用专家咨询法对初稿进行修订。

第二阶段:《能力标准》的试用及二次修订,该阶段主要是依据新开发的《能力标准》设计试题,并选取学生进行试测,评价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并进行二次修订。

第三阶段:《能力标准》的完善及终审,该阶段主要是将标准的其他部分进行完善,并提交相关管理部门终审。

四、结语

一份真正意义上的《能力标准》除了要具有“能力本位”的总目标外,还需具有“能力无损性”的特征,才能更有利于指导教学实践及能力测评试题的设计。目前对于“某职业能力标准”的设计与测评已有不少研究者正在探索,而对于一种可在各领域中迁移的“关键能力”,如本研究所特指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尚无可以直接套用的研究思路。期望本研究成果能为当今中职信息技术教育的成果与成效的测评提供有价值的参照。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