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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沟通日制度:乡村民主的一种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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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沟通日”制度是常山县委、县政府主导下创造的一项特色制度。它原创于农村基层,扎根于广大群众,自全县推行以来,受到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被民众誉为“草根民主”。焕发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影响力,成为新形势下干部与群众加强沟通、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的新形式。

一、推行“民情沟通日”制度的重要意义

“民情沟通日”制度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特点。协商民主又称商议式民主,强调了两个最为基本的理念:一是政治决策最好是通过广泛的商议来作出:二是在商讨过程中参与者应该尽可能平等而广泛。“民情沟通日”制度有着大众性、平等性、多元性、决策性等协商民主的基本特点。具有广泛的参与性。村民没有身份限制,任何人只要有时间和兴趣。只要觉得有话要说,有事要办,甚至有气要出,都可以参加,是群众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的平台。广大群众可以有充分的机会了解村务、掌握政策、自由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正如农民所说的那样,“自从有了民情沟通日,我们不仅知道村里干了些什么,还可以要求村里干什么。对身边的事情,我们平头百姓也有发言权”。

“民情沟通日”制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民情沟通日”制度旨在通过建立一种沟通平台来体现民意、反映民意、满足民意,主要侧重于操作层面,解决怎么去干的问题。它在着眼公共利益的同时,也承认对话参与者的多元性,更着眼于群众个体利益诉求,以沟通、交流为主要目的,每位群众都可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提出不同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只要去参加的群众,都可以自由发言、发表看法。而且从沟通结果来看,不管是涉及大众利益的大事,还是个体群众的小事,只要可以操作、可以办到的,村两委都会根据民意和会上的承诺,出面解决具体问题,因而更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更具“草根民主”的特征。

“民情沟通日”制度弥补了基层民主的缺失。我国基层民主主要体现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从实际情况看,实施多年的村民自治,很大程度上还只停留在“民主选举”的层面,以选举式的参与奠定了基层公共组织的合法性和权威基础,但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则体现并不充分甚至有所缺失,这也导致了少数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班子因失去必要的监督与约束而出现了各种问题。实践证明,周期性的民主选举并不能完全解决日常性的管理民主化和科学化。“民情沟通日”制度,则在制度层面对这一缺失进行了有效弥补,它要求各行政村每月10日左右必须通过村干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公开村务情况、接受群众质询、听取群众意见,较好地克服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足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对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班子形成了监督和约束,提高了基层民主水平。

“民情沟通日”制度把握了基层民主建设的形势和趋向。我们党一直强调扩大基层民主,并要求通过丰富民主形式来保证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各地也对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还缺少一种基层群众“广泛参与”的机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日益强烈,自身利益诉求不断增加。中央审时度势地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民情沟通日”制度正是顺应这一形势而生,它着眼于群众的“广泛参与”,从最初试点时的一种促进干群沟通的新型载体,通过不断,吸收各种基层民主模式的优点,逐步成为一条让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成为新时期扩大基层民主的全新模式,它兼具政策咨询、交流沟通、为民办事、化解矛盾、民主管理等多种功能,“沟通”一词已经涵盖不了这一制度内在的全部价值。在去年以来多次真刀真枪的“实战”中。“民情沟通日”这一基层民主全新模式,展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得到了各级领导、多位专家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二、持之以恒地推行“民情沟通日”制度的基本要求

“民情沟通日”制度是对基层民主管理的一个创新,是扎根常山土壤、富有常山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基层民主形式。要使这一制度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并具有更普遍的推广价值,首先必须克服“坚持难”问题,使这一制度创新的奇葩不断开花结果。

首先,要努力使“民情沟通日”活动真正成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执政”的一个平台。从我县的实践来看,“民情沟通日”活动已经成为行政村处理村务、倾听民意、民主决策的有效“执政”平台。并大大地提高了群众对村两委的满意度,密切了党群下群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不更好地坚持下去。一方面要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将推行“民情沟通日”制度列入乡镇、村工作目标考核:另一方面要从完善基层民主的角度,明确定位其功能,使“民情沟通日”制度成为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运行的一个重要机制,或者将它纳入到乡镇人大体制,使“民情沟通日”制度转化成一种常规性的民主机制。

其次,要努力使“民情沟通日”活动真正成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参与政治的重要内容。“民情沟通日”制度推行以来。许多群众尝到了甜头,看到了成效,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也日益高涨。我们要切实保护好群众这种可贵的积极性,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使每月“民情沟通日”成为农民最牵挂的“赶集日”,干部最重视的“接待日”:使“民情沟通日”同定场所成为广大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场所,成为农村干部掌握收集群众意见的场所,使参加“民情沟通日”活动成为农村干部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再次,要努力使“民情沟通日”活动真正成为群众反映愿望要求的一个重要途径。没有群众参与,民主形式就是空架子。要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民情沟通日”见实效至关重要,它既涉及到群众怎样看待这一民主形式问题,也关系到它本身的生命力。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情沟通日”不是做秀,不是走过场。各级干部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群众在“民情沟通日”提出的问题,都必须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并把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以求取信于民;不能落实的也要及时做出解释。总之,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自己的意见实实在在受到村两委乃至乡镇、县里的尊重,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以主人的姿态而不是以过客的心态参与进来,从而使“民情沟通日”具备更加深厚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