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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享受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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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来了。有人说,狼来了,它们是来瓜分中国金融市场的;也有人说,这是件大好事从此老百姓又多了一种选择。外资银行是敌是友,需把身份先看透

新闻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国银行将其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资法人银行分为两步:第1步是批准筹建外资法人银行,将原外国银行分支机构改制为拟设外资法人银行的分支机构;第2步是改制筹建工作完成后,批准外资法人银行正式设立。在正式完成本地注册之前,外资行国内分行只能开展面对境外居民和企业客户的存贷款业务,以及国内居民单笔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定期存款业务;注册成为法人银行后,外资行将得以进行全面的零售银行服务。

3月20日,中国银监会批准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业。截至目前,已有12家外资银行获准将中国境内分行改制筹建为外资法人银行。除上述4家已经获准开业的银行外,其余正在进行改制筹建的8家是:恒生银行、日本瑞穗实业银行、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新加坡星展银行、荷兰银行、永亨银行、新加坡华侨银行、美国摩根大通银行。

美国著名投资大师、量子基金创始人罗杰斯曾经有言,19世纪是英国的世纪,20世纪是美国的世纪,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抢滩中国金融市场对于任何一家外资银行来说,价值都是不言而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一颁布,就有众多声名显赫的外资银行,如全球银行业大佬的美国花旗银行、享有150年在华声誉的英国渣打银行以及号称是“全球本地银行”的香港汇丰银行等,在第一时间内递交了本地注册法人银行的转制申请。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施行已是3个月有余,作为外资银行在华开展业务的指南针,究竟赋予外资银行一个什么样的地位?根据银监会负责人的解读,一个主要的基调是,对于外资法人银行,实行与中资银行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原则,这反映了我国政府全面履行人世承诺的一种姿态。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准入标准基本平等

外资法人银行在业务范围、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要求、监管标准、分行业务授权,以及代表处设立等方面,实施与中资银行基本相同的准入和监管标准。但《细则》明确外资银行初次经营人民币业务仍须满足“开业三年、连续两年盈利”的条件。

制度激励分转子

《细则》对实施分转子改制的外资银行给予相应激励的制度保障,如允许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银行,可以经营全面的人民币业务,即意味着本地居民可以到外资银行开1元账户,并办理贷款等各项人民币业务;同时,可保留1家从事外汇批发业务的分行,主要经营以其母行信用发放的大额外汇贷款以及资金交易业务。为保证外资银行业务的稳定、持续经营,给予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执行某些监管指标方面相应的宽限期。

制度有利促发展

除对外资法人银行实行国民待遇外,也同样为外国银行分行提供了更加有利于其发展的制度安排。外国银行分行目前的经营成本、业务范围均不受任何影响,而且简化了其业务许可层级,由6级简化为2级,营运资金也相应作了调整。在现有业务范围基础上,允许其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此项业务扩大不需审批,也不再要求增加营运资金。《细则》还允许外国银行分行今后随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改制为当地注册的法人银行。

可见,政府层面对外资银行是持欢迎态度的。之所以赋予其国民待遇,是希望其平等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角逐。渣打银行中国区总裁曾璇也表示:“凭借我们广泛的全球网络和对中国市场的深刻认识,我们有信心成为本地客户、业务伙伴、员工及所在社区的最理想的合作伙伴。我们将与本地监管机构紧密合作,为中国金融业写下崭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