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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曾相识的她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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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你知道吗?你的眼里没刺。这真是一句好听的话,眼里没刺,那说明我不是仙人掌,无法接受沙漠一样的爱情。我知道她那么可爱,像沙漠中的绿洲,只是我还是要走的,因为那片绿洲不适合我,但我依旧会想念她,一个青春美丽的女孩。

认识喜宝的时候,我35岁,她24岁,她口口声声叫我哥,眨着眼睛说,哥,你就叫我喜宝吧。喜欢的喜,宝贝的宝。

她的眼睛里有一个小的我,热烈又热切地看着外面一个大的我。我们之间,不用想,都觉得不可能。35,24?听起来并不是不可逾越的沟壑,如今都流行“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问题”,但我不行。我11岁的时候,已经懂得看邻桌的小女生,但那时,喜宝也许刚出生。

我刚刚和林艺分开。谈了8年恋爱,彼此之间也不过若即若离的关系,虽然嘴上不说,但她的出国也只是为分手找借口而已。每当想起林艺的时候,我就不知道是真的想她,还是想念那8年。分开后,林艺就再也没给我打过一个电话,我忍不住的时候,就以嘘寒问暖的名义去了解她的情况,不过,她确实过得比我好。

某一天,我偶然经过那家小饰品店,第一次遇见了喜宝,一个长得真像林艺的女孩,细眉细眼的。我想8年前的林艺就是这个样子,很随便地穿一条牛仔裤,拖一大堆稀里哗啦的钥匙链在屁股上摇摆。

店里挤满了小女生,我显然像个异类,但心里还念叨着“真像啊,真的很像”。喜宝挑了一串不错的水钻手链,戴在手上,翘着两个胳膊自言自语地说好看。我的心猛地一紧。当时,就是在这样一家小饰品店,我买了一个小手镯送给林艺,她欢喜得要命,还亲了我。林艺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那种欣喜和疼惜,仿佛她就是个3岁的孩子。我把她当成手心里的宝,含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里怕掉了。

我对喜宝说,那一串更适合你戴,你看,就那串。我指着一串仿象牙的手链给她看,她顺手捻过来,套在手上,左右摇摆,像发现了宝贝,你眼光真好,真的比那串好看。她说话像连珠炮似的,我被逗笑了。

那天很愉快,我知道她叫喜宝,刚大学毕业,还在找工作。我们转遍了大街小巷各式各样的小店,买了乱七八糟的一堆东西。然后,她突然决定叫我哥。我有点意外,但也不置可否。她说,有个哥哥真好,原来宿舍好多女生都有哥哥,我现在也有。

后来,我隔三岔五地请喜宝吃饭,发现不错的小店就带她去逛。她时不时也会问我一些关于情感的话题,比如,你女朋友漂亮不?你们怎么认识的?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我就给她讲我和林艺的故事,只挑美好的细节讲给她听,但从不和她提及我们已经分手的事实。我还告诉她,我们很相爱,只是现在她出国了,不久就会回来的。喜宝不插话,听得很动情。后来,喜宝告诉我,大学的时候,有很多同学都谈恋爱了,有的还和男友一起出去租了房子,她不喜欢那些小男生,天天疯得要命,不像我这么沉稳。看我沉默,她低着头问,哥,想你女朋友了吧?我说,小屁孩儿懂得还挺多啊。喜宝说我装老,其实不过比她大两三岁而已。她哈哈大笑起来,眼睛却有些湿湿的亮。

我说,你知道11年是什么概念,那可是4015天,96360个小时,5781600分钟,多长的时间啊。我清晰地记得,和林艺在一起的时候,经常这样计算:一年有365天,一天24小时,算我们认识了多久,爱了多久,还有多少时间要一起度过。那时候,我们像夫妻一样温存,像喜宝说的,一起在外面租了房子住。喜宝突然冒出一句来,总有一天,我也会恋爱。她“恶狠狠”地看我,然后把头扭向一边。

有一天,喜宝在电话里神秘地说,哥,今天我请你吃饭。我说,你中奖了?她说,等你来就知道了。见到喜宝的同时,我看见了坐在她身边那个和她一样穿着牛仔裤的男孩,眉清目秀。他很文气地和我握手,也叫我哥。

喜宝介绍说,这是她大学同学刘烨,和那个电影明星刘烨同名同姓。

那顿饭,我吃得有些紧,嘴张得开,心却往下沉。我问他们工作找得怎么样啊,未来有什么打算啊……语气就像一个长辈,或者就是一个家长角色。吃完饭,喜宝让刘烨先回去。我说,你不是不喜欢小男生吗,整天疯?

喜宝很不好意思地说,他人很老实,约我时,脸还红呢。我告诉你啊,他追我,还给我写情书,现在有几个男孩会写情书啊?今天,他非要请我吃饭,我就拉你出来了,我觉得他还行,但就是没《蓝宇》里那个刘烨帅。但是,这样,我也就有了自己的爱情了。她一口气说这么多,该是很喜欢那男孩了。像当初的林艺,对爱情、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向往。我心里叹口气,就当她一辈子的哥算了。和她在一起的一辈子,究竟是一段多长的时间?会不会长过她的爱情或将来的婚姻?我不知道。

喜宝突然哭了,当着我的面。我不知道为什么,也没问。只不停地抽纸巾给她,那场景,仿佛要奔赴一场没有余地的离别。

喜宝恋爱后,我们很少见面,但她的电话还是经常打来。每次,她都嘻嘻哈哈给我汇报恋爱战况。我跟她调侃,语气平稳,这就是成熟男人的本能。她不瞒我,什么时候跟刘烨牵手,什么时候接吻。不知道为什么,她说的那些小细节居然牵动我的心隐隐作痛。对她的感觉,那种喜欢,那种心疼,我正在努力克制,因为无人可说。有时候想不明白,我和喜宝认识不过半年,我跟林艺在一起8年,可这两个女人在我心里突然分不出轻重!

突然有一天,喜宝跑来告诉我,她和刘烨分手了。我问为什么分手,是不是他欺负你了?她说,不是,是我欺负他。

她说,刘烨总是嫌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提到你的次数过多,他不让我拿他和你作比较。突然,喜宝说,哥,让我做你女朋友吧?我一愣,没想到她会那么直截了当地问我。我只能苦笑着说,你哥没有什么好的,比你大这么多,当你男朋友,别人会笑话你的。毕竟我是个老男人嘛。

喜宝不说话,过了半天,她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着笑着,眼泪就出来了,她说“我逗你呢!刘烨那么老实,只要我做他女朋友,他哪还敢说半个不字啊。再说,你女朋友在国外,你等她那么多年都过来了,怎么可能在我这儿被绊住?!”我尴尬地笑笑,点一支烟。烟头明明暗暗,烟灰轻轻抖落,抖得我心疼。也许,她小小的内心深处也有伤痕了。

突然接到林艺的电话。在美国,她理想的美丽天堂,居然像被囚禁的小鸟一样,给我哭诉她的不如意,生活不习惯,工作不顺利,感情不精彩。她说这些的时候,我想笑,笑她,也笑自己,笑自己居然成了她的旧友。后来,她在电话里念叨我们从前,点点滴滴,比如她如何欺负我,如何对我任性,可那些曾经是她骄傲的资本啊。如今,她孤单了,没人宠爱了。我觉得自己无话可说,只能借口电话费太贵,另外安慰了一句,如果不习惯就回来吧。林艺嘟囔着,是不是开始讨厌我了。我说,不是,越洋长途话费真的很贵。

电话过后3个月,林艺真的回来了,

好像只是出去了半年,做了一趟旅行,提着大包小包,乐融融地在楼下喊我的名字。然后,她扑进我怀里,激动地哭起来,身上是隔夜的气息,混着海风和大洋彼岸的快餐味道。我被她抱着,听她喋喋不休地诉说,白天想着我,夜里梦到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她仰起头问我,是不是也一样想她,我点头。8年的感情,不是一日两日能消磨得了的。对于林艺,我曾经想念。如今,我该安放了。安放她以及这段情,毕竟她一个人在那边受了不少的苦,我成了她怀念的旧日码头。林艺像是一点没有变,还是喜欢穿着透明的睡衣在房间里穿梭,对着镜子抹弯翘的睫毛膏,唇色红艳香冽。我默默地一旁看着,然后,我们手拉着手出去吃饭或者逛街。但她的变化又让我觉得无奈,她总有数不完的交际和舞会,我坐在沙发上把夜色一点点看成黎明。今日复明日,我好像还是一个人。

早晨睁眼的时候,看到厨房里有影影绰绰的人。扎小辫,眼睛明亮,撇着嘴说,哥,快过来帮帮我啊。我冲口而出,喜宝……那人跑来看我的眼睛,香气扑鼻,却是林艺。我被自己吓一跳。原来很久没有见过那个小丫头了,不知她还好吗。

给喜宝打电话,她在那头似乎跳起来。哥,这么长时间,你跑到哪里去了?我可想你了。那甜糯的声音,透过电话线,直达我的心脏。只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我们都觉得太久。

后来,我对林艺说帮要朋友搬家,其实是抽空去见喜宝。那家伙依旧旁若无人地吃冰淇淋,脸上手上都是浓浓的汁液。我去擦,不小心碰到她的皮肤,有透心的细腻。手过处,喜宝的脸上有红晕绽现,她抓住我的手,哭了。喜宝说,哥,你等我,我也会变得优雅、成熟,很有女人味。你喜欢什么样的,我就变成什么样,好吗?我陪你去逛街看电影吃饭,我还可以给你生一堆孩子,光着屁股在地板上爬……

她就那样不停地说,眼泪哗啦哗啦地流下来。我揽过她的肩膀,抱在怀里,把她细小的身躯紧了又紧。那时,我突然想把她箍成一节,放到心尖的口袋里,静静地等她长大,然后一起慢慢变老。

林艺又走了,不过,是我让她走的。我说,林艺,你换个人吧,我已经不适合你的生活了。她点点头,就去收拾东西。我事先帮她找好租借的房子,叫好出租车。那天,阳光灿烂,林艺走得很慢,我看到她的影子拖得很长。

后来,我和喜宝见了最后一次面,我对她说,好好上班,快乐生活。然后换了手机号码,那是喜宝跟我联系的唯一途径。此后一个月,我总是梦到一双眼睛,有一点一点的泪流淌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