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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年11月,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最新进展状况日益受到关注。11月5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环保厅)正式公布《广东省“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并印发全省各地实施。此举标志着广东省为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和减排任务而采取的多项强有力举措,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严控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后半期,广东经济仍将高位运行,城镇化进程也将进一步加快,今后三年广东的污染减排工作不仅要削减已有存量,还要提供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所需的巨大增量,因此减排压力仍然很大。
对此,根据《行动计划》,广东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对电力、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畜禽养殖等实施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实行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污总量等量替代或倍量替代,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逐步实行省、市、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一张网”管理,各地负责审批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也必须及时上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
同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确定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以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建立新上项目与能源消费增量挂钩机制,引导各地将能源消费增量指标主要用于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项目上,在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已建燃煤火电机组将逐步改为燃气机组,并积极推进佛山、河源、肇庆、清远等市陶瓷行业改燃天然气。
“提速”多项重点减排工程
据悉,按照《行动计划》部署,广东将重点“提速”全省多个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如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尤其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慢、水污染物减排压力较大的粤东和粤北地区,要加大资金投入与建设步伐,力争把2015年的建设任务提前到2014年底前完成,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同步。
大力推进火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在2014年底前,全省所有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烟气旁路要全部取消完毕,并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和烟气脱硝改造,综合脱硝效率提高到85%以上。同时,水泥行业降氮脱硝工程、建筑陶瓷窑炉、浮法玻璃生产企业改用清洁能源或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等建设工作也将同步推进。
落实重点工业行业污染治理工程。推进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等行业深度治理,重点推动废水排放量较大企业的深度治理工程建设,并引导企业入园,共建共用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治污设施处理效率。力争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强度分别比2010年下降50%。
深挖减排潜力“攻坚”
笔者从环保厅了解到,目前广东已进入“十二五”污染减排攻坚阶段,为了确保广东减排任务能够全面完成,今后三年仍要深入挖掘减排潜力。
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将进一步严格环保准入,广东各地须在今年底完成本区域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划定工作。同时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降低畜禽养殖专业户排污强度,通过政策激励、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等措施,引导他们开展污染治理,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治污设施。
同时,以“淘汰一批、替代一批和治理一批”为原则,全面推进工业锅炉综合整治,包括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快出台集中供热规划、推进大中型工业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等。
此外,继续强化机动车氮氧化物的减排,重点加快推进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和“黄标车”淘汰。到今年底,广东所有地区须制定出台“黄标车”限行方案和提前淘汰的经济补贴政策,确保到2015年全省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并且要加快本地炼油企业的升级改造,出台粤V车用汽油标准,力争今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供应粤IV车用汽油和国IV车用柴油,2014年底前全省范围内全面供应粤V车用汽油,2015年6月底前全省范围内全面供应国V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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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障机制为行动 “护航”
《广东省“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的出炉,为进一步推动广东开展“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引。为了保障该计划的顺利完成和达到预期目标,该《行动计划》也明确了多项保障措施为其“保驾护航”。
健全减排联动机制。各级政府将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相关部门的减排责任,充分发挥农业、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农业源减排、机动车减排中的联动作用,完善减排联动机制。并且,进一步强化减排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公安、农业、统计、电网等减排相关单位数据共享机制。
加大减排资金投入。据悉,为了保障计划的资金投入,广东省财政将会以“以奖促减”方式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奖励资金,用于奖励粤东西北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同时,安排锅炉窑炉整治奖励资金,支持工业锅炉整治及建材、玻璃等行业污染治理。省、市两级财政按比例根据车型、注册年份等条件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给予专项补助,以加快“黄标车”淘汰。此外,省财政还会继续对粤东西北地区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减排量进行奖励,并对位于国家和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按照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能力给予事前补助,继续对农业源实施“以奖促减”,充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争取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支持,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治理。
加大减排考核力度。环保厅人士表示,环保部门将会严格执行《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各地政府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体系,以强化减排考核结果的运用。同时,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问责制,对考核结果未通过的,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而对工作不力和职责不到位的地区,则会及时提出预警,并对有关市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整改,对“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完善减排经济政策。据透露,下一步广东对重点耗能行业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的力度将会进一步得到加强,而且,广东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排污费征收使用制度也会继续进行完善,以全面实施差别排污费制度。此外,对污水处理费、污泥处置价格将会加大征收力度,保证污水处理费达到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水平。另一方面,不断完善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制度,限制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获得信贷融资,全面实施绿色信贷。在全面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上,建设排污权交易管理平台,培育排污权交易市场,提高污染减排效率。而车用成品油价格将会通过调控机制,以此推动各地车用油品升级。
加强社会监督。环保部门下一步将会加强对重点减排单位的宣传、教育与培训,以增强企业的减排责任意识,并鼓励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参与污染减排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等社会环保志愿者作用,不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共同推进污染减排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