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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区特殊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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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石,特殊群体的教育公平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新疆不同地区特殊教育公平还面临着特殊教育学校数量较少,适龄儿童入学率不高,特殊教育师资缺乏,基础设施简陋等问题,为促进新疆地区特殊教育的公平,应该完善并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新疆地区特殊学校建设的力度,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完善多元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及加强特殊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水平。完善与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特殊教育体系,促进新疆不同地区特殊教育公平得到长足发展。

关键词:新疆;特殊教育;教育公平;对策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2.05.020

维护并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教育公平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手段已深入人心,并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残疾儿童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部分,其受教育情况如何是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让更多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必要前提。新疆作为祖国西部边陲,研究新疆地区特殊教育公平程度对于新疆的重要性而言,是不言而喻的。本课题通过对新疆不同地区特殊教育基本情况的透视,管窥新疆特殊教育的现状,最后为促进新疆地区特殊教育公平提出有益的建议与对策。政府要尽快解决特殊教育不公平的问题,以保障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新疆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只有全社会共同携手和努力,新疆地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才能不断向前迈进。

一、新疆地区特殊教育公平现状透视

教育公平是我国20世纪80-90年代以来教育改革的重要论题。近年来国内的关于教育公平的研究越来越多。许多学者从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不同学科视角对我国当前教育公平的现状进行研究,各有侧重地阐述我国教育公平的价值,教育政策的制定,教育公平的经济影响,等等。其中,中国知网自2005年至2012年初年关于教育公平的文献就达7 984篇,可见教育公平早已成为科研工作中的热点问题。本课题所论述的特殊教育公平问题旨在分析新疆内部不同区域的特殊教育的公平性问题,强调新疆不同地区的每个残疾儿童在教育的机会、过程和结果上都应平等地享受国家所分配的公共教育资源。国家及自治区应依据相关政策为促进新疆地区特殊教育公平路径奠定基础。

(一)在校人数及特殊教育学校所数

截止2010年底,全疆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3所,其中盲校与弱智学校各1所,聋人学校4所,其它特殊教育学校7所。全疆特殊教育在校生共8 057人,其殊教育学校在校生1 587人,占总人数的19.7 %。随班就读或者普通学校开班的特设班级共有6 470人[1], 其中,义务教育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累计在校的盲、聋、智残学生3 672人[2]。 南疆3所,分布在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与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南疆共有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2 628人,平均每所学校876人。东疆2所,哈密地区与吐鲁番地区各一所,特殊教育在校生人数为336人。北疆特殊教育学校共8所,其中首府乌鲁木齐市3所,克拉玛依市1所,昌吉回族自治州1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所,塔城地区1所。北疆特殊教育学校多分布在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三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为640人,平均每所学校213人。南疆3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2 628人。而南疆和田地区特殊教育学生有1 048人,但没有设置特殊教育学校[1],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疆地域间依然存在着特殊教育的不公平状况。 见表1。

(二)入学率

特殊教育群体囿于身体缺陷,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受到歧视;在受教育问题上尤为突出,在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各个层面均有体现。以义务教育阶段为例。据统计,2010年,全疆正常儿童在小学、初中的入学率分别为99.78%和97.15 %[3], 而新疆14岁以下的残疾儿童9.9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9.28%。按持残疾证的残疾儿童的数量为基数计算,新疆残疾儿童获得在校教育的比率为16%[4]。 这说明有相当一部分残疾儿童没有接受完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训练。见图1。

图1显示,截止2010年底,新疆未入学学龄残疾儿童少年5 035人,其中视力残疾763人,听力残疾506人,言语残疾472人,肢体残疾1 071人,智力残疾1 033人,精神残疾421人,多重残疾769人[2]。 未入学的原因一是身体残疾较重,生活不能自理;二是家庭贫困上不起学;三是没有就近特教学校就读。

(三)接受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情况

截止2010年,新疆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52人,聋普通高中1所,盲普通高中0所。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有2个,共有在校生586人,毕业生15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137人[2]。见图2。

新疆1999-2010年残疾考生被区内外高校录取率基本呈平稳上升的态势,至2010年大幅攀升,共有266名残疾考生被区内外高校录取,12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比1999年录取增加了185人[2]。 2010年,特殊教育职业技术班在校学生有127人,其中女性59人[2]。 2010年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市)三级残联举办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232个,接受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普通机构有117人,1.86万人次残疾人接受了职业教育与培训,并有0.74万人次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2]。

(四)普设班级情况

20世纪90年代国际上提出了“全纳教育”的思想,但我国许多省区的特教发展情况与“全纳教育”思想所倡导的理念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尽管目前新疆已建立了13所特教学校,但大部分是集中在北疆,南疆人多学校少,老、少、边、穷的县(市)大部分没有设特殊教育学校。见图3。

新疆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由1999年在校接受特教学生的6 181人,增长至2010年的8 057人,全疆特殊儿童在校人数呈现出总体增长趋势,但普设班却由1999年的31个下降到2010年的13个[1]。 随着新疆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量逐年递增,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残疾儿童在校生人数量及开设的班数却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特设班就读质量不高,特殊儿童流向特殊教育学校。其次,由于目前新疆开设特殊教育学校仅13所,诸多地区尚未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受教育的形式主要是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受教育的效果不佳。再次,社会对于特殊教育群体的公平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对特殊学生的教育评价没有统一合理的评定标准。

(五)师资问题

截至2010底,全疆有专任特殊教育教师347人,其中研究生毕业1人,本科毕业学历151人,专科毕业学历165人,高中毕业29人,高中毕业以下1人;中学高教47人,小学高教131人,小学一级129人,小学二级3人,无职称37人,女性教师263人,女教师占总教师人数的75.79%[1]。见表2。

2010年全疆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共有8 057人,师生比1∶23.22。而1999年在校接受特殊教育学生为6 181人,专任教师为300人,师生比1∶20.6,其中,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的专职教师有206人[1]。 随着新疆特殊教育在校生人数的增长,师生比更呈现逐渐下降趋势。究其原因首先是新疆诸多地区引进特殊教师困难,而且优秀教师有外流倾向。其次是从学历来看,全区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学历偏低,以本科与专科学历为主,还存在高中及其以下学历[5]。再次是因为专职特教教师的数量与培训特教教师的专门机构在新疆一直都处于数量短缺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