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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始终坚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大战略来抓,紧紧围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益经营”的总体要求和“一年快速启动、两年重点突破、五年大见成效”的发展步骤,县城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小城镇建设得到有序推进。
近年来,瓮安县始终坚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大战略来抓,紧紧围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益经营”的总体要求和“一年快速启动、两年重点突破、五年大见成效”的发展步骤,县城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小城镇建设得到有序推进。
理清思路,明确城镇化建设发展方向。2008年,该县提出了“新旧并举,东改西扩,南推北移”的县城发展战略,作出了城镇建设“一年快速启动、两年重点突破、五年大见成效”的发展步骤,明确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益经营”的总体要求。
狠抓规划,新旧并举推进城镇建设快速发展。针对县城规划严重滞后的实际,县委、县政府狠下决心,自2009年起全面启动县城20平方公里的总规、15平方公里的路网规划和12平方公里的详规修编或编制工作。县城总规修编于2009年5月27日获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了“3纵14横(12座桥)”的路网骨架。在县城改造建设中,以河西新区开发建设为突破口,在行政中心西移带动新区扩容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实现新旧并举,东改西扩。
2008年10月以来,瓮安县共规划河西新区建设用地0.96平方公里,征用土地1534亩,拆迁房屋460户,拆除建筑面积78133平方米;共启动旧城改造项目6个,挂牌出让土地总计44.5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14.3万平方米。同时,进一步加大乡镇规划编制及建设工作。全县23个乡镇已有8个建制镇完成2平方公里总规编制,正等待审批;9个乡完成1平方公里总规编制,正等待审批;6个建制镇已完成1平方公里的控规编制,正在审核中。草塘、珠藏、玉山等乡镇小城镇建设有关项目已开始实施,全县城镇建设有序开展。
深入调研,出台政策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征地、拆迁是困扰该县城镇建设的两大瓶颈。县委、县政府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调研,出台了《瓮安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瓮安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瓮安县县城新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切合县实际的征地、拆迁政策,适度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对失地农民由原来单一的货币安置,转变为小城镇安置、货币安置、划地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多种灵活安置方式,确定了“拆一还一,结构陈新不补差”的拆迁补偿原则。按照“和谐征地,和谐拆迁”的要求,两年来,该县共计征地2058.30亩,涉及1205户,房屋拆迁24.86万平方米,涉及1642户。
重拳出击,打击违法建设推进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开展。近年来,该县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秩序,侵占了城镇公共资源,损害了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县委、县政府顺应民意,决定举全县之力,自2009年7月中旬以来,开展了一场查处违法建设的攻坚战。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根据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的不同情况、不同原因,制订了《瓮安县整治非法经营房地产及违法建设暂行规定》、《瓮安县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处理规定》和《瓮安县依法处理违法建设和非法经营房地产意见》。一方面分清性质,重拳出击,严打黑开发;另一方面对照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照顾大多数群体利益,尊重历史和现实,分门别类地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处理。
转变作风,努力营造群众参与发展,群众监督发展的氛围。为加强对城镇建设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城镇建设开发指挥部,只要群众有反映,指挥部就会在第一时间予以答复。指挥部的同志还深入到群众中,挨家挨户谈心,了解群众疾苦。同时,国土部门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即土地征收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制度,让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头,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召开村民大会,通过民主选举监督员参与整个征地拆迁过程,更好地消除了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户的顾虑,也有效地协调了各利益主体的关系,真正实现了“和谐征地,和谐拆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