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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赠送的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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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搬家都弄得一片狼籍,不擅收拾的我索性把一切交给浩,自己做起了甩手掌柜。浩埋头将有用的东西分门别类地放好,我坐在一个大纸箱上,等着他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转头来问,还要不要了,我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

这是什么?浩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一个牛皮纸包,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接过来拆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崭新的银色皮质无指手套,样式几年前曾流行过。

离家出走的纪念品。我说。

离家出走?你?浩不信。

我知道他不信,不过,谁没有青春,谁不曾叛逆?

我轻轻抚摸那双手套,指尖触到的是皮制品特有的冰凉,戴在手上,却十分温暖。

浩,你要不要听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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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云。她戴着一副黑框眼睛,梳两条麻花辫,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乖巧得不得了。我对她的好感来得完全没有道理,就是觉得亲近,什么话都肯对她说。那时流行一个博士伦的广告,女主角没换隐形眼镜之前外号叫“小四眼”,男生便整天冲着云“小四眼小四眼”的叫,初中生的我们隐隐懂得了男女之情,都知道那是在逗她,就抿着嘴偷偷的笑。

云长得很乖,性格行事却全不是那样。她发育得早,个子虽然不高,身材却是丰满圆润,走起路来脚下像安了弹簧,长得漂亮,人又活泼,校内校外都有不少男生围着她转。我也是跟她熟起来之后才知道,她抽烟,有不少社会上的朋友。不过,她从不带我跟那些人一起玩,而且天色稍晚就催着我回家,她自己似乎是在外面玩到几点都无所谓的。

大家都觉得我跟云做朋友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是三好学生,年年不落空,考试成绩从来就不会低于全年级第三,而云在大人眼中却是不折不扣的小飞女。爸妈不止一次或忧心忡忡或声色俱厉地告诫我不要跟云来往,生怕我被她带坏了,我却不以为然。谁带坏谁还不一定呢,我这样反驳他们,转过头依旧跟云做好朋友,分享零食、漫画、小说以及所有属于小女生的心事和秘密。

云成绩不好,也不见她怎么用功,我那时只知道考大学是唯一出路,拿这个问她,她只是笑,说,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有个聪明脑瓜?我没见过云的爸妈,她跟单身未嫁的大姨住在一起,不论她成绩单上的分数多触目惊心,从不会挨骂,而我若是考了第二名也是会被唠叨好几天的,所以,我打从心底里羡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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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一晃就过去了,我毫无悬念的考上了重点高中,云先是去了一所职业中专,中途又退了学,跟几个男孩子组了个乐队跑去邻省某市的歌舞厅驻唱,偶尔给我写信,讲讲在外面看到的新鲜事。

高二那年,爸妈的矛盾从冷战升级到无休无止的争吵,我稍有过错,他们便会将矛头一致对向我,说要不是因为我他们早八百年就离婚了。我在心底冷笑,要离就离好了,何必拉扯上我。

那年冬天,我被家里冰冷的低气压压得喘不过气来,觉得这样的生活了无生趣。终于在一次爸妈剧烈争吵之后,揣着自己攒下的全部零用钱坐火车跑去云所在的城市。我在车站给云打电话,转了几次才找到她。听说我来了,她似乎吃了一惊,却没有多问,只叫我在车站等她,别乱走。年底的火车站人很多,我站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不停有人过来问我要不要住店,我把包紧紧抱在怀里机械地拼命摇头,想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都有可以回去的家,委屈得想哭。

云是打车来的,见面第一个动作就是一把将我抱进怀里,我被裹进带着她体温的军绿色大衣,突如其来的温暖让我再也忍不住流下泪来。

云笑着拍拍我的背说,好了,就算这么久没见到我,也不用痛哭流涕吧。走,我带你去吃饭。

我们去吃自助火锅,火红的辣汤沸腾翻滚,在蒸腾起来的白雾中,我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爸妈感情的破裂,我对学习的厌倦,觉得无处可去的迷惘。云从来都是那样善解人意,她一直是我最好的听众。此时她已经配了隐形眼镜,我说话时看着她清澈明亮的眼睛,就获得了一种安定的力量。

幸好还有你。跟她回到乐队租下的小院落时,我抱了抱云。

她笑着摸摸我的头。

晚上我去看他们表演,凭着乐队的关系免了门票,得到一个座位。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云打架子鼓。云有一把好嗓子,所以我一直以为云是做主唱的,没想到她在乐队担任的却是鼓手。云穿一身紧身皮衣,头戴鸭舌帽,坐在架子鼓后面。七彩的流光在她身上脸上投射下斑驳的光影。她闭着眼,神情专注陶醉,鼓棒在她手中上下翻飞,密集的节奏仿佛敲打在人的心上,鼓动着神经,令人无法抑制地想要跟着尖叫。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云,神采飞扬,自由奔放,充满爆发力,她好像完全进入了另一个我无法进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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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两天我就跟乐队的人都混得很熟了。他们一共五个人,云是唯一的女生。主唱是一个叫周的青年,剃了个板寸,容貌还算俊秀,说话很有趣,我常被他的一句话逗得大笑,上气不接下气。白天他们在院子的空地排练,我就在一旁裹着厚厚的棉衣听他们在呼啸而过的北风里一首接一首地吼,《海阔天空》、《飞翔鸟》、《一无所有》……我最爱听周唱《假行僧》,每次他唱到“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我就玩笑般的嘟起嘴隔空送过去一个飞吻。与爱情无关,我只是乐意看到周的眼睛在那一瞬亮起来,就像孩子的恶作剧。我装作没有发现云若有所思的目光,沉醉于那种放纵的单纯的快乐中,我以为那就是我想要的自由。

几天之后是元旦,我想送一份礼物给云,感谢她的收留。我独自在陌生的城市转了大半天,终于在一家小店的橱窗里看到一双银色的无指手套。几乎在看到的那一瞬间,我就决定要将它送给云。老板说,这是真正的小羊皮。我并不在意,我看中的,是它的颜色。云的手若带上这双银色的手套,在歌厅闪烁的灯光下舞动起来,一定会很炫目。虽然手套的价格贵到几乎掏空我的钱包,我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并且请老板用牛皮纸仔细包好。

元旦之夜,歌厅有一场狂欢,乐队的表演结束得比平常更晚。回去之后,大家兴奋得不肯睡,弄了几个小菜一起喝酒,我也跟着喝了一点,亢奋的红着脸搂着云的脖子没完没了唱歌。我没有醉,只是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

大伙儿正闹得起劲,云起身出去,到门口丢了个眼神叫我跟上。我把牛皮纸包藏在怀里,跟了出去,想着云看到手套惊喜的样子,不由微笑。

那夜,月亮很大很圆,照了一地雪白。

云站在院子当中,听到我出来,转过头说,小七,你明天就回去吧。

我完全没有料到她会赶我走,脸上的笑再也挂不住,尖着嗓子问:你是不是怕周喜欢上我?我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出他们之间的暧昧。云定定地望了我半晌,双眸在月色中沉静如水。我等着她解释或者反驳,她却只是重复了一遍,小七,明天你就回去吧,玩了这些天也该够了。

第二天一早,爸妈就找上门来。不过几天不见,两个人却憔悴不堪,我甚至第一次注意到爸爸的鬓边已经有了白发。妈妈抱住我泣不成声,我木木地转头,看到云淡然凝望着我。不用说,是她背着我给我家打了电话。

托云“告密”的福,我赶上了期末考试,或许因为我一贯表现良好,学校并没有给我任何处分,反倒是爸妈被班主任训了一通,叫他们不要因为大人的事,耽搁了孩子的前途。

不久,我收到了一封来自云的信。信中说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在她记事之前,一场车祸夺去了他们的生命。大姨被男人伤害过,立誓此生不嫁,所以收养了她这个妹妹的女儿。她给她吃给她穿给她住却没有给她爱,没有给她一个家。她说,小七你羡慕我自由,可是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我多希望有人在我考砸的时候骂我几句,多希望我爸妈也能在我面前吵一次架。她说,小七,我知道你渴望自由,可,你的自由不该是这样的,你跟我不应该走同一条路。

这封信,我一读再读,终于承认云是对的。原来她一直比我聪明,比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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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呢?浩问。

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云。那是她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之后她跟她的乐队辗转去了别的城市,从此音讯杳无。这双手套我再也没有机会送出去。爸妈在第二年春天离婚,我跟着妈妈,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遇到了你。

浩走过来抱住我,轻声说,那我要谢谢云。

我又何尝不感谢她呢々虽然不知此刻的云身在何处,过着怎样的生活,可我想,云有着那样一颗纯洁善良温暖包容的心。无论走到哪里,都一定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你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