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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当代建筑造型原理与建筑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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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筑构图需要通过一定的构图形式才能反映出来,建筑构思与构图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建筑形象创作中应是相辅相成的。但在现实创作中并非如此简单,有时想法很好,但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并不能令人满意。反之,有时许多建筑物虽然大体上符合一般的构图规律,但并不能引起任何美感。这说明构思再好,还有个表现方法问题,途径的选择问题,建筑美学观的认识问题。

【关键词】建筑造型原理;建筑构图;分析

构图的根本法则就是“对立统一”的法则,这是形式美学和构图的根本法则。所有一切构图的法则,都可以归结为这一点,都是这一法则的具体化、外延化、视觉化。所谓“变化统一”和“多样统一”,其核心就是“对立统一”。变化和多样何以能够统一,就是各自通过自身相应的对立面达到统一。构图原理又可以分为基本范畴和基本原理内容。

1.基本范畴

形式的视觉属性,诸如形状、尺寸、方位和表面特征以及由表面特征引起的视觉重量感等因素,都属于构图的基本范畴。此外,隐含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间的关系之中的潜在的视觉效果,诸如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韵律与节奏、对比与微差、变换与等级都是建筑构图的重要范畴。可见,构图原理的基本范畴实际上就是建筑形式中首要的、直观的和特有的要素,同时也是建筑师实现和协调体量组合的基本手段。

1.1对称与均衡

建筑史表明,建筑艺术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建立在左右对称的基础上的。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对称的建筑被认为是古怪的,需要作出某种解释的。而现代,不对称但均衡的构图则被认为是现代建筑艺术的基石。其实,在当代建筑造型中,对称式构图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对称式并非专属古典时期,现在仍然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

1.2比例与尺度

在建筑设计中,建筑形式的表现力以及建筑美学的许多特性都起因于对比例的运用。比例是指建筑物各部分之间在大小、高低、长短、宽窄等数学上的关系。尺度则是指建筑物局部或整体,对某一物件相对的比例关系。因此相同比例的某建筑物局部或整体,在尺度上可以不同。建筑物的空间及其各部分的尺度和比例,主要是使用功能和不同材料性能、结构形式确定的,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建筑物在尺度上和比例上都有不同的要求和相应的处理方法。例如许多公共建筑物,如车站、商店等开间、进深大,层高常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立面上反映出一系列柱子和大片窗子和宽阔、开敞的出入口,而许多居住建筑物,由于面积小,相应的开间、进深、层高也都较小,而且常采用砖石或混合结构,在立面上反映出较多的实墙面和较小的窗子和出入口,因此在建筑的尺度和比例上显示出很大的区别。

建筑物上某些部件根据人体工程学要求常得出较为固定的尺寸,例如楼梯踏步高一般在15-17cm之间,宽一般在25-30之间,一般的窗台栏高度常在90cm左右,门的高度常在2m左右,如果任意改变就可能不适用,也不习惯。对生活中常见的不同性能的材料,在使用上也会有合乎逻辑的比例概念,人们在日常使用中形成的这些习惯、固定的尺度和比例,就能对不同的空间和物件有很敏锐的尺度感和比例概念。由此可见,人们对建筑物尺度、比例的不同感觉,除了建筑物的绝对尺寸外,还要通过与某些习惯、固定的比例概念相比较而获得,而后者在建筑构图中显得格外重要,即应正确处理好建筑物各部分之间的相对尺度、大小、长短、高低、宽窄等,都是通过比较而显示出来的。如果对建筑物上的某些部件大小处理不当,就会影响整个建筑物的比例,从而影响对建筑物的尺度感。

2.基本原理

从功能的角度来看,建筑物的实际用途或使用上的完整性是构图的首要条件。因为我们知道,办一件事情总要依次经过一定的手续或程序。人门活动范围的统一性或使用上的完整性要求各个相关房间在位置安排上应该有一种合理的联系。同样,相关经验表明,房间窗户的尺寸、天花板的高度以及许多物体的一般形状只适合于某些目的而不会适应别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形式追随功能”所确立的是一种合理性原则。鉴于这条法则本身所遭致的种种批评,尽管有些时候是不公正的,但我们不妨把这条法则作为一条底线策略,加入建筑构图损害了功能的合理性,显然就不会是一个好的方案。使用的完整性和行为逻辑的连贯性一旦受到破坏,不管其他方面设计得如何,看上去都会使人觉得无目的,而且表面化。

在建筑形式和体量构图中,公共建筑物看上去就要像公共建筑,住宅看上去就要像住宅,而纪念性建筑物看上去就要有纪念性。造成类型上差别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同尺度的运用,这一点已经明确了。而在同一类型中,不同建筑物之间形象上的差别首先也根源于尺度和比例因素的不同,其次才是其他美学范畴的表现。

当代建筑美学和建筑构图原理经过“后现代”的洗礼之后,要想从中找出一个可以替代统一性的另一个核心范畴或原则,是非常困难的,也是徒劳的。在所谓的“现代建筑”之后的建筑理论和实践中,理想和感性之争、个性表现与时代新风格等理论纯属一笔糊涂账。设计理论家往往忽视了现实中主流的、大量的与普通人的审美情趣和要求相称的设计。

对于建筑艺术理论而言具有双重特点,一方面建筑艺术理论表现为随着时代的进程而呈现整体膨胀的特点,即共性方面;另一方面则是由其专业特性所决定的,即建筑艺术理论的艺术属性决定了所谓的折旧和淘汰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在过去的若干年中,建筑的艺术表现方面只不过是以某种方式卷入了对过去百年或千年知识、价值、情感的重复。我们的历史、建筑的历史所允许的只是置换、重组和重复。它们的物质式样连同其中的构图理想――统一原则,在今天仍然制约和规范着当代建筑设计,成为所向往的经典。

3.结论

从过去到现在,建筑构图中的统一思想没有改变,但是形成统一的基础因素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得多元和深入,从有形的因素到无形的因素,从可见的形态标准到不可见的质量标准等。但应该知道,变化过程本身反映了统一性具有不同的层次性,而不意味着可以用一个层面的要求来替代甚至取消另一层面的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失败的原因往往在于:统一问题并没有统一地考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