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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浮出水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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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出了个“代孕之父”,此人名叫吕进峰。2004年,他开始在网上以“志愿”形式从事代孕“业务”,据其:截至2008年8月18日,本站已成功签约1 586例,成功怀孕及已生养1 377例。按照吕进峰号称的最低约28万元代孕一次来计算,数年来吕进峰经营的代孕业务营业额可达到3.85亿。

“代孕”,这个极具争议性的话题逐渐从地下浮出水面

互联网织起“代孕”供需平台

登录互联网,“代孕”信息多如牛毛,以“代孕”为名号的网站也比比皆是。几乎所有的“代孕网站”都声称有强大的医疗资源,均能保证在“三甲”医院进行“代孕运作”,而且多数“代孕网站”还有“代表律师”,能提供“格式合同”,并确保全程接受“法律监督”。

“需求方”,可先与“代孕中介”取得联系,而后进行“专业咨询”,提出具体要求,如55万元包生男孩。“确认代孕”之后,即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志愿者”,会先在网上“免费报名”,而后与中介方见面沟通。确认接受代孕条件之后,便签署协议,进入中介方安排的医院进行“辅助生殖”。然后进入“十月怀胎”的过程。

据“XX代孕网”的账目清单显示,一项“代孕业务”包括胚胎培植、代孕费用、怀孕期间生活费用、生产费用等,整个代孕过程客户要花费55万元的天价。代孕方死亡仅赔10万。

客户签订协议后一般会给一千元定金,做完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手术并且成功后,每月支付10%,十个月后,生下孩子,刚好支付完费用,双方不再有任何关系。据某网站管理员称,有个大学本科毕业的女孩,帮助一个企业家做试管婴儿成功怀孕,一共得到30万元的报酬。代孕者拿报酬,常分三六九等。例如A级:初中学历,容貌一般,补偿4万元;B级:高中学历,容貌一般,补偿5万元;C级:初中学历,容貌较好,补偿6万元。各方面条件非常优越,补偿10万元以上。

医院和代孕中介捆绑到同一个产业链中

1988年3月10日,中国内地第一例试管婴儿诞生于北医三院。此后20年间,试管婴儿技术迅速普及应用,据卫生部统计,从1988年到2004年,中国内地约有1万多例试管婴儿出生。而目前,全国每个省都有生殖中心,有国家正规资质的试管婴儿单位138家。

当年主持中国第一例试管婴儿生产的北医三院妇产科主任张丽珠,在1996年完成首例代孕试管婴儿技术,那时候的“代孕”完全是一项医学技术革新。

张丽珠实施的6例代孕试管婴儿中有5例获得成功。当时的代孕妈妈都是在亲戚朋友里找到的,没有商业因素掺杂其中。

2001年8月,卫生部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严格禁止代孕母亲的试管生产,直到今日,它仍是医学领域的。

如今88岁的张丽珠已经退休在家,她没有预料到的是,在卫生部禁令下达之后,社会上代孕技术并没有停止,相反,正规医疗机构不能再做的事情由代孕中介和一些违规的私立医院联手转向地下。

整个代孕费用中,医院费用占到全部费用的30%以上,其中给医院医生个人的介绍费在3 ~ 4万元不等,此外还需支付大约10万元左右的医疗费。

更糟糕的情况是,一些技术并不成熟的医院也纷纷加入代孕利益的瓜分之中。身为国内医界泰斗的张丽珠深知这样做的健康风险:“现在真正的弱势群体是这些代孕妈妈,怀孕风险很高,一旦出现意外谁来保障她们的权利?”

曾有代孕妈妈在分娩过程中因医疗工作人员的技术失误而造成输卵管被切除。

一切进行下去的动力,源于客户一个真实而强大的渴望:要有一个孩子。巨额利润最终将医院和代孕中介捆绑到同一个产业链中。

“代孕”的风险即其对道德底线的触动

卫生部于2001年颁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该规定:禁止实行代孕技术,只允许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通过妻子的子宫进行怀孕。

因而,对于一些想要孩子的不孕不育夫妻,应该按照规定到正规医院进行诊疗。

上海市仁济医院生殖中心的一位医生介绍,医疗机构不规范操作,容易引起女性血型、抗体及免疫方面的紊乱,导致代孕者宫内感染、盆腔炎、宫外孕、流产,甚至影响将来受孕,最严重的还可能导致终生不孕。

一家代孕中介提供“50万元包成功套餐”,明文规定:“本站承担怀孕期间所有风险,如流产、难产、死亡等。”代孕风险显而易见。合同里还有一条规定:“代孕方在协议期死亡,需求方赔偿10万元。”以此显示中介对代孕者安危的“重视”。

代孕者在妊娠期可能发生多种意外,如早产、胎儿畸形、染色体异常等。妊娠期如果发生严重高血压综合征,甚至出现脑水肿,代孕将陷入两难――终止妊娠,孩子很难成活,需求方所有心血付诸东流;不终止妊娠,代孕者的生命又将受到严重威胁。

如果孩子出生后有智力障碍或肢体残疾,需求方与代孕方互相推托;如果是多胞胎,需求方只想要单胎?如果代孕者生女孩,需求方因重男轻女反悔?如果代孕者怀胎十月,和胎儿日久生情,不舍得交出孩子…….

一位从事辅助生殖技术多年的医生指出,按规定,凡使用捐赠者卵子或出生的孩子,会有专门机构和人员随访,以避免发生近亲结婚。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然无法提供这方面的保证,从而造成一些严重的社会伦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