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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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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也是实施滨海战略、建设茂名滨海新区、建设和谐粤西经济强市的关键时期。本文就我市的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现状,理清好滨海新区的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思路,探讨如何又好又快建设宜居宜业的滨海新城。

关键词:滨海战略;科学发展观;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X32文献标识码:A

1. 科学谋划滨海新区

茂名因油而设,是石油化工城市,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和国内的大多城市一样,产生了不少环境污染。未来,随着我市滨海发展战略的实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我市城镇人口将不断增加,经济总量将继续大幅提高,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有利于维护地方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在滨海发展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必须紧紧联系科学发展观,努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确保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绝不要再走“经济大发展,环境大污染”的老路。

2. 环境现状

2.1 水环境

城市水污染依然严峻。主要河流水质分别处于Ⅱ~Ⅴ类,河流水质没有发生明显好转,甚至部分河流个别水质指标在下降。

城市生活污水缺乏处理设施,茂港、茂南及重点中心镇均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近岸海域水质压力大。吉达港盐业区、博贺湾、虎头山海滨3个点位的监测结果为二类水质标准,水东港口区、澳内工业排污区2个点位的监测结果为三类水质标准,虽然符合相应的功能区水质要求。但受陆域排污和船舶排污的影响,局部海域水质较差,超标项目主要是无机氮和无机磷,其次是石油类,个别贝类体内粪大肠菌群含量偏高。

2.2 大气环境

空气质量总体状况良好,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虽然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各企业亦加强消烟除尘的技术改造,大型企业同时加强脱硫和消烟除尘的技术改造,使消烟除尘效率得到了提高,但由于近年来机动车数量的增加,给城市空气质量带来一定的压力。

2.3 环境基础设施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己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多,加上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转率及处理达标率不高,污水和垃圾处理率低,且垃圾处理厂采用堆肥的方法,难以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环境监管能力与经济飞跃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和监控方法仍有待改进。

3. 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目前滨海新区的环境管理基础薄弱,对于打造世界级石化基地,建设美丽的现代化宜居海滨城市的目标而言,这个基础显然是不够的,需要通过政策创新、体制创新和手段创新,使环境管理能力水平有质的提高。实现环境管理政策创新应该首先进行观念和思路创新,首先须从如下几方面着手:

3.1 实施环保引导工程,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1)确立绿色发展理念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研究滨海城市发展进程中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编制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积极破解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难题,切实促进开发和环境保护的高度融合,推动和保障“绿色”开发的顺利实施。

(2)严格环境准入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以环保政策引导经济发展,推动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控制限制类工艺和产品,淘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控重污染项目引进和“两高一资”行业扩张,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项目必须进入与产业定位相符合的开发区,将单位产值能耗、水耗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作为强制性门槛,防止产业梯度转移带来的污染转移。强化行业政策的执行和应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逐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建立退出企业的补偿机制。

(3)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强化对上争取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对博贺新港、吉达港等重大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的支持。积极平衡和协调排污总量,推行异地搬迁项目自带总量政策;对投资额度更大的重大投资项目,特别是钢铁、石化项目及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先进制造业类建设项目,积极申请省级排污总量指标“点供”。

(4)优化产业结构

抓住成为国家创新发展模式典型的机遇,构筑完善的产学研体系,发挥环境保护政策杠杆作用,大力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为主导的新型工业,以石化、装备制造为主的临港重化工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以种养结合为基础,种养加一体化开发为重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纽带,实现农业系统内物质循环利用。积极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浓度或总量超过标准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建立危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交换信息平台,在石化高新区,积极推行循环经济,促进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建设。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倡导环境友好消费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循环经济体系。

3.2 实施生态建设工程,不断优化生态空间

(1)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根据新区开发现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发展潜力,完成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划分工作,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政府指导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

(2)修复重点海域生态环境

开展环水东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修复。实施对渔场等重点海域、临港产业区以及滩涂围垦、航道、港口码头附近海域的生态修复,开展主要经济生物资源种群恢复与增殖,保护和恢复产卵场、索饵场及洄游通道。分期投放人工鱼礁群,建设增殖放流实验示范区。研究推广生态养殖,有效防止养殖污染。继续加强滨海湿地生态、海洋自然历史遗迹等自然保护区建设。

(3)构建生态网络体系

以自然保护区、滩涂湿地、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为主体构建生态网络。加快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受保护区域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15%。编制完成沿海地区湿地保护规划,建立湿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湿地以及潮间带、潮下带湿地的保护,建立湿地保护示范基地。实施“绿色滨海新区”行动,森林覆盖率继续提高。

(4)优化滩涂围垦布局

依法开展滩涂围垦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沿海滩涂淤涨、演变规律和生态服务功能,分析论证滩涂围垦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科学确定滩涂围垦规模和范围。积极探索高效、节约的滩涂资源利用模式,优先用于发展现代农业、耕地占补平衡和生态保护与建设,适度用于临港产业发展。

3.3 实施环境整治工程,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1)加快推进环境创建

围绕生态新区建设目标,加快实施各项生态建设。

(2)积极治理近海污染

科学调整海洋功能区划,优化配置入海河口和近海海域排污区域及规模。制定和实施近岸海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开展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所有港口、码头等涉海工程必须建设油类、化学品、垃圾和生活污水回收、转运设施,完善港口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理设施。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制定完善港口船舶溢油、有毒化学品等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减少突发性环境事故的影响。

(3)强化大气污染控制

制定并实施新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加强新区建设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对新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和有毒有害物质。新区内所有电厂、水泥厂和工业锅炉必须安装高效除尘设施,达到排放标准。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强化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管理,对超标车辆依法进行限期治理,淘汰污染严重的各种车辆。大力发展绿色公交,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建设城市慢行系统,倡导绿色出行。

3.4 实施民心环保工程,解决群众关注问题

(1)积极治理油烟污染

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餐饮业环境管理办法,注重餐饮业污染源头控制,合理安排餐饮业规划选址布局,新上餐饮企业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行高空排放,新开发商住楼要同步建设专用烟道。将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点等环境敏感区作为重点保护区域。

(2)注重扰民噪声监管

做好新区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工作,强化噪声环境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新城区建设重点做好生活区、文教区的声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与工业区、商业区和交通干线之间留出适当的防护距离,避免产生新的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对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和巩固工作,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区面积,提高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加强对各类固定噪声源、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城市交通等噪声污染的防治,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人居环境。

(3)扎实推进城市绿化

重点实施沿海防护林生态景观带、环水东湾景观大道、市民大道、海洋大道等道路绿化以及浮山岭生态公园等项目。城市中心区合理布局大、中、小型绿地,搞好城市干道、街巷和水系绿化,逐步建立环城绿带、绿色走廊、大型绿地、郊区森林相配套,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的城市绿化系统。

3.5 实施治污工程,实现污染有效控制

新区建设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同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结合水产养殖品种严格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根据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方式、规模、品种,调整沿海水产养殖结构和布局,积极推行生态养殖模式。改进饵料成分及投饵技术,减少残饵量,提高饵料的利用率。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及时做好养殖海区的水质监测和海区净化工作。

3.6 实施能力建设工程,逐步提升监管水平

(1)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新区的环境管理机构,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物监管、环境污染应急、放射源监管等机构和队伍建设。

(2)加强预警应急能力建设

制订水、气、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外来物种入侵、核与辐射等环境安全预案,构建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市、县两级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完善环境污染事件预警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完成对重点企业、石化高新园区和港口的环境风险评估,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及应急能力建设。

(3)加强环境监控能力建设

根据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机构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强环境监控能力建设。重点加强饮用水源、地下水、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对近岸海域、直排海污染源及河口地区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管。

参考文献

[1]新时期政府与企业节能减排监管实务全书[M].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

[2]邓海光.把握机遇,奋发有为,竭尽全力推动茂名科学、跨越发展,茂名日报[N].201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