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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教授耶格是个“钻石王老五”,爱玩爱吃,玩主要是到巴哈马开游艇,吃则尝尽天下美味。他尤喜中华佳肴,几乎吃遍我所在的北卡罗来纳州的中餐馆,提及华夏菜品,头头是道,只恨无人请他上烹饪频道狂侃了。
某一日,我和媳妇请他到家中便饭,有一道菜却让他大吃一惊。菜色黄绿相间;菜形是条状物,横七竖八;菜味呢,一言难尽。借用古人形容美女罗敷的间接夸奖法,说一说耶格的反应。他本是筷子好手,我们这道条形菜也与筷子古国的取食方式完美配套,他却觉得力有不逮,吃了几口,竟抛弃筷子,改用勺子大特。盘子很快见底,而其他盘中的菜却没怎么动。假定这些菜会想事,看着那个空盘子,能不能替同伴骄傲自豪,或者羡慕忌妒恨?
什么菜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吃?耶格汗津津地问。老实说,我们也压根预料不到,这个菜居然会出彩,心中得意,不想一下子泄底,便让他猜。他渊博,也老实,抬头纹聚集,似在搜索大脑存盘,然后双手一摊:猜不着,快说吧,别折磨我了。
我媳妇说出谜底,他愕然,无论如何不肯相信。
我了解他的生存环境,搁我也不会相信。
这是一道再简单不过的东北家常菜:芹菜土豆丝。用料极普通,做法在我们看来也一般,可是对美国人来说却匪夷所思。他们虽常食土豆,却只会炸薯条、捣土豆泥,或将土豆用锡纸囫囵裹起烤熟,佐以奶油入口。而将土豆细细切丝,就超出了老美的丰富想象。老美是聪明民族,其聪明多用于别处,比如资本文明、太空世界。老美也用厨刀,刀的钢口还很好,只是刀形尖细轻薄,跟厚刀背的中华长方形菜刀相比,不大适合切丝。可能一开始发明菜刀的时候,他们的祖先就没打算切丝。切丝太麻烦,占用恋爱时光和不恋爱时光。
土豆丝已经奇怪,与芹菜搭配更是出乎意料。西芹粗硕,我媳妇也将其切丝,使其失却原形。与土豆会师前后,还加了酱油、蒜末,烈火热油,化学变化,美学升华,芹便亦芹非芹,薯便亦薯非薯。耶格,我们的美国老饕,便要拍案惊奇了。
不独老美,许多华人亦惊奇。回国后,以此菜待客,几个北京厨艺女高手居然也是初识。虽说刀功之类个个精通,不必多言,但两丝结合这层窗户纸,你不捅破,它就永远遮脸。
此菜我也会做,薯丝难熟,应先于芹菜下锅。又因其饱含淀粉,故翻炒时须多加水。不怕糊锅且喜焦味者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