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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做情人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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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女子的原生态

在琼瑶小说里长大的七零女人,若是爱上了一个男人,便会变得执迷不悟,也蛮下讲理起来。不管那男人是否有妻室下管相爱是否有结果,定要默默地,死死地,像裹脚布般缠住他。

为了能跟相爱的人在一起,她不计钱财,不要名分,也不管世俗伦理,越是不能爱,不该爱的,越要抓得紧。哪怕是做情人,也要做得奋不顾身。

在爱情中的七零女人,会变得异常坚强,她能忍受贫困,忍受孤独,忍受嘲弄,只为等那半朝半夕的陪伴。

若站在这女人的立场来看,她的爱的确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可站在那些男人妻子的立场,遇上这样顽强的情敌,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七零年代的我,年轻时也曾爱得这般绝烈。痴痴傻傻地去爱一个已婚男人,在情场孤独拼杀了多年,结果还是输给了他那“可爱”的黄脸婆。但日子的魅力,是你认为的所有坚持,曾经那样泥足深陷的我,居然也能够全身而退。

你可以在情人中重生

那年,我二十一岁,敏感而渴望独立。我带着梦想与幻想,一个人奔赴到南方工作。辗转了几个不能解决温饱问题的工作后,我彻底疲惫,到了走投无路的处境,是阿志“救”了我。那是一种救赎,在女子的情感萌发时期,总是很感激收留自己的男性。我最感激的那个男人,就是阿志。

阿志做外贸行业,严肃而谨慎,却足足比我大了十六岁。他收留我在公司,他笑,你可以做我女儿了。我喜欢他笑容里的呆板与温和,像一种小女子喜欢的安全感。他虽然大我很多,但在我眼里,他仍成为了让我心醉的“黑马王子”。这崇拜从开始,到最后。

我发现女子一生中,总要信仰一位成熟干练的男性,要有沧桑感,那样,于单纯的她,才不单薄,才能深究。

阿志的性格让我着迷,他总是那么严肃,那么拘谨,从不碰我一下,与他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是我主动的。加班后他送我回小屋,我假装去卫生间,然后着走到他面前,他当即傻了,要走。我哭着抱着他,热吻他,我脱他的裤子,与他着抱在一起。终于,他的热情被点燃。事后,他就后悔了,我却终日缠着他,要他亲我,“逼”他上我的床。其实,我们在一起的三年时间里,只有三次。因为,他不大行!

他说,你还不是女人。他对我没兴趣。其实,我知道,他爱我的身体,但他是个胆小的男人,他害怕我毁掉他的名声。我说,我不会拖累你的。于是那夜,我们有了第二次,他持续的时间不久。他说,在床上,我不是个合格的男人。我说,我喜欢!

但一段时间后,谨慎的他,坚决地劝我离开他所在的城市。我求他不要赶走我,我决定要跟他一辈子,他暂时被我的眼泪说服了,他说,我可以给你爱,可请你不要伤害我的家庭。

我答应了他。是卑微地答应。那时候,青春在我的身上,完全没有体现出价值。

从那时起,我认为的幸福生活,就是待在他给我租的小房间里,煲好汤,把自己打扮漂亮,等他来看。他总是很忙,是故意的忙,我每晚站在窗前,看着那开满紫薇花的巷子等待他出现时,常常等到手臂冰凉,双脚麻痹。我的心,从欢喜到焦灼,从热情到枯寂。我屏住呼吸,静静地等着,耳边滑过紫薇花落地的“簌簌”声,那样细微,那样轻盈,却又那样触目惊心。就像我的青春,在手中滑落。

而以为可以锁住青春的我,全然不知。

终于有一天,我的梦被敲醒了,我的自尊醒悟过来。他的女人找到了我,带着满脸骄傲,和被雄性滋养得圆润如珠的身体,来向我示威。她骂我是狐狸精,骂我是贱女人。霎时,我觉得我的爱与这个社会牵连上了,以前,我觉得我爱他,只与自己有关。

我哭着,当着她的面,去拨阿志的电话。可电话那头,是一次次挂断的声音。我被狠狠地甩了几个耳光,疼与卑微交织在一起!

那女人得意地走了。

我买了一瓶安眠药,冲动地吃了一半,然后乖乖地平躺在床上,看窗外,紫薇花开得那么艳丽。在意识模糊的一刹那,我突然害怕起来,心中想的不是阿志带给我的痛,而是恐惧死亡。庆幸,我没死,阿志又一次救了我。在我苏醒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既不是我爱你,也不是对不起,而是――我们之间结束了!

是的,我也不可能再去爱他,他给我回忆的价值,只剩下了对自己的深省。这些已逝的日子与伤痛给我的教训,不是知道了名分的重要,而是让我更了解自己了,以前,我被孤独与感激驱使着,不知道什么叫追求。现在,我懂得了自己想要的:要完整地拥有一个女人应当得到的一切,特别是完整地拥有自己的男人。

一个光明女人的固守

遇见勇,是另一个结,也是另一个重生。

勇是个温吞睿智的新式男人,律师职业,与他相识很多年了,这个男人像朋友,像父亲一样照顾着我,我认为他是我的蓝颜,却不料,一次醉酒后,他上了我的床。

勇说,我是他的第二个女人。

他在大学里认识妻子,结婚后仍深爱着她,即使她不能生育。他从来不去风月场所,也不主动跟女人说话,他说我很像他的妻子,丰腴而温柔。当初,是我的热情将他打动,一个外表冷漠的男人,内心是狂热的。

他觉得亏欠了我,所以不管何时,我一个电话,他便会开着车子,迅速出现在我面前为我导航。我可以随便对他发脾气,骂他,打他,把眼泪抹在他的肩膀上。他从来都不会抱怨,他只是将我搂进他一米八三、一百公斤的巨大怀抱里,拍着我的背说,亲爱的,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

我不知道在他生命里,我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但在他身上,我享受到了真正拥有一个人的感觉,是自由而放松的!而正是拥有的时候,情感才会联系到肉体,肉体才会谨慎。

自从那一天酒后失态,我再也不肯让他碰我。他偶尔小心翼翼地将手伸入我的衣内,也会招来我的一顿呵斥。因为,我说过,我要完整地拥有一个女人应当得到的一切,特别是完整地拥有一个男人。

我坦然接受勇的爱护,但我不会接受他的身体。

我经营着我自己的情感,我会公开约会别的男人,那一群群在午夜里眼神空洞的男子中,必有属于我的一个。勇的爱护,让我增加了挑剔的分量,我会用他的爱去衡量别人对我的好。这未尝不是件好事!

勇是不了解我想法的,他爱我的年轻与轻佻,他以为我会依附他的盛名,他将一把车钥匙放入我手心,深情地对我说,我们生个孩子吧!

这男人,对我再好些,也不过用我生个孩子。

这于我,纯粹是无稽之谈,我冷笑着问,为何要与你生孩子呢?你既不是我爱人,也算不得我男友,我们只是有过一次身体之亲。

他神情黯淡下来。从此以后,再不敢跟我谈天长地久。

情人是戏说的泡沫

大多时候,我能确认女人对孤单的理解,可以认为是没有爱!

离开勇的日子,我却体会到了真正的自由。没人对你有目的的好。是意的孤单。有时候孤独可以是寂寞,也可以是自由。

我在年轻的尾巴上,释放着自己,骄傲地活着,一个有理想的女人,总会如此。我穿职业套装,将头发高高束起,我变得淡然而慈悲。于是,在那个冬日暖阳的午后,一个皮肤光洁的年轻男人对我说,我可以爱你吗?

我问,你是说用你自己的全部吗?如果是,那么我接受,我只要一个完整的人。

我们的相处比预期中要甜蜜,出双入对不再是相爱的标准,最重要的是,他懂得我。

我终于拥有了一份见光的爱,现在,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受人的亲吻,并接受他的求婚。我把他带到所有亲人面前炫耀,是的,是炫耀,一份迟来的爱,更让人珍惜。

做过妻子的人才懂得女人的不易,身为人妻的我,在与爱人相处中,懂得了妻子的敏感与恐慌,更懂得了“情人”的来者不善。

情人得到的也许有爱,但那更多的是由寂寞引发,那种爱里,远不会有在阳光下自由恋爱的自豪感。

我突然开始后悔,在我最美丽的时候,不该把青春放在被叫做“老公”而不是老公的人身上。

经历过,才知道什么叫值得。

也许每个女人,意念里,都做过别人的情人,可情人于妻子而言,实在是单薄而贬义的词。于男人,也只是一种泡沫式的戏说。每个决心要做情人的女子,请在男人那里寻求公平,然后,再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