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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职业素质提升的高职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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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保险人才需求结构性变化, 高职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与探索是保险人才培养研究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本文以某校为实例探讨了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关键词:保险;高职教育;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曾素梅(1974-),女,汉族,湖南邵阳人,北京师范大学工商与经济管理研究生,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0.4;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4.28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4-67-03

保险行业属于实践操作性非常强的行业,对于具备良好职业素养与较强实践操作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需求尤为迫切。高职保险专业是一个新办专业,就目前而言,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材的系统建设等方面都还存在问题。鉴于目前我国保险人才的供需错位现象以及保险人才职业素质的缺失,制定基于职业素质提升的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人才培养方案内涵及存在的问题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1、人才培养方案的含义。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的具体化、实践化形式,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是人才培养的实施蓝图。人才培养方案具备三个基本要素:一是要选择构建培养方案的主线。二是要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选择课程体系的结构模式。三是选择适当的技术路线对教学计划进行具体的修订。

培养方案主线也是制订专业课程体系的主线。恰当地确定这条主线是科学、规范地构建一个整体优化的人才培养方案的第一个环节。所谓培养方案主线是指旨在让学生形成合理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设计的一种发展线路或者路径。

专业培养方案的结构模式,既指专业课程体系的结构模式,也指教学计划的结构模式,即指按照什么样纵向关系及横向联系排列组合各类课程,是构建培养方案的重要问题。我国传统本科教育为适应专才教育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以“学科本位”为主线构建,一般采用“楼层式”(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方向课)或者“平台式”(公共基础平台——专业大类基础平台——专业课程平台)结构模式。

2、制订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包括:(1)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型应用人才为目的。(2)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了解职业岗位人才需求情况。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3)各专业要成立有企业、行业专家和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企业单位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4)从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

3、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构成。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专业代码及名称(含方向),职业岗位及就业方向,培养目标,职业能力与教学分析表,课程体系(结构),教学进度表,职业认证,毕业要求。

(二)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

1、人才培养定位不清,难以体现高职教育特色。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既具有高等教育的一般特征,同时又具有职业教育的特殊属性,因其“职教性”区分于本科教育,因其“高教性”区分于中职教育。然而传统高职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定位要么接近于本科教育,即培养面向各类保险机构的高等管理应用型人才;要么向中职教育培养层次下移,即培养面向保险机构一线操作应用型人才。这使得保险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么片面强调理论教学,教学进程和课程设置只是根据本科保险专业进行删减和压缩;要么过分强调基于保险经营流程的岗位操作能力和技术能力的培养。在这两种人才培养模式下,导致高职保险毕业生在理论水平上不如本科生,在实践能力上不如中职生。

2、与行业企业互动少,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脱节。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应树立面向需求的人才培养观,使培养的人才与区域人才市场相对接,并且能胜任用人单位的岗位能力需求。然而传统保险专业与行业企业联系较少,尚未建立起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机制。人才培养方案只是校方凭借着自身经验“一厢情愿”地制定,导致在人才培养定位、人才培养规格以及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着与市场实际需求相脱节的情况。

3、课程设置脱离实际岗位,难以有效提升学生职业素质。保险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职业岗位能力的训练贯穿始终,要坚持以学生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提升为重点,培养用人单位满意的合格职业人。然而传统保险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难以真正反映实际岗位工作能力的需要;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单一,主要以叙述讲授型为主;教学内容以理论知识为主,与实际业务操作相脱节。这样,既难以有效提升学生职业素质,更难以实现毕业与上岗“零过渡”的目标。

二、对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的制定

(一)专业培养目标及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主要针对经济发展对高技能金融人才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业、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掌握保险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保险实务专业技能,从事保险管理和实务操作的高技能人才。就业面向岗位及岗位群包括:主要岗位(包括各类银行从事存款、信贷、结算等一线业务岗位的工作;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理财咨询、期货投资、外汇交易等岗位的工作)和次要岗位(包括从事工商企业出纳、会计工作;从事保险公司业务工作,如保险人)。

(二)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及其支撑课程体系

1、需要获取下列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之一:证券从业资格证、银行从业资格证、保险人从业资格证。

2、职业岗位能力、素质分析及支撑课程体系(表1)。

3、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表2)。

(三)毕业条件

1、职业能力要求,包括熟悉证券、银行和保险操作基本知识和业务流程;掌握金融专业的基本业务技能,如点钞、钞票鉴别、传票翻订、计算机操作等;具备基本业务操作能力,主要包括会计、出纳、票据结算、储蓄、信贷等业务;产品营销能力;金融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如证券投资分析、财务分析等能力。

2、思想素质要求,包括团队协作的能力,交流与协商的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建立公共关系的能力,较好的社交礼仪。

3、毕业学分要求(表3)。

总之,要明确高职保险专业的主要工作模块和对应的职业能力要求,进行专业人才定位,确立岗位群,并以此为依据,打破传统的学科界限,构建基于工作模块的课程体系,重组适应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内容,重组教学内容,制定课程标准,转变教学模式方式,更新教学方法,改造教学情境,完善与国家职业标准相适应的考评体系,形成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一个基于工作过程的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参考文献:

[1] 吴定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J].保险研究, 2007, (01).

[2] 戴士弘.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

[3] 刘茂山.保险教育要跟着市场走[N].中国保险报, 200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