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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拷问亲情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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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人留下遗嘱,称将房产和存款留给“生前对我好的人”。老人过世后,遗产纠纷由此而生。然而,由一份遗嘱引发的法理与亲情故事,却引人深思。

不念养育恩养子虐待老母

董湘琼以前在湖南一所小学当教师,老伴蔡德贵则是一名普通的工人。由于膝下无儿,1970年,这对善良夫妻把当时不到两岁的蔡云平抱养过来,并确立了收养关系。尔后,蔡云平成家、养女、购房等,董湘琼都给予了养子无私的资助。

2001年,董湘琼的老伴因病去世,她开始孤苦伶仃地生活。后经人介绍,董湘琼认识了蔡大爷,两人生活在了一起。可是,两位老人的黄昏恋一直遭到蔡云平的反对,他甚至将董湘琼送进了精神病院……

在精神病院住了近两个月后,董湘琼终于被蔡云平接了出来,可是蔡云平并没有把母亲接回家,而是把她送到了一家社会福利院。不久,董湘琼的侄子、外甥女们相约去福利院看望老人。只见老人被关在一间屋子里,门被朝外锁住,窗户上也钉上了木板。

2007年4月,董湘琼将养子蔡云平、精神病医院和福利院一起告上了法庭。8月,法院作出判决:解除董湘琼与蔡云平的养母子关系,被告蔡云平给付原告收养期间支付的生活费、教育费7万余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精神病医院及福利院各支付董湘琼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老人辞世特殊遗嘱引纠纷

养母子关系解除后,董湘琼和蔡大爷又生活在了一起,但令人遗憾的是,他们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书。2009年5月,蔡大爷去世。大家决定由侄子和外甥、外甥女轮流伺候董湘琼老人,直到为她送终。这样,董湘琼选择到对自己照顾最尽心的四外甥女林瑞芝家养老。

之前,董湘琼老人立下一份特别的遗嘱:如我在世时房产未出售,则由生前对我好的人继承。

2010年初,老人因病过世,围绕着遗产发生的纠纷随即而来。

老人去世后不久,老人的四外甥女林瑞芝找到法院,说她是对老人最好的人,要求分得老人的遗产。此时,另一个名叫蔡云平、自称是老人儿子的人也站了出来,认为董湘琼的遗产他也有份儿……

遗产,究竟该怎么分

首先,2001年董湘琼的老伴因病去世时,董湘琼夫妇的家庭共有财产中有属于董湘琼老伴的一半财产份额,但董湘琼母子当年没有对董湘琼老伴的遗产进行分割。因此,董湘琼后来所立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包含了应属于蔡云平的财产份额。所以,董湘琼过世时,蔡云平确实有权要求取得本属于他的25%的财产份额。

其次,在董湘琼过世后,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四外甥女林瑞芝确属“对董湘琼最好的人”,她就有权按照董湘琼本人所留遗嘱的要求,取得董湘琼的全部遗产,也即董湘琼夫妇家庭共有财产75%的份额。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