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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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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已经不能满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2012年12月19日颁布实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本文分析了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提出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有效措施,以期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水平。

关键词:事业单位 新旧会计制度 差异及衔接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深化改革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难以适应事业单位内外环境的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使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更加规范,提高事业单位对资产的财务管理水平,加强事业单位应对财务风险的能力,国家财政部2012年12月19日颁布实施新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于更好的认识和贯彻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本文重点分析了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差异,并提出了衔接措施。

一、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差异分析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差异

会计核算基础分为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旧制度一般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为了克服收付实现制带来的不利影响,在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中新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例如旧制度中:当发生事业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当年支出收回,作冲减事业支出的处理。事业单位的经营支出同样如此,当各项经营支出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由此看来,经营支出和事业支出一样,均是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处理的,都是在支出实际发生时进行确认。运用收付实现制进行处理可能导致收入与支出不相配比,如果收入费用的发生与现金流入不同步,则当期核算的会计信息就不能准确的反映当期实际经营成果。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经营支出和收入应当配比这一原则做了明确的规定。从而能够正确的反映事业单位的当期的收入和支出的情况,有利于内部管理者加强成本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二)会计科目设置的差异

1、规范化的会计科目

新制度对部分科目补充了新的规定。例如:逾期三年或以上、有明确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批准后予以核销后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这一规定区分了预期不能收回的账款和风险较小的账款,符合新形势下事业单位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此外,“材料”和“产成品”等科目变成“存货”;“现金”变为“库存现金”;“应缴税费”被“应交税金”所替代;“应缴预算款”科目变为“应缴国库款”;“附属单位缴款”科目变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对外投资也进一步细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新增设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使会计科目更加科学规范。

2、新增加的会计科目

新制度新增加了一些会计科目,如为了对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进行核算,新增加“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更能接近实际的反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实际账面价值。为了核算事业单位资产的处置,包括资产出售、转让、出让、报废、盘亏、毁损、对外捐赠、无偿调出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增设了“待处置资产损益”科目,处置资产前一般应先记入本科目,清晰反映资产处置情况。此外还新增设了“在建工程”、“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这些会计科目的增加不仅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准确性,更加完善了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体系。

3、取消的会计科目

新制度取消了旧制度中的部分会计科目,被取消的会计科目所核算的内容合并到新的会计科目中进行核算。例如:“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这三个会计科目在新制度中被取消,但相应的核算内容转入到新设置的“存货”科目,用“存货”来核算事业单位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实际成本。取消了“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按项目经费的来源渠道,分别在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下设的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在对应的支出科目下设二级或三级科目,按照投资者的要求核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会计要素的差异

1、强化了资产的管理核算

为了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新制度引入了风险管理理念,逾期三年或以上、有明确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批准后予以核销后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从而加强了对资产质量的管理。新制度下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对于盘盈的存货,旧“制度”按照实际成本计价,新制度按照公允价值计价,要求按照同期市场中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价值入账。新制度同时也新增了“在建工程”科目,将基建数据纳入单位大帐,有利于加强对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形成全面完整的成本核算信息。

2、强化了负债的管理核算

新制度更加重视财务风险,为加强负债管理,根据负债的流动性,将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按照借款期限的长短,原“借入款项”科目分由“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来核算。按照支付期限,原“其他应付款”科目分由“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来核算。首次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事业单位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同时规定了应付票据到期单位无力支付时,票据的票面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转入“短期借款”或“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

3、规范了净资产的管理核算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资金的管理,新制度在净资产科目中增加了财政补助结余、财政补助结转等科目。严格区分并分别核算财政补助资金和非财政补助资金;严格界定并分别核算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严格划分并分别独立核算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对于资产价值,在“非流动资产”项目下增加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二级核算科目,分别核算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资金的具体情况。

(四)会计报表的差异

1、会计报表体系的差异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费用)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等报表,加入了显示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补助的收入支出情况的《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将附表具体化,使会计报告体系更加全面,更加完善,满足了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等多方面的需求。

2、会计结构的差异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进了各财务报表的项目、结构和排列方式。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被取消,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流动性和非流动性进行排列,收入支出表按照多步式结构进行设计,使会计报表格式更加符合国际惯例,与企业会计准则接轨,增强了会计报表的通用性,合理反映事业单位的收支补偿机制,满足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多方面的信息使用需求。

二、新旧事业会计制度的衔接探讨

(一)规范财务人员的衔接处理工作

国家财政部《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制定,大大的促进了事业单位对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处理工作的实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新旧制度的衔接处理工作主要包括: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与此同时按照新制度设立2013年1月1日的新账,将原账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新账,并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建立新账。根据新制度具体的衔接规定,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要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根据新制度准确及时的调整会计信息系统。使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确保新制度在事业单位的顺利衔接过渡。

(二)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资产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新制度在固定资产的处置上有很大的变动,因此新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对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能够节约事业单位的成本、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由于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改变,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相应账户余额将转入到新账中“存货”科目。在对固定资产的衔接处理上,事业单位应在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分类,进而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以及处置进行制度规范,使固定资产处理的程序符合国家制度规定。

(三)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基础、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要素、会计报表体系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动,而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多习惯于旧的会计核算模式,专业素质普遍不高,短时间内很难适应新财务管理制度下财务核算的运行。事业单位应集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着重了解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出台背景和具体变化内容,强化财务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了解与熟悉,及时地预测和发现新的会计制在度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素养,使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宋立捷.浅谈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J].会计师,2013(14)

[2]黄文凤.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评析[J].新会计,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