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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高职教育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特色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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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建立在大学教育基础之上的公安高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课程教学必须结合教学对象的特殊性、课程目标的战略性、课程内容的应用性、课程实施的系统性等特点,创新侧重整体优化的“三课一体”教学模式、突出检验能力的多元评价考核方式。

关键词:公安高职教育;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特色;“三课一体”;多元考核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3)04-0121-03

长期以来,思想政治课程教学始终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我校)首创的第二学历教育①,是建立在大学教育基础之上的公安专业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是就业准备教育,课程教学必须凸显其职业特色,这就决定了学校的思想政治课程教学不能重复一般大学的教育内容,而是必须结合公安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要求予以特色创新。

公安高职教育思想

政治课程的教学特点

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含教学)的目标是使学生思想上全面认知、内心中真实认同、行动上自觉践行公安民警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际,公安高职教育的思想政治课程教学呈现出以下特点。

教学对象的特殊性 接受第二学历教育的学生年龄差距大(出生年从1985年~1989年不等),来自于各类不同的高校,学制从3~4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生源的不同决定了学生入警的起点不同、社会经历不同、专业背景不同,综合素质也存在差异。受教育经历及自身年龄的影响,学生在入校前价值观就已基本定型,普遍强调自我个性。而公安院校更强调整齐划一、统一标准等共性特征,这就决定了学生的个性差异势必受到共性的约束。不同于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之后的职业身份不确定,第二学历教育模式下的招生即是招警,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基本具备了准职业人身份,即准警察身份。所以,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按照公安职业及其职责对于正式民警的标准和要求开展。

课程目标的战略性 公安院校第二学历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公安一线的社会管理人才。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期待和新要求,因此势必要强调公安民警必须做到忠诚为魂、纪律为纲、服务为本,始终牢记公安机关承担的三大历史使命。这就要求将思想政治课程放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框架下进行全面构想,凸显课程目标的战略性,即要使思政课程教学与公安工作和公安教育的整体目标相衔接,与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相结合,在构建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目标时,要坚持政治建警的基本战略,充分体现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意义。

课程内容的应用性 高职教育课程最显著的特点是应用性,表现在课程内容上则是紧密联系职业实践,传授的技能和知识要直接或间接满足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需要。从课程的性质来看,思想政治课程是公安院校的通用基础课,但长期以来,对其定性似乎只停留在基础课层面,而完全忽视了与公安业务之间的关系,使得思想政治课程教学成了空中楼阁、无源之水。实际上,理论的生命力就在于联系实际,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必然蕴含着双重性,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并且这种理论性必须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所以,强调课程内容应用性的核心就在于不是单纯就思想政治问题进行纯理论的探讨,而是要启发学生结合公安业务展开思考。

课程实施的系统性 育人具有全过程的性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实施也应贯穿从入学到毕业的始终,以突出其系统性。学生的教育训练包括入训、在校集中学习、业务单位实习等多个阶段,在不同阶段,学生的状况与特点不同,所要面对的情况与任务也不同,思想政治觉悟及表现出来的思想困惑与问题的侧重点也会有所差异。这就决定了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尤其是要把握好各个关键时间节点,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遵循学生在不同培训阶段的认知特点及认知规律,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切入点,着力解决学生在不同培训阶段可能出现的不同思想问题,强化随时、随地、随事、随人的“四随”教育,以突出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的系统性与延续性。

侧重整体优化的

“三课一体”教学模式

关于教学模式的定义目前尚无定论,笔者倾向于将其定义为“是指在一定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学习理论指导下,在某种教学环境和资源的支持下,教学活动诸要素依据一定教学目标及学生特点进行活动所形成的一种稳定的教学组合方式或教学结构”。某种教学组合方式是否合理有效,要看其能否体现和满足该课程教学的特色需求。

结合公安高职教育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本课程适于建构侧重整体优化的教学模式——“三课一体”教学模式。具体而言,“三课”是指教学的三个课堂:第一课堂,指对理论知识的讲授;第二课堂,指结合公安工作开设的特色专题讲座;第三课堂,指根据教学需要组织的实践活动。“一体”是指三个课堂构成完整的教学体系,紧密结合,互相渗透,发挥整体思想教育功能。

“三课一体”教学模式的理论支撑是人本主义接受理论。所谓接受不仅仅是信息的给予和传递,还包括对象在接受信息过程中感知、判断和内化的过程,而接受过程的有效性在于使传导者、传导内容、传导渠道和受传者有较高的契合程度。在接受过程中,接受环节是教育的关键环节,接受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教育的效果。从目前对接受规律的研究看,接受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接受诸多要素(如接受主体、接受媒介、接受环境)的刺激,是诸多要素的多维度立体交互作用,而不是单一的要素影响。

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较其他学科领域的接受更为复杂,包括对受教育者即教育对象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政治教育等诸多需要“接受”的内容。如前所述,我校接受第二学历教育的学生有其特殊性,由此提出的问题就是如何使受教育者对学习的接受变得积极主动,以更好地提高思想政治教学的实效性,借鉴接受理论的观点和方法显然具有现实意义。

具体而言,“三课一体”教学模式的实施就是要改进第一课堂,提升第二课堂,拓展第三课堂,将学校教育目标与公安实际工作要求结合起来,构建以课堂理论教学为基础,以专题讲座教学为补充,以社会实践教学为延伸、内化、检验和运用的具体运作体系。

在课堂理论教学中应突出公安特色和警种岗位要求,继续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主渠道的育人功能 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种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联系公安实际,公安院校培养的人才不仅在公安实战技能方面要适应第一线需要,而且在思想道德、政治素质方面也要适应第一线需要。这种培养目标反映在思想政治课程教学上,则是以能力培养为主,不再片面追求理论知识的系统性与完整性,而是强调综合性与实用性。一方面,要适应不同岗位对合格人才的要求,在教学内容上以够用、管用为原则,使思想教育与公安职业要求和警种岗位特色相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安心基层的观念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等优良品质;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思想政治理论正确认识现实问题的能力、认同并接受社会主义及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能力,即要通过具有警察职业特色的思政素质的学习与能力培养,使学生在认知上有改善,在行动上有方向,为成为合格的公安民警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这一模块必须进入各专业教学体系,以小班化形式开展教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课堂教学必须在教学组织和讲授方式方法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的参与程度,想方设法激发和调动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专题讲座教学应关注公安工作的热点和岗位成才,提高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时效性和吸引力 专题讲座教学是遵照思想育人的总目标,结合社会、职业、岗位和学生实际选定若干主要问题,用思想政治教育提供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评价社会与人生的一种教学方式。专题讲座用得好、用得及时,可以大大增强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时效性和吸引力。结合公安工作的特点,公安高职教育思政专题讲座从内容上讲,主要是公安工作热点、社会治安状况解析、岗位成才等,主讲者可以多样化,甚至可以专门邀请一些校外专家学者、公安分局领导和基层优秀民警代表担任报告员,与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使学生从不同角度接受到不同的社会信息。专题讲座教学的最大优点是灵活多样,可以根据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随时随事选择教学内容,结合社会热点进行专题精讲,做到与时俱进,增强时效性。而且,不同类型的专题讲座会对学生产生不同的影响:热点讲座能让学生明辨是非,把握时代脉搏;社会问题讲座能增加学生的危机感和使命感;岗位成才讲座能为学生今后的岗位工作树立学习的榜样和目标,如此等等,使学生走出教材,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必将有助于他们的全面成长。这一模块可纳入全校机动教学进度,以大班化方式完成教学。

实践教学应创建以实习实训为主体的立体实践体系,彰显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本质特征 广义的实践教学是相对于纯理论单向传授式课堂教学而言的,其目标是培养学生主动思考理论并掌握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能力。结合我校第二学历教育的实际,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课程社会实践教学最有特色的途径是各类实习实训。第二学历教育有其特殊的学制结构,学生入学后总共接受一年半的公安专业教育,在此期间,不同专业根据专业教学的需求设计不同的实习环节,使基层所队的实训实习真正成为校内教学的延伸。各公安分县局实习基地一般都经过了长期建设,带教基础比较稳定和巩固,完全可以成为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课程社会实践的平台,使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同时附带着思想政治教育的专题任务,以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和思想政治课程教学基地为依托,做到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实习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效能。在实践教学中,关键是要加强教师对实习实训的有效指导。实习实训的特点是点多面广,一般时间较长,如果没有教师及时的指导,势必导致流于形式。这就要求教师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如我校开通的网上实习日志平台)随时关注学生的思想状况;其次要及时向实习单位了解学生的实际表现,定期到实习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再次要在实习结束后,组织召开实习实训座谈会,让学生互相交流思想,畅谈自己通过社会实践还存在哪些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疑难问题,重点以答疑解惑的方式进行有效指导,从而有针对性地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与公安实践体验融为一体,提高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信服程度和自我修养的动力。

突出检验能力的

多元评价考核方式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对整个教学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根据思想政治课程的本质特征和公安高职教育的特殊性,本课程的考核应该改变过去那种以简单化、平面性的考核知识点为主的内容设计,改为主要检验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践行能力和素质养成状况,多角度、多形式进行考核,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更要注重学生的日常道德行为表现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应将成绩考核纳入课程实施的全过程。具体方法是将课程考核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平时考核,包括课堂参与和平时作业情况,占总成绩的30%,主要是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第二部分为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集中考核,笔试内容可结合公安特色,拟定一些具有探索性、研究性的问题,采取案例分析、观点评述等方式(我校建有思政课程网络学习平台,其中的网络考试专栏可完成笔试);口试则由教师结合平时每个学生作业、答疑的情况进行个性化出题考核。笔试和口试共占总成绩的40%,主要是评价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口头表达等多项能力。第三部分为实践考核,重点参考学生参加社会服务、基层实习、在团队中的表现等情况,占总成绩的30%,主要是评价学生的践行能力和素质养成状况等。

这种突出检验能力的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核方式,不仅可以全面测评学生的学习情况,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积极性,而且可以促进学生日常行为与文明素质的养成与提高,有利于实现课程教学总体目标。

注释:

①第二学历教育是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在全国公安院校中率先探索、创新的一种招录培养体制。具体是指自2003年起,学校的招生对象由过去的高中生变为全日制高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实现招生与招警并轨,学生入学后接受为期一年半的公安专业教育,毕业后颁发第二专科文凭。这一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开创了我国公安教育的新途径、新类型,为推动和加速我国公安、政法院校改革发挥了引领与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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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志萍(1971—),女,江西弋阳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2011级博士研究生,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业务一分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